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四百五十五。客户六百二十二万七千九百八十二,丁一千二百七十四万一千八百五十六。断大辟四千八百一人。
  注  释
  【一】知绛州刘唐老提点秦凤等路刑狱「刑狱」原作「提刑」,据阁本改。
  【二】至今七日「今」下原衍「月」字,据阁本删。
  【三】故贵大臣定其罪矣按: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贾谊上疏陈政事「定」下有「有」字,疑是。
  【四】以三年分为十二季「以」原作「比」,据宋会要选举二四之一三改。
  【五】默知徐州「知」字原脱,据阁本及本书本卷戊申条注文、宋史卷三四四马默传补。
  【六】近时通判未有能逮此人者「通」原作「运」,据上文改。
  【七】慈圣光献皇后故事「慈圣」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八】尝以此恳请再三「此」上原衍「前」字,据正文删。
  【九】路置转运使副「使副」二字原倒,据范太史集卷二二转对条上四事状乙正。
  【一○】无若吏部知之为详「若」原作「差」,据同上书改。
  【一一】间有一人应格「间」原作「闻」,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二】夫自初为监司至三路及三司副使者「司」原作「路」,据同上书改。
  【一三】二月六日原作「六月二日」,据阁本及本书卷四七○元佑七年二月己未条、宋会要职官六七之六乙正。
  【一四】城今契勘得系右通直郎「今」原作「令」,据文义改。
  【一五】崇福宫「宫」原作「官」,据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三改。
  【一六】即依重役法勒充本指挥名下「法」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七】今后吏部所差知州「后」原作「从」,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选举二三之五改。
  【一八】令奏高公纪女年命「令」原作「合」,据阁本改。
  【一九】王诜不佳「佳」原作「住」,据阁本改。
  【二○】见一不善惟恐未能去「一」字原脱,据国朝诸臣奏议卷二○梁焘上哲宗论守治至难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六十九
卷四百六十九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七年正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六十九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七年(壬申,1992)
  全  文
  春正月甲申朔,枢密院言:「永州蛮猺因乏食,出没剽劫,除已赈济外,欲诏安抚、钤辖司募勇敢、效用人及晓谕猺觽能自相捕,依格给赏。应合添使臣处,选有才略三两员,量带兵甲,于要害处掩杀,毋得妄诛。」从之。
  乙酉,枢密院言:「辽使耶律迪病且殆。缘通好已来,未有故事,今用章频、王咸宜奉使卒于契丹,北人津送体例比类,预立画一,送馆伴所密掌之,如迪死,即施行。」从之。迪寻死于滑州,送伴使校书郎吕希绩等以闻,诏赐下飨器币、赙赠等,就差知通利军赵齐贤假中大夫充监护使,诏遣内供奉官王遘驰驿治丧事【一】,特赐迪黄金百两,水银、龙脑以殓。(正月八日,范祖禹乞不迁开封府奏议可增入。仍考从违。)
  辛卯,礼部侍郎范祖禹言:「准尚书省批送工部状,乞迁开封府于旧南省,令礼、工部与将作监同勘当者。臣窃以开封府自太祖皇帝开国建置于此【二】,太宗、真宗,皆尝尹京,潜龙故迹,至今存焉。昨因廨舍遗火,逼近原庙,遂有迁改之议。若以火而迁,则庙之东北,皆有民居,比之开封,尤更不远,火何可防?又旧南省已为试院,今欲以开封府为试院,岂可不严火禁乎?若以开封敲朴之地不可近原庙,则景灵宫在祖宗时已有列圣神御,比之今日,轻重亦均。若以狭隘而迁,则祖宗以来,官吏所容,亦足以治事。且开封非贮火之所,但长吏与僚属住家于其中尔!比之民居,孰为难防?当申严火禁,或筑墙以为隔限,亦可以备患矣。今乃欲改已成之试院为府,废百三十余年之府为试院,此两大役营造不小。夫土木之功,使匠人度之,无不言费省而易了,及其作之,便见费大。臣恐劳苦人力,虚费国用,无大利害,不必迁也。今若因旧兴葺,稍徙近南,比之两处营造,工费犹小。凡官舍数迁改,则民心亦不定,不若因其故便。昔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孔子称之。盖为国者姑务省事,不欲多变革也。伏望圣慈更赐详择。」(其从违当考。)
  甲午,朝献景灵宫。
  正字宋匪躬为秘阁校理。
  乙未,诏尚书左丞苏颂撰皇后册文并书。
  丙申,诏:「宗室袒免亲参选,常许不拘名次路分,陈乞指名差遣一次【三】,并替任满阙。初任并与监当,须职事干集,操守修饬,有监司或长官同罪保明【四】,与亲民。内选人与录事参军,即别有县令举主二员,内一员职司,仍通注县令。其无保明者,并依外官条例。」从尚书省所请也。
  丁酉,幸疑祥池、中太一宫、上清储祥宫、大相国寺,还御宣德门,召从臣观灯。他日,三省、枢密院奏事迩英,吕大防言:「元夕晴霁,游人甚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