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降王承衍。
  髃臣上皇帝尊号曰睿圣文武体天法道仁明孝德,上皇太后尊号曰应天齐圣显功崇德慈仁保寿,凡五上,乃许之。
  壬子,江东转运司言本部灾伤,请权罢上供物,从之。
  太常博士杨伟、郭稹并为集贤校理,殿中丞宋祁为直史馆,太子中允韩琦为太常丞、直集贤院,大理评事石延年赵宗道、上元县主簿□嗣复、合肥县主簿胡宿并加为馆阁校勘。仍诏馆阁校勘自今须召试,毋得陈乞。伟,亿从弟【三五】。琦,安阳人。延年,宋城人。宗道,贺子。宿,晋陵人也。稹、祁已见,嗣复未见。
  职方员外郎陆参为崇文院检讨。参少好学,淳谨,独与母居。邻家失火,母急呼,参不应,蹴之堕黙下,良久,束带执烛而至,曰:「大人向者呼参,参未束带,故不敢应。」及长,举进士及第。尝为县令,有劫盗被缚甚急,参愍之,呼谓曰:「汝迫于饥寒为是耳,非性不善也。」命缓其缚。一夕逸去,吏亟以白,参命捕之,叹曰:「我以仁恻缓汝,汝乃忍负参如此【三六】。脱复捕得,胡颜见参!」又有讼田者,判其状尾而授之曰:「汝不见虞、芮之事乎?」讼者赍以示所司,皆不能解,复以见参,又判其后曰:「嗟乎,一县之人,曾无深于诗者!」人皆传以为笑。蔡齐以为有淳古风,荐之朝,授以馆职。参未详邑里,其本末据司马光记闻及江休复杂志。
  丙辰,以给事中李若谷知寿州。安丰芍陂皆美田,多豪右分占,盛夏雨溢坏田,辄盗决。若谷擿冒占者逐之,每决,辄调濒陂诸豪使塞堤【三七】,其后盗决乃止。
  戊午,诏获劫盗而情涉巨害者,毋得擅行陵迟,须奏听裁。初,庐、寿、光等州都巡检使梁绍熙,言获累行劫盗者六人,陵迟处死,故条约之。
  己未,上封者言:「比诏淮南民饥,有以男女雇人者,官为赎还之。今民间不敢雇佣人,而贫者或无以自存【三八】,望听其便。」从之。
  庚申,命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李谘、翰林学士盛度、侍读学士王随同议解盐法。天圣八年,始听解盐通商,行之一年,岁入视天圣七年增缗钱十五万,明年,更损九万,其后岁益耗,故令谘等议之。度、随皆初以通商为便者也。
  壬戌,契丹遣奉先军节度使萧式、少府监张推保来贺皇太后正旦。
  癸亥,契丹遣左骁卫上将军萧察、安东军节度使夏亨谧来贺正旦。
  是岁,契丹主改元重熙。边吏言谍知契丹将大入寇,辅臣争言择帅备边之策,参知政事薛奎独曰:「先帝与契丹约和,岁遗甚厚,必不敢轻背约。」已而皆如奎所料。帝尝谓辅臣曰:「臣之事君,多见其有始无终者。」奎对曰:「保终之道,匪独臣下然也。如唐明皇开元之初,励精图治,天下宴然;及其末也,放意荒侈,卒至大乱。此不可不监也。」帝深然之。
  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监废,京师须马,取之河北,道远非便。」诏遣左厢提点王舜臣往度利害。舜臣言:「镇宁、灵昌【三九】、东平、淳泽四监虽废,然其地犹牧本监并骐骥院马。洛阳、单镇监去京师近,罢之非便。」乃诏复二监,以牧河北孳生马。此据本志,不得其时,附见年末。
  注  释
  【一】故条约之「故」原作「宜」,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李甲原作「李申」,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九八蒋堂传改。
  【三】魏泰东轩记事「东轩」原作「东斋」,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三追尊章懿太后改。按宋史卷二○六艺文志著录魏泰东轩笔录十五卷,即此书也,今存。本编所载,见笔录卷四。
  【四】当考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五】大中祥符五年已放诸路丁身钱「五年」,阁本同。编年纲目卷九作「六年」。按本书卷七六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壬申编云:两浙、福建、荆湖、广南诸州循伪制输丁身钱,诏悉除之。通考卷一一户口考同本书卷七六,作「四年」。
  【六】禁军粮钱三百犯阶级者斩「粮钱」,宋会要刑法七之一一作「料钱」。
  【七】则生奏封事盖五月间「生」原作「坐」,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三反章献太后之政改。
  【八】诗曰「曰」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九】白黑明利害「明」,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同;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苏舜钦苏学士文集卷一感兴三首俱作「时」。
  【一○】速速代虎业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同;上引苏学士文集则作「速速伐虎丛」。核以各本异文,似以从文集为胜。
  【一一】如睹贱臣言「如睹」,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同;上引苏学士文集则作「如忽」。
  【一二】执缚不容喟上引长编纪事本末作「缚急不用待」。
  【一三】十手捽其胡「胡」原作「头」,据宋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苏学士文集改。
  【一四】幽诸死牢中「诸」原作「请」,据同上书及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五】黥面播诸海「面」,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同;各本及上引苏学士文集均作「而」。
  【一六】独夫已去除「去」原作「袪」,据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