宁安者,当考。
  乙亥,章德象等上所修一司一务及在京编敕四十四卷,并赐阶、勋及器币有差。
  广西提刑司言蛮贼莫陵等自诣桂、宜州巡检李仲政请降。
  省渠州天竹县。
  丁丑,入内都知阎文应为入内都都知。
  广西转运司言,蛮贼莫陵本与边人覃敌争田,互相绚杀,其觽才百余人,而宜、融、柳州同巡检麦仲舒妄言七百人,今既请降,己勒誓状,放还镇宁州。诏莫陵等尝杀害官吏,而转运使擅释之,并仲舒妄增贼数,并劾罪以闻。
  己卯,命广西路提点刑狱、金部员外郎魏瓘为本路运使。仍诏谕瓘,莫陵等既降,宜令还所略人口,若不从命,即并兵追讨之。邕州獠户缘逋责没妇女为庸者二千余人,瓘悉奏还其家。刘鋹时,计口以税,虽船居皆不免,至是,雷、化、钦、廉、高州犹未除,瓘为除之,又减柳州无名役四百人。三事附见。
  度支判官、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段少连为两浙转运副使。旧使者所至郡县,索簿书,不暇殚阅,往往委之吏胥,持以为货【三九】。少连命郡县上簿书,悉缄识,遇事间指取一二自阅,摘其非是者按之,余不及阅,全缄识以还,由是吏不能为奸,而州县簿书莫敢不治。部吏有过,召诘曰:「闻子所为若此,有之乎?有当告我,我容汝自新。苟以为无,吾不使善人被谤,即为汝辨明矣。」吏不敢欺,皆以实对。少连每得其情,谆谆戒饬使去,后有能自改过者,犹保任之。秀州狱死无罪人,时少连在杭,吏畏恐聚谋,伪为死者服罪款,未及缀,属少连已拏舟入城,讯狱,吏具服请罪,以为神明。是时,龙图阁直学士郑向守杭,无治才。讼者不服,往往自州出,径趋少连。少连一言处决,莫不尽其理。向,陈留人也。
  注  释
  【一】徙江东转运使蒋堂为淮南转运使兼发运司事「发运司」原作「发运使」,据宋撮要本、阁本及本编下文改。
  【二】刘晏原作「刘宴」,据阁本及宋史卷二九八蒋堂传改。按刘晏任江淮、河南转运使事,见两唐书本传。
  【三】乃建议以药化铁与铜杂铸「铁与」二字原阙。按本编下文言「铜铁杂铸」,并称「铜居三分,铁居六分」,原句于义未为确切。今据通考卷九钱币考、宋史卷一八○食货志补「铁与」二字。
  【四】逾月才得万钱「钱」原作「缗」,据阁本及上引宋史改。
  【五】置迩英延义二阁「延义」原作「延羲」,据宋撮要本、阁本改。下同改。按「延义」、「延羲」,诸书所载不同:宋会要方域一之六与三之七、崇儒六之七、玉海卷一六三、编年纲目卷一○、十朝纲要卷五、宋史卷一○仁宗纪、续通鉴卷四○等均作「延义」,而东斋纪事卷一原本亦作「延义」(四库全书考证卷七一东斋纪事条载,清人据宋史地理志改「义」为「羲」。)长编纪事本末卷二九讲筵、宋史全文卷七下、宋史卷八五地理志等则作「延羲」,宋百岁寓翁枫窗小牍卷上又作「延曦」。何者为是,待考。
  【六】愿听臣依神瞽律法「神瞽律法」原作「声律法」,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编年纲目、宋史全文、十朝纲要、宋会要乐一之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议乐改。
  【七】不签书公事「公」字原阙,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七恶范讽补。按宋会要职官六四之三四作「不签书州事」。
  【八】靡先事而上言按编年录卷四所录制辞及所引长编之文,「上言」均作「正言」。
  【九】迪但行文书「但」字原脱,据宋撮要本及上引编年录、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七恶范讽补。
  【一○】月不过数四足矣「四」原作「事」,据编年纲目卷一○、续通鉴卷四○改。
  【一一】赐天雄军修金堤役卒缗钱「天雄军」原作「天崇军」,「天崇军」无考,据本卷景佑二年五月己亥编改。
  【一二】十二月所荐蔬果禽鱼凡二十六品按宋会要礼一七之八六、宋史卷一○八礼志均作:诒礼官、宗正条定,请每岁四时所荐,皆以京都新物,凡二十八种。与本编所载不同。
  【一三】故有黄帝用枭「黄帝」原作「皇帝」,据宋会要礼一九之四、通考卷八○郊社考改。
  【一四】虽未经转运司「司」原作「使」,据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五】今比附律令「律令」原作「律今」,据文改。
  【一六】审禘合食「禘」原作「谛」,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三八祖宗升配诏改。
  【一七】江陵府原作江夏府,据阁本改。
  【一八】赐原武县筑河堤役卒缗钱「役卒」原倒作「卒役」,据文乙正。
  【一九】使往捕此句原阙,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六五、宋史卷三二五桑怿传补。
  【二○】等谓之疏戚原作「等之为疏戚」。按比句宋撮要本作「等谓之为疏戚」,宋会要礼二五之八○、宋祁景文集卷二六礼院议祖宗配侑均作「等谓之疏戚」,今从会要。
  【二一】所以一统乎尊古之道也按上引宋会要、景文集此句均作:「所以一统乎尊尊,古之道也。」疑原刊「尊」下当脱又一「尊」字。
  【二二】有所未称原作「德有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