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卷二一一宰辅表、涑水纪闻张□条并注改。
  【四】彼缘市易冒赏之人「冒」原作「买」,据阁本改。
  【五】并先计息而取赏「先」原作「免」,据阁本改。
  【六】权发遣秦州兼管勾秦凤经略安抚都总管司「管」下原衍「内」字,据宋会要职官四一之七七删。
  【七】其将下公事乞不许通判同管「公」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四一之七七补。
  【八】御史孙升「御」原作「长」,据活字本改。
  【九】依重禄法「禄」原作「录」,据阁本改。
  【一○】初无法合入官者「合」原作「令」,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刑法二之三七改。
  【一一】上官均奏乞十科外增举能治剧者「十」原作「上」。按本书卷三八三元佑元年七月丁丑条,监察御史上官均奏请「于十科外更益以材堪治人能拨烦者,别为一科」,此处「上」显为「十」之误,故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九十二
卷三百九十二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元年十一月戊寅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九十二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全  文
  十一月戊寅,起居郎苏辙、起居舍人曾肇并为中书舍人,肇仍充实录院修撰。
  侍御史王岩叟言:「臣闻有旨召起居舍人曾肇试中书舍人,士大夫相顾而笑,不以为允。伏以中书政事之本,天下治忽休戚之所系,其得与丞相、侍郎可否国论者,惟二三舍人而已。陛下察其重轻何如,岂当苟循资地,妄以授人也?谨按:肇天资甚陋,人望至卑。早乘其兄布朋附王安石,擅权用事,朝廷美爵,如取于家,故肇因缘得窃馆职。素无吏能,而擢领都司;殊昧史材,而委修实录。每一除改,士论每切非之。文章、学识皆无可称,何足以代王言而预国论?方陛下极天下之公,简拔英髦,耸动多士,不可以凡材间煺清近,累陛下知人全美。伏望圣慈因其辞免,特赐允从,以厌公议,并谕柄臣别加精择,庶几名器增重,不为贤能之羞。」
  又言:「臣伏以谋人之国,要在防微。天下之微,固莫微于君子方盛而潜消,小人正衰而暗长。在剥惟六三无咎,于临即八月有凶。圣人用心,其于抑阴而佑阳,可谓至矣!臣之愚忠,正在于此。按:曾肇乃奸臣曾布之亲弟,布之盗窃名器,蠹国家而误苍生,与吕惠卿罪恶无异,当时天下谓之曾、吕。布方怙宠弄权,肆为欺罔之时,肇盖有助威之力焉。布妄言郑州可废为县,朝廷遣肇覆按可否,肇不以郑人之情乃归告于上,而合兄之言,诳主之听,以为可废,而遂废之。由肇一言而使一州之民受弊者几二十年,赖陛下方复之。则肇之助布欺罔,不为无迹矣。人物凡下,不为士论所与,独凭借其兄,玷尘清选,积累侥幸,至于今日。以言观行,不闻附正之风;以迹论心,未测朋奸之计。安可进居要近,擢掌丝纶?朝虽乏材,何至及此!愿陛下味臣之言,察臣之意,区区所忧,盖亦不在肇也。其中书舍人除命,伏望早赐追寝。」贴黄称:「前起居郎满中行、林希皆以公议不与,陛下即行罢黜。今曾肇若比中行,则无场屋声名;若比林希,则无出人词艺。岂可反容忝冒,以为公朝升黜之累?伏望圣慈早赐宸断。」
  又言:「肇进身之初,即不由公道,全是私恩。试教授日,其兄布已在要路,自作试官,定肇为第一,士论莫不讥笑。方布用事,无人敢言。不久又得馆职,以至后来升省司,入史局,迁起居,无不出于侥幸。今岂可直令侥幸作侍从也?爵禄,天下公器,虽朝廷苟欲私之,如天下公议何!陛下以天下公议付臣主张,臣敢不极尽愚忠,为陛下言之。陛下初以除张颉为户部侍郎,言者攻击至于再三,竟不从之,言者遂默,便为曾肇亦可如此。缘户部侍郎只是一有司之事,无预国论,但有俗材,皆可为之,不比中书舍人当天下枢机之地,须用贤才,乃允公议。今用非其人,物论不服,臣所以不敢遂已,期于必从而后已也。伏望圣慈深赐省纳。」
  又言:「臣敢尽一语以评肇为人。按:肇当髃邪用事,既能挟附以贪荣;洎众正在朝,又解因缘而窃宠。行己不闻于一善,持心可见其两端。进列近臣,陛下何赖?且恐真贤解体,阴党动怀,贻患之深,不在今日。伏望陛下察臣微意,省臣累章,一判是非之归,以明邪正之异。」贴黄称:「肇自及第,便忝冒作教官,自教官即入为京师官,因缘侥幸,以窃荣进。至于今日,都不曾经历一日州县之职,未尝习知民事,岂可辄为中书舍人,预天下之政?伏望且令出补外官,使习知民事,他日用之,于肇不为无益。」
  又言:「臣以除曾肇试中书舍人不协人望,连上四章,极谏公议,必已蒙陛下省纳。臣今访闻得执政大臣中见有与肇议姻亲者,切恐进呈之际,曲有营救,臣今密以奏闻,乞陛下先知。祖宗以来,擢用大臣,须取老练民事之人,未尝轻进一全不经历亲民者为侍从。今用肇为中书舍人,于肇则荣矣幸矣,然国家何赖?百姓何望?此臣所以区区为朝廷惜也。臣前为监察御史日,论奏给事中王震不曾历一日外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