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以六分为合格「合」字原阙,据同上书补。
  【四】如闻勤事之吏「之」字原阙,据东都事略卷五仁宗纪、宋大诏令集卷一七八复职田诏补。
  【五】即多占佃夫若无田而令出租者上引宋大诏令集及通考卷六五职官考均作「即毋得多占佃户及无田而配出所租」。
  【六】以枉法论「以」下原衍「为」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删。
  【七】改知凤翔「知」原作「之」,据范文正公集卷一一宋故卫尉少卿分司西京胡公神道碑铭改。
  【八】而昌朝亦以参知政事陈尧佐亲嫌报罢「亲」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九】仍改厚德无疆曰德合无疆「德合」原作「合德」,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乙正。
  【一○】契丹主隆绪病消渴寖剧「病」原作「疾」,据同上书改。
  【一一】李有文宋本、宋撮要本及契丹国志卷八均作「李文福」。
  【一二】行宫都总管司「管」字原阙,据本编上文「行宫都总管司」及契丹国志卷二三建官制度补。按契丹志云:「又有汉人枢密院、中书省、行宫都总管司,谓之南面,以其在牙帐之南,以主汉事。」辽史卷四七百官志则于南面朝官下列有汉人枢密院、中书省;南面宫官下列有行宫都部署司,部署司,当即总管司。
  【一三】朔望节辰忌日「辰」、「忌」二字原倒,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契丹国志乙正。
  【一四】以盆焚食、上引契丹国志作「以盆焚酒食」。
  【一五】内外官至六百五家奚按本编上文及注均作内外官「至一百、六百、九百家奚」,此处注文疑有脱误。
  【一六】少从种放学于终南山「于」字原阙,据宋史卷三○○杨偕传补。
  【一七】帝向其国五举哀而止「五举哀」,各本均作「五举音」,宋本、宋撮要本并于「五举音」上着「哭」字。按宋会要礼四一之一○云:「俟太常卿奏请,即向其国而哭之,五举音而止。」本编此句应从宋本。
  【一八】不宜处外「处」原作「出」,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宋史全文卷七上改。
  【一九】正员长吏「长吏」,疑当作「长史」。
  【二○】以至贪残者□于货财「残」原作「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二九七刘随传改。
  【二一】太后特出禁中珍器「特」原作「时」,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九改。
  【二二】覃彦绾原作「潭彦绾」,据十朝纲要卷五、宋史卷四九三蛮夷传改。
  【二三】年四十二按宋史卷四六三刘从德传谓从德死时年二十四;其父刘美卒时,从德年十四。同卷刘美传,美卒于天禧五年,至天圣九年从德死时,适为十年。疑「年四十二」为「年二十四」之误。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十一
卷一百十一
  起讫时间 起仁宗明道元年正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十一
  帝  号 宋仁宗
  年  号 明道元年(壬申,1032)
  全  文
  春正月乙亥,以新知江陵府杜衍为河北都转运使。初,命衍守荆南,殿中侍御史郭劝言衍清直,当留在朝,不宜处外,不听。会河北乏军费,乃迁衍一官,往经度之,不增赋于民而用足。本传云衍在荆南。按衍初除荆南,未赴,即改河北,传盖不详也。
  丙子,契丹遣左千牛卫上将军耶律顺、卫尉卿王义府来贺长宁节。
  戊子,降合门宣事舍人夏元正为合门祗候,坐捧契丹书失仪也。
  己丑,降前益州路转运使、兵部员外郎高觌同判杭州。觌在益州时,有宦者挟富人请置场采金于彭州广碛、丽水二峡,觌以聚觽山谷间,又逼蛮部,非远方所宜,且得不偿失,奏罢之。王蒙正恃太后亲,多占田嘉州,诏勿收赋,觌又极论其不可。既而知嘉州张约受赇,法当死,特杖脊配连州,觌坐失察举,故贬官。天圣八年二月庚辰,可参考。
  癸巳,诏按举官奏劾所部官吏而反为所讼者,自今毋得受理。
  是月,池州言民饥。
  二月癸卯,监修国史吕夷简上三朝宝训三十卷。赐编纂官直集贤院王举正三品服、李淑五品服。
  以泰州司马刘舜卿为左班殿直,捕河东军贼。
  甲辰,召辅臣于崇政殿西庑观讲书。
  丙午,诏入广南官者毋得过两任。初,监察御史蒋堂言:「五岭,炎瘴之地,人所惮行,而比部员外郎江泽三任皆愿官广南,若非贪黩,何以至此?」故条约之【一】。堂尝知临川,县民李甲恃富【二】,多为不法,前令莫能制,堂戒谕不悛,白州以兵索其家,得僭乘舆物,寘甲死。堂,宜兴人也。
  庚戌,知许州、定国节度使张士逊为刑部尚书、平章事,吕夷简加中书侍郎。初,授夷简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固辞兵部尚书,乃令学士院贴麻,仍遣内侍都知蓝继宗就合门赐之。
  壬子,除明、温、台三州海蛤沙地民税。
  癸丑,废河中府庆成军卖碱场。民有盗刮碱土者,令所在收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