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检正中书礼房公事蔡京为太子中允、馆阁校勘。
  诏西京左藏库副使杨从先,如京副使张述,供备库副使裴景,六宅使、忠州刺史彭孙,各迁一官。以安南招讨司言从先等率舟师入交址,力战有功也。
  上批:「见修敕令格式,诸所析正,自朝廷立法付有司者,委枢密承旨司详定闻奏,付诸房遵行。」
  辛丑,召辅臣观谷于后苑。
  计议措置边防事所言:「以泾原路正兵、汉蕃弓箭手为十一将,第一第二将驻渭州,第三将原州,第四将绥宁寨,第五将镇戎军,第六将彭阳城,第七将德顺军,第八将水洛城,第九将静边寨,第十将隆德寨,第十一将永兴军奉天县。」并从之。诏于分定将内别定一将,策应熙河路。(两纪并书分泾原路兵为十一将。)
  壬寅,诏诸修敕式局看详合厘正朝廷与有司相照立式事,委检正中书户房毕仲衍编修。
  又诏翰林学士、司封员外郎、知开封府蔡延庆落职知滁州,开封府见鞫李宪妻王氏事,移大理寺。先是,王氏母诣府讼宪婢谋害王氏,延庆初欲避免签书,又谓王氏□辞有状外事,不当治,推官蔡承禧争之,与延庆更论奏,乃下审刑院、刑部定以为应受理。于是御史舒亶言开封府官吏观望畏缩,狱辞所逮,或置不问。诏本府尽理根治,然尤以准御宝批专勘公事为名追捕,上批此盖府官回避畏忌,不敢据告发事施行,令开封府具析以闻,仍令左右厅推、判官同鞫外,余并依常事行遣。亶又言延庆于行遣偷为一切,以脱怨怒,乞重行黜责。故有是命。(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扬汲辨宪诬,或附此。蔡承禧奏议有可删取增入者。旧纪书蔡延庆不穷治李宪帷薄,落翰林学士,罢知开封府,知滁州。新纪不书。)
  以判吏部流内铨、枢密直学士钱藻权知开封。
  复八作司为东西两司,各置监官文臣一员,武臣二员,遇大礼及大兴造,即同管勾。八作司旧分东西,后合为一,将作监以为非便,故复之。
  癸卯,诏:「闻熙州军资库自六月以来,官吏俸、诸军傔料、随依蕃官请给、修城支用等钱,阙二万余缗。虑河、岷州、通远军亦如此,其令陕西转运使速应副,仍具析以闻。」
  又诏西京左藏库副使杨进等二十三人,各展磨勘二年。坐试诸军武艺,误给银万余两,为殿前司劾奏,诏免备偿,故薄惩之。
  甲辰,知制诰李清臣为辽主生辰使,西上合门使曹评副之;主客郎中范子渊为正旦使,皇城使、雅州刺史姚兕副之。后子渊免行,以太常丞、检正中书户房公事毕仲衍代之。
  诏出三司钱十五万缗,付鄜延路经略司市封桩粮草。
  同修起居注王存言:「古者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唐贞观初,仗下议政事,起居郎执笔记于前,史官随之,其后或修或废,盖时君克己,励精政事,其职修,或庸臣擅权,务掩过恶,则其职废,皆理势然也。陛下临朝旰昃,睿明四达,动必稽古,言必本经,至于裁决万几,判别疑隐,皆出髃臣意表,欲望追唐贞观典故,复起居郎、舍人职事,使得尽闻明天子德音,退而书之,以授史官。倘以为二府奏事自有时政记,即乞自余臣僚前后殿对,许记注官侍立,着其所闻关于治体者,庶几谟训之言不至坠失。」上谕存曰:「史官自黄帝时已有之,至汉武帝有禁中起居注,今起居注之名,当始于此。近世诚为失职,且人君与臣下言必关政理,所言公则公言之,所言私则王者无私,自非军机,何必秘密!盖人臣奏封有颇僻,或肆谗慝,谓人君必须函容,难即加罪,因而无所忌惮,若左右有史官书之,则无所肆其奸矣。」卒不果行。
  丙午,诏:「修起居注官虽不兼谏职,如有史事,宜于崇政殿、延和殿承旨司奏事后直前陈述。」从修起居注王存请也。(王安礼传云:安礼同修起居注,故事,左右史记言动,毋得辄有所陈,至是诏许直前奏事,自安礼始。盖安礼与王存同修注,其实存请之。熙宁四年七月,未兼谏职者,乃许直前。)
  以熙河路钤辖、东上合门使李浩为四方馆使。浩,熙宁十年有战功,诏候二年转四方馆使。至是迁之。
  诏无料钱京官差知县、县丞者,给令丞俸,罢添支驿料。
  丁未,右谏议大夫、知河南吕公孺知河阳。洛口役兵千余人惮役,不禀令,排行庆关不得入,西趋河桥。其徒有来告者,诸将请出兵击之,公孺曰:「此曹亡命,穷之则生变。」乃令曰:「敢杀一人者斩。」于是乘马东出,令牙兵数人前谕曰:「尔辈久役固当还,然有不禀令之罪,若复度桥,则罪加重矣!太守在此,愿自首者止道左。」觽皆请罪,索其为首并助谋者,黥配之,余置不问,复送役所,语洛口官曰:「如尚敢偃蹇者,即斩之。」觽帖然不敢动。乃自劾不俟命,诏释之。(此据本传,或自有时,今附公孺初除时。)
  遣司农寺都丞□雍同两浙路提举官讲议役法,催促结绝。
  中书言:「应朝旨置狱究治事,欲委审刑院、刑部置簿管勾,非特旨立限者,及一季末,奏下所属催促,无故稽留若行移迂缓并所属不催举,并劾奏,责刑房季终点检。」从之。
  赐澶州度僧牒六百五十,偿水利司钱。以尝出监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