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王珪等复前长编纪事本末卷九○蔡确邢恕邪谋作「上又谕王与王珪等相见,珪等复前」。疑本刊有脱文。
  【一○】马军诸指挥及诸班直「直」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九六兵志补。
  【一一】今转员约至军使「军」原作「运」,据同上书改。
  【一二】权置下名军使二百四十员「四」原作「三」,据同上书改。
  【一三】永安县「安」字原脱,据宋会要礼三七之三四、宋史卷八三地理志补。
  【一四】论如擅去官守法「论」字原脱,据宋会要礼三七之三四补。
  【一五】乞买荆湖北路鼎澧潭郡等州土产良马按:宋荆湖北路无「潭郡」,沅州又称潭阳郡,见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元丰九域志卷六,此处有误。
  【一六】于新开路多星收溪置二寨堡「收」原作「牧」。按:宋荆湖北路诚州无「牧溪」而有收溪寨,见同上二书,「牧」显为「收」之误,故改。
  【一七】功既及人「及人」原作「久」,据宋会要食货六一之一○三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四十五
卷三百四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七年四月尽是年五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四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全  文
  夏四月辛未,大食贡方物。
  西上合门使、宁州刺史王湛领成州团练使,蕃官皇城使卢凌领忠州刺史,如京副使解政为庄宅副使,西京左藏库副使李仪为文思副使,并兼合门通事舍人,论出界功也。
  河东经略司言,蕃官三班借职屈德宜获级。诏以一级迁奉职,其一级充本族巡检。
  秀州军事推官桑景、彝侔皆博徒,以功胜陟钱,(案:原本有脱误。)并坐污滥也。
  澶州观城县保甲三百余人,持梃入旧县镇夺攘民财,命吕公雅赴澶州监劾。诏为首人郭万领赴元作过处特处斩,吕皓依法决讫,特刺配本州岛禁军指挥杂役。(二月一日、十四日、十六日,并四月二日、十二日,可参考别修。)
  壬申,权提点河北东路刑狱李仲甫言:「两浙路岁散和买紬绢钱,乞依江东例,止用旧十分之三给盐。」下本路转运盐事司相度。
  诏:「开封府界三路提举教阅保甲官并本司勾当公事官、指使,每再遣官教阅,通比三等:武艺及五分,与减磨勘三年;六分,减四年;七分,迁一官。以上每加一分【一】,更减一年,至十分取旨。如止及三分,展磨勘二年;二分,展三年;一分以下,降一官。」
  甲戌,陕西转运副使叶康直言:「准朝旨应副秦凤路军器什物,本路见阙,若尽制造,十二年可了。欲除本路应副外,更乞给赐。」诏据所乞三分给一。
  乙亥,辽主遣归州观察使萧浃,太常少卿、干文阁待制侯庠,来贺同天节。
  福建转运使贾青【二】言:「昨提点江西刑狱,编排虔州诸县枪杖手立额,依保甲为法,岁一案阅,民以为便。江西一路可以推行。」诏下本路,依虔抚州、建昌军等处见行法。
  丙子,户部言:「本曹每岁收支常平、免役、场务、义仓金帛米数,及田产已佃未佃、已卖未卖,水利或增或废,前此未有以勾考。乞从本部立法。」从之。
  河东经略司言,三月中旬,西贼夜入安丰寨境,焚民居杀掠。诏遭爇毙者依例支赐。(三月甲子墨本所书,当参考。)
  提举府界保甲司括畿内马,凡得三千四百七十六匹。诏刘管以给教骑人。
  丁丑,京东都转运使□居厚言:「去年收息钱内,以七万三千缗余给河东保甲司赏赐支用。」诏黄廉据数交割。
  石得一奏,接伴辽使下亲从官随行亏法【三】,欲乞令过位觉察。诏许之,其入位与北人私相交易,及转达事情者察之,余勿举。(朱本。)
  陕西转运副使叶康直专计置鄜延路粮草。
  京东东路提举常平等事燕若古言:「沂、登、密、青州人田讼最多,乞择三五县先方田。」诏候丰岁推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罢方田。)
  赐饶州童子朱天锡五经出身。天锡年九岁,礼部试诵七经皆通。上召入禁中,取诸经试之,随问即诵,叹曰:「此童诵书不遗一字,又无所畏惧,乃天禀也!」延安郡王时在旁,上指天锡而抚王曰:「汝能如彼诵书乎?」面赐钱五万,使买书以归,戒以后无废学。(天锡后无闻,或当削去,并十月庚辰其弟天申。上指天锡云云,据林希野史增入。希时任礼部郎中,实主试事。元丰七年甲子四月,番阳人朱拟携其子天锡年十有一,能诵五经、语、孟凡百卷,诣登闻自陈。有旨送礼部试验。即召天锡诣部,试以五经各五篇,语、孟各三篇,应声如流。又使秉笔自书其乡里、姓名。部为保明作奏。神宗召赴睿思殿,亲试易干卦、礼乐记、周礼考工记,皆全篇百余通。宫人环视,天锡殊不慑。哲宗时九岁,为延安郡王,侍膝下,神宗指天锡而抚之曰:「汝能如彼诵书乎?」面赐天锡五经出身,仍赐钱五十千,使买书以归,再三戒以不要废学。)
  戊寅,客省副使曹诱言,乞本省治事毕,候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