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俟河冰合,即往来巡察。
  戊申,上览河北奏报,诸州多被蹂践,通利军伤残尤甚,惨然形于颜色,乃下诏罪己,与民休息。毕士安等上表待罪,优诏答之。翰林学士梁周翰答诏不称旨,命赵安仁改撰,既而谓安仁曰:「勿令周翰知,恐其愧恨也。」
  徙河东转运使郑文宝为京西转运使,赐手诏嘉銟之,以戎寇之际,能安辑所部故也。
  诏殿前侍卫司:自今孔目官以下有阙,不得擅自转补及改名,并奏听朝旨。先是,殿前等司吏人无定制,只本司增移补署,至是,上令指挥使高琼等复位员数以闻,故有是诏。(会要在元年十一月,今移入岁末。)
  注  释
  【一】遣供备库副使安守忠案行澶州已北顿递「库」原作「军」,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改。
  【二】缘边都巡检杨延朗「缘」字原脱,据阁本、本编原注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宋史卷二七二杨延昭传补。
  【三】命入内副都知秦翰乘传诣澶州天雄军等处裁制兵要「等」下原衍「特」字,据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删。
  【四】以厮铎督为朔方军节度使灵州西面巡检西凉府六谷大首领「西面」原作「四面」,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二一之二一、宋史卷七真宗纪改。
  【五】按初遣利用时「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六】卫州防御使李重贵「防御使」原作「防御史」,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二七九本传改。
  【七】多所杀伤「杀」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治迹统类卷四真宗澶渊通好补。
  【八】死者三万余人「余」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九】故命为东面钤辖「东面」原作「东西」,据同上书改。
  【一○】令速达所奏「所」原作「此」,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一】乞自澶州别遣使者至北朝「乞」原作「请」,据同上书改。按阁本亦作「乞」。
  【一二】免致缓误「致」原作「至」,据同上书改。
  【一三】车驾次长垣县「次」原作「至」,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二五改。
  【一四】按钦若时已在天雄「时」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补。
  【一五】后议于韦城「后」原作「复」,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六】亲励全师按宋本、宋撮要本、宋会要兵七之一二并蕃夷一之三○、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均于此句下有「况狄人贪惏,不顾德义」九字。
  【一七】督利用偕往偕原作「皆」,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八】白沟原作「白讲」,据阁本及沈氏三先生文集卷三五(沈括长兴集)张中允墓志铭、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九】其徒数十百辈竞前舆曳至寨「百」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一之三一、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二○】李继隆等使人告捷「人」原作「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四真宗澶渊通好改。
  【二一】高琼亦固以请「以」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下、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补。
  【二二】琼乃执挝筑辇夫背「背」原作「辈」,据宋本、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治迹统类改。
  【二三】何不亟行「亟」原作「并」,据同上书改。
  【二四】命杞升殿「升」原作「外」,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蕃夷一之三一、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改。
  【二五】其书复以关南故地为请「复」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下、治迹统类卷四真宗澶渊通好补。
  【二六】关南久属朝廷「关南」下原有「故地」二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蕃夷一之三一、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删。
  【二七】韩杞既受袭衣之赐「既」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二八】阵次宋本、宋撮要本及左氏百川学海癸集丁晋公谈录均作「阵敌次」。
  【二九】主两军和解「两」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寻时原作「移时」,据同上书改。
  【三一】具言挞览中矢死宋本于「挞览」上有「虏师」(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作「虏帅」,当是。)二字,宋撮要本作「虏将」。
  【三二】高正始宋会要蕃夷一之三二作「高正」。按高正辽史卷八八有传,但不言其任接伴政事舍人事。续通鉴卷二五据辽史作「高正」。
  【三三】愿兄事南朝「事」原作「弟」,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五亲征契丹改。
  【三四】上谓辅臣曰「曰」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补。
  【三五】再使即许三十万「使」原作「还」,据宋本及本编正文文义改。
  【三六】遣内侍左班副都知阎承翰往德清军规度修城「左班副都知」原作「三班副都知」,据长编纪事本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