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无状,并黜其官。
  入内内侍省言前行费逊乞依陈莹例转职,上曰:「陈莹乃太宗尹京日宅库前行,故特补殿直。入内内侍省止有前、后行曹司名目,自今不得别置勾押官,余罢之。」
  三月戊辰朔,诏:「自今审刑院、大理寺奏案,情状已正,条目未备,不致妨阂者,并即许断。若事节未备,即直指其事,委元推官照会提点刑狱司,得法寺疏驳便复推,宜详酌,可以结绝,无别致追扰。其元推官,如事情不变未周备者,亦不须问罪。务绝滋蔓,以称钦□之意焉。」
  己巳,三司言博州民段伦冒佃田土,当收积岁租丝,望给限十年输官。诏从之,仍蠲其半。
  丁丑,诏河朔诸州见欠去年秋租,宜并倚阁。民有抱税逃者,委长吏招诱复业,加安抚之。
  辛巳,诏大理寺,自今诸处奏案有失出入徒半年罪者,其元勘录问检断官等,不须问罪。
  三司奏假内藏绫縠二万四千匹,从之。
  癸未,诏礼部奏名人隐匿服纪者,并令自陈,无得辄赴殿试。
  三司言诸司送契丹使,道被寒雪,有亡失什物及驴畜毙者。诏释其罪,蠲除之。
  丙戌,令枢密院取诸军尝历战陈,箭镞在体者,籍数以闻。先是,诸军取箭镞者皆被赏,马知节言:「臣累曾中镞,若伤骨即死,不到骨者登时出之,岂有累年在肌肤者。但近例出箭镞即补小校,此特贪其进改,故为妄冒耳。今若不欲穷诘,望止赏以金帛,不行迁转,则诈伪自息。」上曰:「此当检视,傥非妄冒,亦当如前例赏之,无使滥可也。」(二年二月,发诸路取箭镞医人赴阙。)
  己丑,上御崇政殿亲试礼部合格贡举人。殿之廊庑分列位次,署其名氏,仍揭于牓,使无得迁易。始摹印诗赋论题以赐,官给纸起草,得进士建安徐奭而下及第者百人,同出身者二十六人,诸科及第者三百二十四人,同出身者五十二人。先是,考进士卷入第四等者止九十人,令取五举已上者再考,乃及前数。诏入第四等者以赋、论为先,诗次之。又以高等十卷,命辅臣复位,始诏放焉【一四】。
  遣合门祗候郭盛乘驿往棣州,与转运使、前遣使臣同规画修河事。以完葺堤口,奏报稽缓也。
  庚寅,上作诸王唱酬诗集序示宰相,仍命以集付秘阁【一五】。
  癸巳,诏天庆节禁刑七日,天贶节一日,着于令。
  以堂后官,太常博士刘明恕提点五房公事【一六】,赐钱三十万。上召谕之曰:「五房事繁,藉汝勤干,宜益尽心也。」
  甲午,诏金明池、琼林苑先许士庶行乐,或小有纷竞,不至殴伤者,官司勿得擒捕。
  丁酉,上封者言进士萧立之,本名琉,尝因赌博抵杖刑,今易名赴举登第。诏有司召立之诘问,立之引伏。命夺其敕,赎铜四十斤,遣之。
  近制,军员有年深功高者,即授御前忠佐军头,给以廨宇,而诸司使副多强占之。上密访闻得二十余所,乃诏王钦若谕军头司,悉命移出给付。(据会要是三月事,而实录不载,今附见。)
  夏四月己亥,诏遣官制鞫公事,所差推典,如经七次无法司驳难者,递迁一级。
  辛丑,以太常少卿、知潭州刘师道为左司郎中、枢密直学士,仍知潭州。师道敏于吏事,所至有声,吏民畏爱。长沙当湖、岭都会,剖烦析滞,案无留事,故增秩再任焉。
  诏:「承前遣使取内外军中疲老者,咸给俸粮之半,以隶剩员,今可简阅使归农业。其合留者,亦据逐营给役数,外别为营舍处之。内契丹、渤海、女真本外国人,停之虑无所归,可如其旧。仍令所至州郡,并与部署、钤辖阅验,联署其状,具当去留之数【一七】,及引视军校之不任职者,实时附驿以闻。其当徙隶军额,即就配近便州郡。缘边者徙于内地,并与本州岛官吏移牒转送。当停者给以公验,止许居本州岛,岁上其籍,并给次月俸粮、装钱、日食遣之。所简马,但筋齿弱、老病不中疗者【一八】,咸件析以闻。其在京,殿前、马步军司有所升退,实时具名籍申枢密院,有未当者悉改正之。当徙者给装钱、在道口粮,勿复奏裁。其外州军士当降次军分,所隶州郡听本人自择其便。」
  壬寅,慈州言民饥,乡宁县【一九】生石脂如□,民采以为饼饵。
  癸卯,令礼部贡院取前后诏敕经久可行者,编为条例。
  甲辰,修内司言皇城累甓土摧,役卒压死者十二人,诏以钱帛给其家,仍劾主者罪。自是以功役尤广,且属炎暑,遂罢之。
  戊申,命资政殿大学士、刑部尚书向敏中守本官、平章事。(李侩十朝纲要有「集贤院大学士」六字。)敏中再掌留任,以厚重镇静,人情帖然,上愈嘉之,故复使相。
  三司请民有贩茶违法者,许家人告论。上曰:「此犯教义,非朝廷所当言也。」不许。(本纪云以利而坏风俗,非国体也,不许。今从实录。)
  交州李公蕴遣使来贡,其使者并优进秩。从隶有道病死者,所赐物附还其家。
  诏江、淮南诸州不刺面役人咸释之,从安抚使李迪等奏也。
  雄州言边民越入北界赌博者,准法决讫,徙隶河南军籍【二○】。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