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陕西转运判官,赐绯章服;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高州刺史、知熙州刘舜卿为团练使,充马军都虞候。旌其议边事之劳也。
  诏鬼章易槛车,护送大理寺劾治以闻,引见准辟囚例押入殿。初,议欲留鬼章在边,范纯仁言:
  臣近日亲闻宣谕,欲留鬼章在边,以招其子。臣等奏对【七】,不若且令到京;再蒙德音,三省、枢密院且更商量,止鬼章于沿路所到处,别听指挥。臣有管见,已曾录与文彦博已下看详,亦合上渎圣聪,且画一条具如左:
  一、朝廷获罪人,若畏其子弟之强,防其绚嫌而不诛,则典刑废矣。如梁乙逋之辈,假使获之,若有强子弟,则亦将豢养矣。若止欲存鬼章而招其子,则有逐件利害。
  一、若存鬼章,以招其子,必曰:「我父之存由我辈在,我若往,则父子俱死。」如此,固无束身归朝之理。若使复统部族,效力伸报,则鬼章常宜存在,忽然死亡,则适足为其怨叛之资,却贻后日之患。
  一、鬼章本非君长,止缘诱杀景思立而覆其军,干犯先朝罪大,而告于裕陵。设若留之有用,尚恐不快神明之怒,今留之无益,则告陵之典乃是虚行。
  一、鬼章今已七十余岁,设使可系其子之心,亦无多日,况更囚处异乡,忧愁寂寞,其死朝夕可待。既死之后,其子必却归怨朝廷,虽谕以善终,亦必不信,兼是向罪人之子解纷,深损朝廷威重。若任其疑怪,则彼必曰:「既误我降,而杀我父。」则将怨叛有名。
  一、存鬼章若不稍使□足,则必无聊而死;若使之□足,则战士当星霜矢石之苦,皆有不如之叹。
  一、鬼章自先朝以来,前后杀害中国兵将、蕃汉人民为数极多,死者噃愤莫伸,其家孤寡穷独之人恨不脔食其肉。今得朝廷生获,日望矒街之戮,以快存殁之噃,而今乃存养供饲,过于有功之人,徒使激愤幽明,有伤和气。
  一、朝廷赏功虽不系鬼章存殁,然用命死战之人,见朝廷将其所获怒而诛之,则其心喜快,若释而养之,则其心愤郁。今大寇未平,尤当体察将士之情。
  一、鬼章之获,本由熙河蕃将怨其害己,故对游师雄愤怨请行。今既冒死获之,使其不得甘心,亦恐惰其斗志。
  一、交趾方欲妄起事端,若鬼章戮于京师,则四方易得传闻,交人亦得寝谋,可使威振绝域,国势尊严。
  一、阿里骨见令兼籛来求鬼章,俟得然后纳贡。若存鬼章在边,不惟阿里骨以不如所请迁延为名,未肯纳贡,兼其词已曰「鬼章在中外一般」,若今留之在边,厚加奉养,恤其羸瘠,则正符阿里骨之言,彼将市恩于鬼章之子,何暇复感朝廷哉?
  一、诛鬼章,则上可伸先帝之怒,其次可正朝廷之法,使四裔知畏;又其次,可雪踏白、南川之绚,增战士之勇,快神人之愤;又可使阿里骨知朝廷果于诛恶,不敢侮慢邀求,早为纳贡。此一举而数利从之也。于是鬼章始赴狱。(九月末,苏轼奏可考。)
  初,议西边事,近臣多进计,请尽还以侵地,吕公着及吕大防独持不可。及鬼章就擒,西贼退却,或又言鬼章宜优命以官,置之秦凤;或言遂放归,以责其来效;又言熙河克捷、泾原守御之功,皆不足赏。公着曰:「鬼章为边患二十年,先帝欲生致之而不可得,今二圣待以不死,其恩固已厚矣,尚何官之有?况可放乎?疆埸之功虽不可过赏,然有劳不报,何以使人?」上皆纳用焉。(此据吕公着家传,或附十二月十二日。)
  丁未,范祖禹乞于迩英阁复张挂仁宗时王洙、蔡襄所书无逸、孝经图,从之。
  注  释
  【一】内侍押班梁惟□「侍」原作「使」,据阁本改。
  【二】纯粹奏乃云初七日「七」原作「六」,据阁本改。
  【三】惟恐年计不足「年」原作「生」,据阁本改。
  【四】据实结罪保明「保」原作「报」,据阁本改。
  【五】令与水官讲画合兴修去处及所用工料「令」原作「今」,据阁本改。
  【六】愿先赐指挥「赐」原作「次」,据阁本改。
  【七】臣等奏对「对」原作「闻」,据阁本及范忠宣公奏议卷下奏乞诛鬼章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七
卷四百七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二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七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二年(丁卯,1087)
  全  文
  十一月壬子,知郓州、龙图阁直学士滕元发知瀛州,知杭州、资政殿学士蒲宗孟知郓州,朝散郎、监都进奏院王伯虎为校书郎。
  癸丑,复行庆关。从中书侍郎吕大防奏请也。(编录册有此,当考详。)
  甲寅,诏运淮南、二浙所籴谷四十万斛,赈济京东路。
  乙卯,右仆射吕公着、中书侍郎吕大防、尚书左丞刘挚、右丞王存同上疏曰:臣等窃以朝廷设谏诤之官,固欲开广视听,以尽下情。然言事之臣,所言无由尽当,须系朝廷审择其言,或不可用,自当置而不行,若复挟情用意,则尤不可不察。伏见谏议大夫孔文仲累有文字论列左司员外郎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