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保守无虞,缘景元初建议修置」故也。(此据御集。)
  壬戌,监察御史张汝贤为侍御史知杂事。汝贤,吉州人也。
  诏给鄜延路功赏左藏库绢六万、元丰库四万。
  左右司状:「御史房置簿,书御史六曹官纠劾之多寡、当否为殿最【一二】,岁终取旨升黜。御史房举发逐察不当及失察不尽等事,岁终亦乞比较。」从之。
  甲子,知渭州卢秉、知延州刘昌祚各罚铜二十斤【一三】。坐得兰州被围关报,不即出兵牵制也。
  乙丑,户部言:「陕西转运副使范纯粹言:『铜钱三监所用铜锡,乞额外给;依例封桩本龏钱文,乞于本路难得钱处用公据,并减紬绢价易钱,如诸路沿边阙钱准此。又乞沿边所卖解盐【一四】,并令转运司自以钞赴解池请盐,或召商人入中,应副边用。其李稷元奏更不施行。』」并从之。(李稷元奏。)
  右谏议大夫赵彦若言:「伏见尚书省听事写周官篇,此朝廷稽古命官之本也。周官大旨在乎得人,故曰『不惟其官,惟其人』,又曰『官不必备,惟其人』。今门下侍郎章惇、尚书左丞王安礼鎫无行检,非周官之所谓『惟其人』也。自居执政,未闻有补,而异党复一,人畏其强,僚属观望,虽鼟不悔。权势至此,不宜处位,请皆外补,以肃具臣。」后四日,手诏:「朝廷自修复官政,小大髃司各有职守。昨降黜诸寺监丞、簿后,上下尤知谨戢,罕有僭紊。近彦若辄侵越御史论事,不可不惩。」乃降一官,试秘书监。(戊辰二十八日乃降责,今并书。「异党复一」字必有误,新本亦然,当考正之。朱本签贴云:「无案据。」遂削去。张舜民志彦若墓,又不载当日弹辞。旧纪书:戊辰,赵彦若论事不循分守,罢右谏议大夫,降为秘书监。新纪不书。)
  成都府、利州路钤辖司言:「相度臣僚上言者,乞移蕃驿于玉垒关,及汉蕃博易增差禁军。本司今相度,欲乞移永康军牛溪关依旧于蚕崖关置城寨,不须移置蕃驿。」诏增差禁军等不行,其乞移牛溪关于蚕崖关,送尚书省,从之。
  丙寅,手诏李宪:「比西贼攻犯兰州之始,城垒兵防未有十分可恃,所以人情惴恐,不得不尔。今贼已解去,则前日忧虞戒心,未易可忘。除兵防以县官财用所系,未可增加外,其城守之具,与夫壁垒缮治,宜急为之。除熙州以根源所系,先次修治,固已甚善,余系近里所系重处,亦宜速具奏以闻。不可日稽一日,缓急有误重事。」(朱本增入,新本并削去。)
  中书省言:「尚书都省门状:刑部牒,有卖肉人擅入比部门【一五】,已送开封府。省门授事不禀都省,其使臣欲上簿。」上批:「本差内侍守门,止为与外廷臣僚无交涉,得以尽情讥察出入。若申解一贱隶令禀都省,则动有忌惮,何事不废?自今但干违令出入事,命官奏闻,吏史以下送所属。」
  赐陕西转运司度僧牒二百,修延州城及廨舍。
  丁卯,诏:「葭芦寨居山,形势崄绝,非出兵便地。纵贼大至,不过城守。兼本寨城围止千余步,步立一人,止千余人,加计倍之,二千人足矣。今经略司都不恤边费,视朝廷财用轻若泥沙,无故辄屯重兵,情不可赦。其王居卿虽已离任,令提点刑狱司追上案罪以闻。」
  戊辰,诏知开封府王存依仿六典、京府并尚书省六曹事目,参定分案体式以闻。
  注  释
  【一】届j附棺而卧「夜」原作「但」,据宋史卷四五六沈宣传改。
  【二】会稽郡以下「以」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京西南路「南」原作「等」,据宋会要职官五九之一○改。
  【四】所藏之家虽误相容隐「之」字原脱,据宋会要兵二之二八补。
  【五】许人告「人告」二字原倒,据同上书乙正。
  【六】准诏定夺绘像臣僚之家食禄人法「人」原作「之」,据下文及宋会要选举二三之四改。
  【七】岁度僧二人「二」,宋会要道释一之三○作「一」。
  【八】然上每记怜之「记」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二苏轼诗狱及下文李焘注补。
  【九】闻提举司乃以意欲与赏及成就巡检处「处」原作「据」,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二之二八改。
  【一○】篃择当案保分「篃」原作「偏」,据同上书改。
  【一一】甚失朝廷劝作之意「劝」原作「观」,据同上书改。
  【一二】书御史六曹官纠劾之多寡当否为殿最「六曹」原作「六察」,据宋会要职官四之二○、一七之一三、五九之一○改。
  【一三】各罚铜二十斤「二」,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二七作「三」。
  【一四】又乞沿边所卖解盐「卖」原作「费」,据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二四改。
  【一五】有卖肉人擅入比部门,「肉」原作「内」,据宋会要职官三之九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四十三
卷三百四十三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七年二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四十三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全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