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属看详,省其烦密太甚,取其可行便于今者,有所增损,着为科条,上礼部再行详定,上之三省,以听圣断。
  注  释
  【一】先帝悯焉原作「光常悯焉」,活字本作「先常悯焉」,阁本作「先帝悯焉」。按本书注文所称实录,即正文所记之帝王实录,此注所称旧录,即哲宗旧录;神宗熙宁行重禄法,故哲宗旧录称先帝,今据阁本改。
  【二】先帝学校养士按下文云「自先帝兴学」,与此文字不符,疑「学校」应作「兴学」。
  【三】悉委御史台刑察兼领「刑察」原作「纠察」,据阁本、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及宋会要职官四之二○改。
  【四】其御史台刑狱「刑」下原衍「部」字,据同上书删。
  【五】直候断出刑名到省「到」字原脱,据阁本补。
  【六】直龙图阁文及为右司员外郎按文及即文及甫,系文彦博第六子,见宋史卷三一三文彦博传。惟据东都事略卷六七文彦博传:「始及甫当宣仁后临朝时,避鲁王讳止名及,宣仁崩,复名及甫云。」则元佑间,自以称文及为是。
  【七】六月八日甲午及罢「日」原作「月」,据阁本改。
  【八】诏扬王荆王外第赐各监书一本阁本作「诏扬王荆王外第各赐监书一本」。
  【九】又睹中书省录黄「睹」字原脱,据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五三辞入对小殿札子补。
  【一○】并乞上殿「并乞」原互倒,据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集乙正。
  【一一】立竹布簟「竹」原作「行」,据阁本改。
  【一二】亲祀之簄数「亲祀」二字原脱,据栾城集卷三七论明堂神位状补。
  【一三】然则其理之不同同上书「理」作「礼」,当是。
  【一四】天村原作「天材」,据活字本及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卷四九四蛮夷传改。
  【一五】惟有茶酒税杂利而已栾城集卷三八乞借常平钱买上供及诸州军粮状「茶」下有「盐」字。
  【一六】朦以官单无党阁本「单」作「卑」,义优。
  【一七】究竟如何原为小字注文,据阁本、活字本及文义改作大字正文。
  【一八】以防私请「请」原作「情」,据忠肃集卷四乞重修太学条制疏改。
  【一九】私请贿谢「请」原作「情」,据阁本及上引忠肃集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七十八
卷三百七十八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元年五月戊辰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七十八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元年(丙寅,1086)
  全  文
  五月戊辰,诏给事中兼侍讲孙觉、秘书少监顾临、通直郎充崇政殿说书程颐,同国子监长贰看详修立国子监太学生条制。(十月末,挚乞罢置局。)
  考功郎中王子韶为吏部郎中。既而御史吕陶言子韶猥陋不谨,罢之,改主客郎中。以主客郎中周尹为考功郎中。(吕陶言在二十五日,今并附此。)
  诏大理寺公案日限,大事减十日,中事、小事各减五日。
  又诏礼部自今乞试童子诵书,所属毋得收接。
  中书省请自今蕃部有犯,除依法合裁减外,并令本处依条断遣,毋得一例申奏。从之。
  诏著作郎范祖禹、宣德郎游师雄、朝请郎张籂、承议郎朱勃,并令中书省记姓名。以同知枢密院事范纯仁荐也。
  诏奉议郎郭知章令中书省记姓名。以江淮等路发运使张汝贤荐也。(知章,龙泉人,政和元年有传。)
  诏太祝兼奉礼,罢太官令。从礼部请也。(鲜于侁传云:侁为太常少卿,会罢太常寺太祝,侁言:「神考厘定官制,太常设奉礼、太祝各一员,事合古制,理难废减,请复置,仍请自朝廷选有学行之士。」诏从之。七月二十二日复太祝。)
  皇城使、钦州防御使□舜臣为永裕陵使。
  是日,左仆射司马光初入对于延和殿,子奉议郎、正字康扶侍。赐康绯章服。(王岩叟朝论:十二日司马君实参告见于延和。初,令其子康扶掖之。既至近,有诏勿拜,君实固拜,康立旁不敢掖。又传诏曰:「令康扶相公。」既拜,稍掖之。升殿,康退。君实进俯帘下致谢,上又顾令设杌于殿,以备君实不能立,则赐之坐。拜毕,不可以支持,遂遣御药押入门下省。)
  环庆路经略使范纯粹奏:「据本路第二将状申,据提举巡防侍禁戴荣申,今月三日,依例选差蕃官朗伊等硬探西界屯聚人马烟棚远近次第。至四日,据朗伊等称,探得西界大寨西有人马下寨。朗伊等只于水泉伴沟内藏泊,体探人马动息次第,望见野寨内三人于水寨内取水,朗伊等当时先捉下取水三人,又逢见西界硬探人马,捉到二人,马四匹。共五人,马四匹,不敢擅便放去,监领前来申上。本司检会自来不住指挥沿边将分城砦,并巡防汉蕃使臣首领等,钤束手下人兵,各守疆界。如是贼马侵入汉界,仰痛行掩杀,即不得令人马擅入西界捉杀人口,引惹边事。今来上件硬探人辄于界上收捉人口,显属无名。所有捉到人比欲申奏,取候朝廷指挥,窃缘事繁机速,理难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