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者通摄行事。」
  注  释
  【一】臣不敢听其言「敢」字原脱,据阁本及下文补。
  【二】却不见文字「却」原作「即」,据阁本改。
  【三】器资「资」原作「之」,据阁本改。下同。按宋史卷三四六彭汝砺传:「汝砺字器资。」
  【四】云若得轻罪按: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七蔡确诗谤,本句作「若责轻则可」,疑此处有误。
  【五】令逐州差承务郎以上官伴送「上」原作「正」,据本书卷四二七元佑四年五月丁亥条及同上书改。
  【六】纷纷可厌「可」原作「何」,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七】□传正再登对「对」原作「答」,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八】不至诬罔「至」原作「知」,据尽言集卷五论章惇强买朱迎等田产改。
  【九】投状承买官卖田共二十一户「承」原作「收」,「二」原作「三」,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屈法阿私之吏「屈」原作「奉」,据同上书改。
  【一一】伏蒙宣谕「伏」原作「状」,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二】便令结断「结」下原衍「状」字,据阁本及同上书删。
  【一三】尚书省故为留滞「省」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四】名行录阁本作「名臣言行录」。
  【一五】回抹粟迷「回」,宋史卷四八九邈黎国传作「四」。
  【一六】宫省亲信左右之人「宫」原作「官」,据阁本改。
  【一七】则五分之限固不可行「则」原作「前」,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三十
卷四百三十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四年七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四年(己巳,1089)
  全  文
  秋七月己巳朔,冀州南宫等五埽危急,诏拨提举修河司物料一百万应副。
  庚午,朝奉大夫岑象求为考功郎中。
  辛未,中书省言:「内外官再任,及六曹郎官于本曹易部,并系降诰,缘元除已给,请今后止降黄牒。」从之。
  壬申,吏部言:「秘书省官三年为一任,复置馆阁校勘。正字,四年成任,任满除秘阁校理,校书郎任满除集贤校理,并谓升朝官、知县已上资序之人。余且除馆阁校勘,候及上项官资序改校理。校理以上资任,依官制以前法,到馆一年与通判;一任回,并到馆三年,与知州;已系通判资序,即二年与知州。秘书省官关升,不用举主。著作郎、佐郎、秘书郎,并除升朝官、知县已上资序人,余如旧制。任满日,著作郎除直集贤院,佐郎、秘书郎除集贤校理。」从之。
  枢密院言:「新复诸监牧马,元佑三年经春大雪苦寒,已特免一年比较。其人员兵级,欲取死亡最多最少者赏罚。」从之。
  诏:「三京缘贼盗按举许留守司行遣外,其缘军马将兵按举及差官事,令逐路安抚司行遣。」从京西安抚司请也。
  甲戌,右谏议大夫范祖禹为中书舍人兼侍讲。左谏议大夫梁焘、左司谏刘安世、右司谏□安诗同奏,乞留祖禹依旧供谏职,而祖禹亦请追还告命。诏其告命令合门缴纳。(从祖禹等所乞,在十二日,今并书。)
  步军都虞候姚麟权殿前司事,其马军司并新旧城巡检,令以次官分领之。
  明堂礼仪使、知枢密院事安焘奏:「近为母患病,乞罢明堂礼仪使及知枢密院事,除一在京宫观差遣。」诏特给假,候母疾稍安日供职,其礼仪使司公事,令就家行遣。
  右谏议大夫范祖禹言:「臣伏闻安焘以母疾在假,孙固以老疾求退。闻焘母病已危惙,固年逾七十,必是筋力渐难支持。臣窃虑执政又有阙员,不敢不先事而言。执政与人主同执天下之权,其任至重,必有才德公正无邪,可保其不欺谩,为天下所服者,乃可登用,不可止以勋旧,亦不可止以科第进也。枢密院必得晓知边事,多所更历之人;门下侍郎资任最隆,皆次宰相。伏乞深留圣意,详加选择。陛下自去年以前,所用执政,多协人望,其间虽非全德,亦有所长可称。惟近日所用二人,殊不类前后差除,臣昨于帘前奏陈,料陛下必尽记忆。今若有阙,不可更不得人,重失天下所望也。此奏仍乞留中。」
  乙亥,左谏议大夫梁焘言:「臣窃以都城之役,程工浩瀚,开广池隍,最为大事。全如受敌边备,动摇人心;尽发封桩官钱,蠹耗国力。毁撤庐舍,生者不得安;掀剔坟陇,死者不得息。弃土山积,旁无旷地,稍已堙没园林,浸至壅阏道路。近郭居民,深以为劳,兼冒寒暑,怨通幽明,累德损政,莫甚于此。言者相继指擿明白,日听蠲罢,邈未蒙省。弊病之迹,横在十目,愁怨之声,达于四聪,未谕朝廷何惮不革。且以纠殊异之情,久则难齐;任困苦之事,极则生变。髃疑不解,理有可虞。今若但省工料,别议岁月,未免久劳,终是无益。臣愚欲乞圣慈特降指挥,放散见雇人夫,只留广固军兵;壕堑据已开处,令结绝了当;城壁据未坚处,令渐次修筑。除□费之患,去妄作之扰,使民情安悦而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