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余二十万缗佐他司之用。」诏予熙河兰会路修汝遮城,令户部印给公据,经制司召人入便。又乞再展限一年带纳诸积欠税课。从之。
  戊寅,同管勾京西路保马吕公雅言:「有官之家,守官在外,止出助钱,不均,乞令养马。兵部欲令有同居亲属自佃田产者,依余户养马。」从之。
  庚辰,分命辅臣谢雪。
  诏户部尚书王存、侍郎杨汲各展磨勘二年,郎中晁端彦展三年。坐言乞复铜禁,不知增钱监用铜多也。(此事当考,实录殊不了了。)
  辛巳,诏朝廷封桩钱物,令尚书省岁终具旁通册进入。
  诏诸军虽非出戍,因差使不宿于家,其妻犯奸,许邻人告。司立限移于帅臣所在及边要州封桩。
  董□、阿里骨差首领赍蕃字并捉到夏国蕃部二人至熙州。诏蕃部依蕃丁例刺配。
  湖南北、福建路本城所乞买铜及制造火珠二枚。从之。(此据御集。)
  壬午,龙图阁直学士曾布为翰林学士,布方免丧也。
  诏黎、茂、威【二八】三州知州,委钤辖转运使,依选格奉差。又诏川峡四路诸州录事、司理参军,毋得并差川人。皆从前成都府转运使李之纯请也。
  癸未,董□进奉大首领萨卜赛死于都亭驿。诏赙绢百匹,仍与朝辞例物,附给其家。
  丁亥,礼部言:「钱勰等昨在高丽国闻女真四十余人在彼,尝密谕泉州商人郭敌往招诱首领,令入贡及与中国贸易。仍谕敌:如得女真语言,即至明州知州马珫处传达。乞下珫候招诱到女真言语,即具以闻。」诏从之。其后女真卒不至。
  戊子,河东缘边安抚使言,奉诏冲注损界壕处计置北界官司同开修,勘会代州缘边诸寨,先开立壕候界至甚明,欲应诸寨界壕有冲注填淤处,乞并候北人先计会即施行。从之。
  殿中侍御史蹇序辰为右司谏。
  己丑,朝散郎钱勰言:「奉使高丽,蒙赐金带,元不奉指挥,许使回仍旧服用,而合门称曾经恩赐,须合改换。勰以朝廷章服自有品秩,不敢苟紊官制。」又起居郎杨景略言蒙改紫章服及赐犀带,臣未敢擅易。诏并依品秩。
  泸南缘边安抚司言新收生界八姓罗始党一带,宋、纳两江夷族,愿依七姓团结为义军,乞刺字支例物。从之。(元丰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敕泸州诸监寨子弟,依朝旨合编排入保甲拘管。元丰七年八月十六日枢密院札子:安抚司奏:「八姓夷觽,愿依七姓十九姓等夷人例,团结充义军。」奉圣旨宜依所奏。元丰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安抚司奏,勾到罗始党生界八姓等,各愿团结编排,都共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人【二九】,并随夷情团结为三十一指挥,罗始党生界八姓团结为八指挥,乞以归化义军为名。都党十九族团为八指挥,乞以顺化义军为名。长宁管下山前后九州岛等,团为十五指挥,乞以怀化义军为名。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庚寅,诏门下、中书外省官同举言事御史二员。
  河北西路提举常平胡僧孺冲替,坐前任陕西转运司勾当公事奸杂户也。
  诏诸路:「官司仓库不可专行【三○】,及无法式,并申所属寺监;寺监不可专行,申尚书本部;本部不可专行,上都省。若直被朝旨应覆奏者,依本条。」(元佑元年九月二十八日,王存云云。)
  辛卯,辽主遣永州观察使耶律襄,太常少卿、史馆修撰贾师训,来贺正旦。
  壬辰,诏保甲愿卖所赏银盂曂入官者,听保甲司买。
  开封府界、河东路于禁军阙额钱内借支【三一】,河北路于常平仓借支,各七万缗。
  癸巳,诏请给毋得于三路勘请。
  废通远军来远寨。
  是岁,宗室子赐名授官者四十九人,断大辟二千三百六十五人,天下免役计缗钱一千八百七十二万九千三百,场务钱五百五万九十,谷帛石匹九十七万六千六百五十七。(食货志第二卷,元丰七年事。)凡天下禁军之籍,熙宁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此据兵志首篇。志又云:总治平之兵一百十六万二千,而禁军步骑六十六万三千【三二】。已附治平四年八月二十二日,须更考详。盖元丰视熙宁则增四万三千五百五十五人【三三】,视治平则减五万七百五十七人。)而厢军视祖宗时数益觽云。(此据兵志删修。熙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附载天下厢军马步指挥凡八百四十人【三四】,其为兵凡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而府界诸司或因事招募之类不与焉。此熙宁四年数也,未见元丰实数。按:治平兵数总一厢十六万二千,除禁兵六十六万三千外,厢兵凡四十九万九千,而熙宁四年总厢兵数乃止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视治平几减二十七万,虽熙宁四年府界诸司所招募不在其数,又恐所招募数亦不至一倍有余,疑熙宁四年十二月所载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或有差错【三五】,不然,治平四年八月所载一百十六万二千亦未审也。然两朝兵志所载兵数亦与此同,当别考详。又据两朝兵志:景佑中,本城兵四十三万八千,逮治平三年乃五十万矣。此合参考。或熙宁四年十二月所载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止是改立新额,人数又在外也。须通前后细考之。又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