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之。据法册,乃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圣旨,已见本年月日。)
  蔡河拨发司言:「乞免每年附载绸绢,庶几不滞行运。」从之。
  是日,翰林学士承旨苏轼至自杭州,始入见。
  丙戌,诏杨畏依前降告命,充殿中侍御史。再从中丞赵君锡举也。(十二日听畏辞免。)
  又诏龙图阁待制熊本知洪州,从其请也。
  鄜延、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西人侵入汉界作过,遣兵邀截,各擒首领一名。诏令逐路经略司只作本司意,将逐人放归本国,面谕:「疆界虽少有未毕,夏国安得辄发兵觽侵我边境?今既生擒,即合斩首界上,盖为朝廷意在好生,又夏国见输常贡,且放汝回本国,候到,明谕梁乙逋并近上首领,今后不得纵放人马,乱有侵犯。」
  丁亥,尚书省言:「门下、中书后省详定诸司库务条贯,删成敕令格式,共二百六册,各冠以『元佑』为名。」从之。
  戊子,端明殿学士、太中大夫、知延安府赵□卒,诏赠右光禄大夫。佗日,辅臣奏事,太皇太后语及□,甚怜之。王岩叟曰:「□久在边,累求归不得,宜厚□之。」太皇太后曰:「当遣使者密赐。」吕大防曰:「有刘庠例。」岩叟曰:「加于刘庠尤善。」太皇太后曰:「刘庠犹如此,□固当厚也。」
  注  释
  【一】欲将每年合应运出卖盐数「出」下原衍「每」字,据阁本删。
  【二】是以相继贬逐屏之远方「相」、「屏」二字原脱,据阁本及尽言集卷一三应诏言事补。
  【三】谓宜永投荒裔「宜」原作「且」,据同上书改。
  【四】而惠卿自移宣城「移」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故以惠卿尝试两宫八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六】今海岛琼崖远恶处「恶」字原脱,据本书卷二六雍熙二年五月庚午条补。
  【七】此据苏辙龙川略志「略」原作「别」。案:任永寿裁损吏额事,载龙川略志卷五,而不载于龙川别志,据改。
  【八】三月二十六日易除侍御史「二」字原脱。案:据本书卷四五六,贾易除侍御史在三月乙酉,乙酉为二十六日,可证「十六日」上脱「二」字,据补。
  【九】十五据文义,「十五」下疑脱「日」字。
  【一○】监临主司受乞投人财物者「投」,阁本作「役」。
  【一一】此据龙川略志「略」原作「别」。案:李湜议罢莳竹事,载于龙川略志卷六,而不载于龙川别志,据改。
  【一二】于旧收五分祖额钱上「祖」原作「租」。按宋制,盐之生产与各区销售皆有岁额,其最初所立数额称为祖额,宋会要食货盐法中常见有关记载,据宋制及文义,此处与下文之「租额」显为「祖额」之误,故皆予改正。
  【一三】臣之刚褊「褊」原作「偏」,据阁本及苏东坡集奏议集卷九杭州召还乞郡状改。
  【一四】谨俟斧锧「锧」原作「钻」,据同上书改。
  【一五】入流一百四十七人「一百四十七」原作「二百四十七」,据阁本及下文元佑五年、六年春季入流人数差额改。
  【一六】类聚本月内关送时政记房「关」原作「开」,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五十九
卷四百五十九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六年六月壬辰尽是月乙巳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五十九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六年(辛未,1091)
  全  文
  六月壬辰,疏决在京及开封府界诸县系囚,自杂犯死罪递降一等,至杖释之。先是,四月末,王岩叟移简刘挚,请早疏决。挚答云:「即商量。」盖自元佑以来,多四月以前,今岁差迟,诸司系囚殆千人,故岩叟以为言。既踰月,乃有是命。
  龙图阁待制梁焘权礼部尚书。焘与朱光庭、刘安世俱以论邓温伯不从请补外,焘出知郑州,光庭、安世正月已复用,独焘至五月末乃降召旨,后七日始有此除命。焘在郑州尝因日食奏疏言:「臣闻日者觽阳之长,人君之象,以清明博照为德,而不容蔽亏侵掩,一有此变,则君德伤矣。乃今春以来,蒙浊雾翳,不见清明之景者六十日,间得一仰光辉,则欣欣然物荣而人喜。今又食五月之朔,为变亦已甚矣,窃为陛下忧之。臣愿陛下思所以销变之理,而上悦天心。销变之速莫如修德,修德之要莫如进学。伏望陛下屏远声色,披绎经史,宫中清燕,熟复前代治乱之要,退朝之余,经筵之外,间召讲读侍臣,咨访论议。」又奏太皇太后曰:「日灾之应,主弱臣强,下陵上,阴侵阳之谓也。宜举三务以销之:愿陛下外饬政事,以事王道;劝上进学,以强君德;早正中宫之位,以为内助。」辞多不录。(行状云:「焘既因日食奏疏,哲宗数问大臣以焘所在,六月即召为礼部尚书。」恐行状饰说,今不取。)
  刘挚尝叙焘除尚书事云,焘与朱光庭、刘安世、贾易同以言事补外,三人者相继召还。前后挚累以白诸公,同体之人用舍不可异。或有不乐焘者,迟迟不决。前月二十八日,遂蒙宣谕,先问邓温伯行计如何,苏辙对曰:「臣昨日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