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之。」不许。
  故事,知制诰以先入者居上,不系于官次。丁巳,始命工部郎中胡旦立于祠部郎中冯起之上,非常例也。
  戊午,诏:「自今州县官部内流民及亡央陴调什之一者,并书下考。令民间所织缣帛,非鬻于市者,勿出算。」
  是岁大有年,天下户三百五十七万四千二百五十七【三七】。
  注  释
  【一】旭但受其半「旭」字原脱,据宋本及太宗实录卷七八补。
  【二】其余地里敻远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陈靖垦田之议同。按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通考卷四田赋考均无「其余」二字。寻绎本编下文文义,疑当从宋本。
  【三】今京畿周环二三州「二三州」,编年纲目卷五、奏议卷一一○务农及上引通考均作「三二十州」,上引宋史则作「二十三州」,续通鉴卷一九又作「二三十州」。按下句「幅员数千里」之文,此处当脱一「十」字。
  【四】地之垦者十才二三「地之」原作「之地」,据宋本及上引编年纲目、宋史、通考、长编纪事本末改。
  【五】寇盗杀伤无所不至矣「至」原作「行」,盖涉上而误,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奏议卷一一○务农改。
  【六】望择大臣一人有深识远略者「者」字原阙,据下句文例及通考卷四田赋考补。
  【七】以其成数关白户部「其成」原作「成其」,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五、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改。
  【八】其田制为三品「田」原作「便因」,据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编年纲目、通考删改。
  【九】至二十丁三十丁者以十丁为限「以十丁」三字原阙,文义难解,据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补。
  【一○】望许臣领三五官吏「三」字原阙,据编年纲目卷五、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通考卷四田赋考补。
  【一一】万一水旱「万一」原作「方」,据上引编年纲目、通考及宋史卷一七三食货志改补。
  【一二】广州左通判左正言冯拯转虞部员外郎「广州」原作「广川」,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三】札子盖中书行遣小事「遣」原作「边」,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一○改。
  【一四】自今大事「事」原作「臣」,据宋撮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五】既至上言十余事「既至」原作「即」,据宋本及宋史卷二八五冯拯传改补。
  【一六】按拯以淳化二年秋绌知端州「绌」原作「出」,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职官六四之八–九、宋史卷二八五本传改。
  【一七】拯为端州盖踰四年「踰」原作「前」,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八】于州县幕职官中举廉恪有吏干者各一人以补之「吏干」上原脱「有」字,据宋本及太宗实录卷七八、宋会要选举二七之七补。
  【一九】今令朝臣举官「臣」原作「廷」,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不可废除「除」字原脱,据同上书及宋史卷二六七陈恕传补。
  【二一】催到收附文记「到」原作「刊」,据宋本及上引宋史改。
  【二二】未慕军主「军主」原作「车主」,据宋本及太宗实录卷七九、宋会要兵八之一九并一四之一四改。
  【二三】张守恩自麟州「麟州」原作「鄜州」,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太宗实录卷七九、宋会要兵八之一九、宋史全文卷四下、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传改。
  【二四】番夷之俗宋本、宋撮要本均作「番夷之族」。
  【二五】若自环州抵贼巢同上书均作「若自环州托喰路」。
  【二六】赤柽路回远乏水「回远」原作「四边」,据宋本及太宗实录卷七九、宋会要兵八之一九改。
  【二七】士卒困乏「士」字原阙,据宋会要兵八之一九、编年纲目卷五补。
  【二八】诏建州岁贡龙凤茶「建州」原作「延州」,据宋本改。按宋延州非产茶地,宋会要食货三○之二作建州,二九之一并称,龙凤茶止充贡,属建茶。宋本为是。
  【二九】吏敢违者论其罪「吏」原作「更」,据太宗实录卷七九、宋会要食货三○之二改。
  【三○】检校过峻「检校」原作「缴驳」,据宋本及宋史卷二六七刘式传改。
  【三一】按刘式家传云「按」原作「据」,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二】式发举其事「举」字原脱,据同上书及下文补。
  【三三】杨文镒原作「杨文鉴」,本书卷四一至道三年秋七月丙寅所系田锡奏疏则作「杨文谧」。按宋本及玉海卷一○至道王睿献新历条、左氏百川学海戊集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以下简称春明退朝录)下、宋史卷七○律历志均作「杨文镒」。杨文镒,宋史无传。今为前后统一,据改作杨文镒。下同。
  【三四】更增二十年「二十年」,宋会要运历一之六同。上引玉海则作「六十年」。
  【三五】及扬州折博务者「折」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四下补。
  【三六】上亲批答以申銟励「励」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