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之利,孰大于此!又何必如私家变金银为田产,然后为长久之策耶?又况变钱为田,常平遂无本钱,将何以因时籴粜便农民耶?若夫患有司之妄费,为之节制,适当可矣,日减月亡,又何足恤哉?
  臣以为三代以来至于本朝,累圣相继,法度损益,无所不有。至于治民之政,以力供役,以田供税,凡数千年未之有改也。熙宁中,先帝以议臣之请,买田募役,行之半年,田既难置,民鲜就募,士论不以为便,遂不果行。以先帝之睿虑英断,励精为治,如以此法为便,岂复疑于左右之论而中辍?臣窃意其不然也。今役法已成,颁下四方,四方之民休息安堵,沐浴圣泽,既已少定矣。愿陛下不以一臣之私论,而破天下之公议,速行寝罢,以解中外之疑,天下幸甚!
  注  释
  【一】今来米价每斗二百已上「斗」原作「年」,据阁本改。
  【二】南则诚州沅州「沅」原作「沆」,据宋史卷四九三西南溪峒诸蛮传改。
  【三】召当日讲官至帘前「当」原作「常」,据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六又上太皇太后疏改。
  【四】问当主上进业次第「业」原作「德」,据同上书改。
  【五】自古以为美事「古」原作「言」,据同上书改。
  【六】裁三省人吏酬銟之减年「三」原作「二」,据阁本改。
  【七】均请对不得其时「请」原作「诸」,据阁本改。
  【八】三千万贯石「千」下原衍「三」字,据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二七删。
  【九】或以罪停「停」原作「得」,据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四八改。
  【一○】犹闻未足者难招「闻」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五六补。
  【一一】官吏并科违制「违」原作「远」,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四九、六六之五七改。
  【一二】未有租税之民「有」原作「得」,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三】熙宁中尝行给田募役法「尝」原作「书」,据苏东坡集奏议集卷二论给田募役状改。
  【一四】恐或抑勒卖田「抑」原作「仰」,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五】卖田之民「卖」原作「费」,据阁本改。
  【一六】常苦币重「币」原作「弊」,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九十八
卷三百九十八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二年四月壬午尽是月己亥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八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二年(丁卯,1087)
  全  文
  夏四月壬午朔,以景灵宫宣光殿奉安神宗皇帝神御礼毕,上诣宫行酌献之礼。
  癸未,太皇太后、皇太后亲行酌献,皇太妃、诸妃、大长公主、公主、六宫内人等并赴神御前陪位。
  枢密院言:「臣寮奏,乞罢内外封桩禁军阙额,乃□衣、天武、捧日、龙卫、金□屈直、左射请受赏给等。按熙宁十年二月诏旨:『内外禁军已有定额,三司及诸路计置请受,岁有常数。其间偶有阙额,未招拣人充填,所余请受亦合桩管。』窃详诏旨,内外禁军系经熙宁以来节次减废并合,各已立定实额,即与旧日虚数不同。虽后来或因事创添,亦系本路实用兵数,每阙一名,便合招补。朝廷为诸路监司妄惜财费,不务招拣,致渐耗兵数,无以督责,遂立为约束,阙额请受悉行封桩。迨今十年,虽所桩钱物甚多,未尝辄供他用。上自军期边储,下至代还免夫钱之类,皆出于此。虽拨赴内库之数,亦此相兼添助边费。今若悉罢封桩,深虑诸路监司儬习观望,不肯留心搜补兵备,不惟有乖前日减并军额之意,兼恐缓急阙兵,有误大事。」诏:「除三路、二广各系备边,自有帅臣督责招拣,遇有阙额更不封桩外,在京、府界及其余路分并依旧封桩,仍只封桩衣粮料钱,余亦与免。已系免桩者,依旧合还本路甲叶钱者,亦依元旨。今后起到上京钱物,止送左藏库桩管,以备边费。其消废□衣、天武等六指挥请受,亦自今岁权免封桩,却令枢密院会计一岁数目,比附别招置中下禁军,以补减废元额。」(自「亦与免」以下,新录并削,今从旧录。)
  乙酉,礼部言:「四月十五日,景灵宫朝献,在禫制内,请依故事,差官分诣诸殿阁行礼。」从之。
  都大提举成都府、永兴军等路【一】榷茶司言:「乞依旧许以茶易谷,毋得过转运司和籴价。其博到斛斗更不取息变籴,只依元价拨与转运司充军粮,仍计价钱,于本司合应副额钱内豁除。」从之。(新无。)
  丙戌,交趾遣使入贡。
  朝请大夫王宗望为仓部郎中。宗望前为夔州路转运副使,上登极,当赏三军,万州拘文,弥旬不给,庖人朱明因众怒白昼入州治,刃伤太守,左右惊散,州兵乘隙谋变。宗望自夔疾驱至万,先命给赏,然后结狱,戮明以儬,捕视守不救者流之,仍自劾以闻。朝廷嘉之,故有是命。宗望,彬孙也。(此据宗望事迹增入。未几,改河东漕。)
  先是,中书省上言:「景佑二年,置迩英、延义二阁,以设讲筵。延义阁在崇政殿之西,南向,欲令管勾讲筵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