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知枢密院冯京为正议大夫、枢密使,皆加食邑实封。故事,大礼,宰臣以下惟加恩。至是,因改官制故,珪、颢、頵、彦博、京特迁官以宠之。(新纪书京为枢密使,旧纪不书。)
  天平军节度使、均国公佣,武宁军节度使承裕,殿前副都指挥使、宁远军节度使杨遂,建雄军节度使韩绛,皆加食邑实封。翰林学士以下侍从官、内外两制,并换新阶加恩。
  相州观察使、同知大宗正宗惠为武昌军留后。
  正议大夫、同知枢密院薛向本官知颍州。以陈向具析养马,而上批「向论事反复,无大臣体」故也。初,向在外时策边事精密,馈饷治办,其入见论兵,皆上所欲闻,故任以执政,且欲与计西北事。而向在政府,专以持重养威,无先开端为言,非上所望于向者。最后,向极知民不便畜马令,议欲改为,士大夫皆言向论不谬。及其与提举官忿争,上乃独察知向资不忠实,故黜之。(此据墨本向传,朱本签贴云已系取问删去。新本复存之,今从新本,附向责时。司马记闻云:开封府界【一○】提点陈向建议令民赀及三千缗者养战马一匹,民甚苦之。薛师正时为枢密副使,初无异议,及事已施行,向诣枢密院白事,师正欲压觽议,折难甚苦。向怒,以告谏官舒亶劾奏「师正为大臣,事有不可不面陈,而背诽以盗名」,由是罢为正议大夫、知颍州。谏官【一一】又言其「罢黜之后,不杜门省愆念咎,而宾客集其门,日以百数,对客有怨愤语」,改知随州。翰林学士、御史中丞李定坐不纠弹,落一官,知河阳。旧纪书薛向论事反复,罢知随州。新纪但书向罢。)
  诏尝任翰林学士除资政殿学士以上,更不别兼学士。
  知沅州谢麟言:「古诚州并小由、四旗、竹滩、大由【一二】、托口等处溪峒人户各已归明,臣续招怀九衙二十三州,地林十三州,依例奏补名目,把托边界。又招纳详州等处洞酋首,通计七千余户,乞添筑沿边城寨堡铺,及差戍兵绥辑人户籍为省民。」从之。
  丁亥,以户部侍郎、同知枢密院事吕公着为正议大夫、枢密副使。(薛向、孙固以二十四日改枢副,冯京以二十七日改使,公着以二十八日改枢副,先后不同,当考。枢密院时政纪公着改枢副又在闰九月一日。新纪于丁亥日书公着为枢副,旧纪不书。)公着与冯京、薛向、孙固同任西府,三人者屡于上前争论,公着独不言。既而上顾问之,公着乃徐为开析可否,言简而当,上常纳之,三人者亦不能违也。出则未尝语人,外皆讥公着循嘿,不副觽望,公着亦不辨也。而同僚或为辨之。上数与辅臣论天下事,一日,谓公着曰:「民间不知有役矣。」公着对曰:「然。上户昔以役多破家,今则饱食安居,诚幸矣。下户昔无役,今率钱,则苦矣。」上曰:「然则法亦当更也。」(二事据司马记闻,今附见。)
  诏都大提举淤田并官庄隶司农寺。又诏改知外都水丞南北司公事为知南北外都水丞,南北外都水丞依旧澶州置司。
  命权发遣度支副使蹇周辅相度江西、广东卖盐。(江、广卖盐乃郏亶建议。旧录在六年十二月戊子,新录在七年九月十二日己酉。元佑元年闰二月四日壬辰,并月末吕陶奏,合参考增入,此四年三月一日周辅上广东、江西二法。)
  戊子,诏前权河北东路转运副使陈知俭、权发遣河东路转运判官黄莘各追一官,罚铜十斤,冲替。并坐失举也。
  嘉王頵奏妻再从叔王克复乞于文资安排。诏以克复系无服亲,不许。
  熙河路经略司言,乞先团结蕃弓箭手,从之。是年诏:「凡弓箭手、兵骑各以五十人为队,置引战旗头、左右傔旗,及以本属蕃首、将校为拥队,并如正军法。蕃捉生、蕃敢勇、山河户亦如之。(五十人为队,熙宁九年五月六日保甲如此。)凡募弓箭手、蕃捉生、强人、山河户,不以等样,第募有保任,年十七以上、弓射七斗、任负带者。鄜延路新旧蕃捉生、环庆路强人、诸路汉弓箭手、鄜延路归明界保毅蕃户、弓箭手皆□于背。」(此据兵志第三卷,并系之元丰三年。今附九月末,熙河团结蕃弓箭手,复当更考详月日。)
  注  释
  【一】并令封驳司关报谏院「关」原作「开」,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三之五四改。
  【二】黼黻原脱,据阁本补。
  【三】元定免行租额按:宋制,茶、盐、酒等税钱皆有定额,称祖额,按征收情骮,定期比较,进行銟惩,参见宋会要食货三○之七、通考卷一六征榷考引止斋陈氏曰,此处据下文「额外」、「旧额」云云,疑「租」为「祖」之误。
  【四】详定所「所」字原脱,据阁本补。
  【五】如食邑合加千户「合」原作「令」,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八○改官制改。
  【六】候成书日别删定「删」原作「副」,据同上书改。
  【七】及诸司吏人所授勒留官衙校等「及」原作「乃」,据宋会要职官五六之三改。
  【八】诏令湖南钤辖司「钤」原作「干」,据阁本改。
  【九】刘几「几」原作「几」,据宋史卷一二八乐志改。下同。
  【一○】开封府界「府」字原重,据涑水记闻卷一五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