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月十八日敕节文,六曹尚书并置权官,俸赐依侍郎守法,新制既下,觽谓未安。臣窃惟用人之法,固有资级,是以两省、卿监之中,择久次而选执政【三四】,历试于职,足以见贤。议者比患两省、卿监难得资高之人,故向者立权侍郎之制,约用昔日三司副使资序任之,二年取旨正授,所以重近臣之选,难其进用之路也。尚书之官则异于此,位既崇重,实亚执政。若才德兼茂,资望并隆,处之八座,乃为宜称。况随其阶职之高下,已有行、守、试之定规,苟未得其人,则官不必备。兼自来诸部之无长官,止命侍郎主行,未闻妨阙。又先朝建官已来,除吏部之外【三五】,他曹尚书多不并置。今朝廷创为新意,特设权官,搢绅之间,极有异论,皆谓必将援引资浅望轻不协舆议之人,假此借口,欲以弭谤。臣方欲具士大夫之言,上达圣听,乞罢新法,以杜侥幸,而遽闻景温除目,则觽人所料果为不谬。按景温在先帝时为湖南安抚使,附会章惇,先于徽、诚等州建置城寨,以开边隙。十年之内,所费不赀,湖北及广西并边之地常被杀掠,无有宁岁,蠹国残民,莫此为甚。近日朝廷知其无益有害,已令废罢渠阳等军,而景温系首事之人,未闻议罪,今反召用,何以示惩?况景温昨治开封,殊无善状,方二圣临御之日,辄以秽恶公议,上□天聪,止令罚金,已免斥逐。又自高阳关将带女巫置之都下【三六】,景温侥幸大任,日使子弟就其家考问,以至崇此妖人,目为圣母,辇毂之下,惑乱觽听。及以婢妾之子用为左右之吏,吏辄恃势以醉殴人,景温殊无畏惮,释而不问,遂致言者弹劾,出之近藩。然是时景温亲党方据权要,故知蔡州未几即徙颍昌,又权守成都,而偃蹇不行,无人臣恭顺之礼。陛下过示包容,不加黜责,曲从其请,改守扬州。故其后王安礼被命守蜀,不能无辞,攀援景温以为比例,意谓朝廷既已听景温之免,则必难加罪于己,然犹以人言之故,遂有宫观之命。安礼以前执政辞,尚得宫观,景温以两制辞,则不失名藩。物论喧然,为之不平。在扬州未久,而又不因省部阙官,忽有今日不次之擢。陛下详此数节,则景温诏除之下能允公议乎?伏望圣慈特垂省察,速降指挥,收还景温之命,且与外任差遣,仍诏三省罢尚书权领之法,以塞滥进之门。
  注  释
  【一】要考河事「河」原作「何」,据阁本改。
  【二】览诗书之来上「来上」原作「已缺」,据阁本及宋大诏令集卷一四九赐范镇进新乐诏、宋史卷一二八乐三改。
  【三】未知死所「未」原作「末」,据阁本改。
  【四】而提刑孙路止奏十余人「止」原作「上」,据阁本及苏东坡集奏议集卷五论边将隐匿败亡宪司体量不实札子改。
  【五】驯致其患何所不有「其」原作「有」,据同上书改。
  【六】窃缘边防奏报苟容失实「防」原作「附」,据阁本改。
  【七】欲并许本部权借「许」原作「详」,据阁本改。
  【八】闰十二月二十二日圣旨「二十二日」阁本作「二十三日」。
  【九】仍责元估贾人等同一季变卖「卖」原作「买」,据阁本改。
  【一○】共成节约之制「制」上原衍「志」字,据阁本删。
  【一一】韩忠彦「忠」原作「宗」,据阁本及本书本卷上文庚戌条改。
  【一二】时谏官琦建言「言」原作「令」,据阁本及栾城集卷四一再论裁损浮费札子改。又,栾城集「琦」作「韩琦」。
  【一三】效用之属「用」原作「力」,据阁本及本条注文、宋会要职官五六之一八改。
  【一四】左右江四都同巡检「同」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五六之一八补。
  【一五】闰十二月十六日「六」阁本作「七」。
  【一六】止快目前之欲「快」原作「假」,据尽言集卷二论买扑坊场明状添钱之弊改。
  【一七】即有败阙之弊「败」原作「欺」,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八】不使愚民贪得忘患「患」原作「忠」,据同上书改。
  【一九】无敢指言其非者「非」原作「罪」,据同上书改。
  【二○】将前界买扑名钱数委本州岛看详「扑」字原脱,据本书卷三七九元佑元年六月癸巳条及同上书补。
  【二一】即取累界中次高一界为额「中」原作「申」,据同上书改。
  【二二】及累限无人陈状「累」原作「界」,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二三】比最高价亏及五分以上者「最高价亏及」原作「最价高及」,据本书卷三七九及同上书乙补。
  【二四】本部今修立到条「到」原作「小」,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二五】本州岛录合用条及一界额钱「合」原作「令」,据同上书改。
  【二六】召主户一名委保「主」原作「生」,据同上书改。
  【二七】召人添价「人」原作「不」,据同上书改。
  【二八】先取问见承买人「取」原作「次」,据同上书改。
  【二九】即勘会鴲价最高人户名及抵当所有「鴲」原作「看」,据阁本改。
  【三○】又无人投状者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