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须会合作一头项出入「一」字原脱,据阁本补。
  【五】即逃亡后仍归本州岛县系捕获者「仍」原作「曾」,据阁本改。
  【六】其指定州军或路分配军「州军」原作「军州」,据阁本乙正。
  【七】此指挥乃系之元符元年六月十三日「此」原作「上」,据阁本、活字本改。
  【八】当如环庆差官点检「点」原作「默」,据阁本改。
  【九】又许将尝为布言「布」原作「希」,按下文,许将乃与曾布言语,现据阁本改。
  【一○】令布立此法也「令」原作「今」,据阁本改。
  【一一】皇城使「使」原作「司」,据阁本改。
  【一二】御史中丞安惇乞约束进筑城寨差官员数及亲戚冒赏等事「员数」原作「数员」,据阁本乙正。
  【一三】曾知天都山已入汉界事否「已」原作「巴」,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四】章楶以下等第赐物有差「等」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方域一九之六补。
  【一五】是年七月八日推赏「年」字原脱,按本书卷五○○元符元年七月八日甲寅条即具载推赏之事,当以有「年」字为是,今据文意补。
  【一六】极言谅强愎自任「极」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七】以巡绰所至则几半「半」原作「年」,据阁本改。
  【一八】自客人陈状「客」原作「容」,据阁本改。
  【一九】申尚书户部点检「检」原作「校」,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遂进拟令逵暂权「拟」原作「议」,据阁本改。
  【二一】道着一句「着」原作「看」,据阁本改。
  【二二】却有三两句道不着「着」原作「看」,据阁本改。
  【二三】已而留身曲谢「曲」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四】林希去「去」原作「云」,按宋史卷三四三林希传及编年录卷一○,林希原任同知枢密院事,于元符元年四月壬辰去职,迄今不过月余,作「云」无义,现据阁本改。
  【二五】诸司副使以上「诸」原作「都」,据阁本改。
  【二六】并依州都监令「州」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七】贼马粮草可资「资」原作「卖」,据阁本改。
  【二八】决取胜捷「取」原作「去」,据阁本改。
  【二九】应本将有官而更添差者「者」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奸臣乘时议置诉理所「诉理所」原作「理诉」,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三之七六改补。
  【三一】内元状陈述及诉理所看详语言「诉理」原作「理诉」,据阁本乙正。
  【三二】旧录以闻下云「下」原作「卞」,据阁本及文意改。
  【三三】既而取索到诉理者「诉理」原作「理诉」,据阁本乙正。
  【三四】皆因他人诉理「诉理」原作「理诉」,据阁本乙正。
  【三五】元诉状词及诉理所文字语言「诉理」原作「理诉」,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三之七六乙正。
  【三六】奏讫委官取元佑诉理所公案看详改正「讫」疑当作「乞」。
  【三七】今须闭汴口一两月「闭」原作「闲」,据阁本改。
  【三八】须用梢桩「梢」原作「稍」,按宋史卷九一河渠志:「凡伐山木榆柳枝叶谓之梢。」又按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一五有「河道甚有阔处,水行散漫,故多浅涩,……当用梢桩」,本书卷三○二元丰三年二月丙午条有「仍伐并河林木,以足梢桩之费」等语,今据改。
  【三九】催督敷办祖额「祖」原作「租」,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知强盗及持杖窃盗之情而藏匿「杖」原作「伏」,据阁本改。
  【四一】家产给半充赏「给半」原作「半给」,据阁本乙正。
  【四二】二月十三日序辰云云阁本「二」下无「月」字。
  【四三】遵守元丰四年条制施行「条」原作「修」,据阁本改。
  【四四】却为路昌衡举王几作府推冲罢「冲」原作「衡」,按「冲罢」乃宋人公文用语,据阁本及本条下文改。
  【四五】六月二十八日乙巳「二」字原脱,按元符元年六月戊寅朔,乙巳当为二十八日,今据阁本补。
  【四六】须至权暂差那「至」原作「知」,据阁本改。
  【四七】限七月半以前至泾原路「至」原作「致」,据阁本改。
  【四八】令诸路帅相度扰耕「扰」原作「耰」,据阁本及上文辛丑条小字注改。
  【四九】虽已逐旋那移马步军前去「旋」原作「施」,据阁本改。
  【五○】前皇城使成州防御使折可适为正将「使成」两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二五三折可适传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五百
卷五百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符元年七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百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符元年(戊寅,1998)
  全  文
  秋七月丁未朔,曾布以王斿事乞罢,不许。
  戊申,三省、枢密院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