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燕王曹堒按:宋史卷二五八曹彬传与东都略卷二七曹彬传皆谓曹堒累赠□王。
  【一二】东上合门使狄谘同提举教习马军「马军」二字原倒,据阁本及下文乙正。
  【一三】提举教习马军所「马军」二字原倒,据上文及本书卷二八一熙宁十年三月戊午条、卷三○二元丰三年二月巳未条乙正。
  【一四】河清广济指挥增为八百人「八」原作「公」,据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九改。
  【一五】中书言「言」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五之四六补。
  【一六】仍免别差官属「免」原作「占」,据同上书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八十五
卷二百八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十年十月尽是年十一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十年(丁巳,1077)
  全  文
  冬十月己卯,罢不拘常制奏辟官,惟事干要切者听仍旧。先是,同知审官西院窦卞以为言,诏从之。
  诏福建转运司:「本路枪仗手强勇出觽为人所推者,给口券差人押赴阙,当等第收录。即凶恶暴犯而未该编配者,再犯情重,皆配充邻路本城卒。」
  庚辰,上批:「已差修塞决河提举官日久,今皆在京师,未见端绪。可令一员先往豫计兵夫宿寨,趣什物、薪粮有备,庶兴功之际,率皆整办,不至乏事。」后差判都水监宋昌言【一】。
  学士院言:「编修内诸司式所送本院式十卷,编学士员数并录表疏、青辞、祝文、锁院、敕设、宿直之类。看详学士员数系朝廷临时除授,若表疏、青辞、祝文,或请祷之意不同,难用一律。况朝廷待学士礼意稍异,宣召敕设尽出特恩,关白中书、枢密院,止用谘报,不同诸司。乞下本所以吏人差补及官物出入之类并立为式,学士所职更不编载。」从之。
  侍读邓润甫、陈襄迩英阁进读,因言:「司马迁载秦、汉以来君臣事迹,有不可陈于君父之前者,如吕不韦传之类是也。」上曰:「类此者皆阙之勿读。」侍读沈季长、黄履奏:「讲诗毕,请讲何经?」上曰:「先王礼乐法度莫详于周,宜讲周礼。」
  诏检正中书五房公事自今不得仿中书行札子。故事,惟中书执政官用札子,以出政令。时检正中书五房公事辄札送合门,合门以为言,故降是诏。
  客省言:「于阗国进奏使人罗阿畼难撕温等有乳香三万一千余斤,为钱四万四千余贯,乞减价三千贯,卖于官库。」从之。
  集庆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宗谔【二】坐克留宗室俸,以还己所贷息,诏释其罪。
  右谏议大夫、知蔡州吕公孺知永兴军。六月八日,公孺责蔡州。此月十三日,彭汝砺云云。
  壬午,诏河北路常平封桩斛斗,量减价粜与水灾阙食户。
  诏观文殿学士、户部侍郎、知洪州王韶落职知鄂州。韶谢到任表云:「为贫而仕,富贵非学者之本心;与时偕行,功业盖丈夫之余事。」又云:「自信甚明,独立不惧。面折庭争,则或贻同列之怒;指摘时病,则或异大臣之为。以致圣论时有小差,臣言未尝曲徇。」又云:「陷人君于不义,莫如退缩。」又云:「晓然知死生之不迷,灼然见古今之不变。通理尽性,虽未能达至道之渊微;立言著书,亦足赞一朝之盛美。」侍御史知杂事蔡确言:「韶表皆怨愤,欲归过主上,而妄为自洁之辞。臣尝被命鞫熙河结籴违法事,闻韶屡有争执,大率以朝廷制狱为非。察韶之情,不过阿庇旧日将校,及欲掩其在任弛纵之迹。后根究诸州军公使库,共借结籴钱二十余万缗,回易取利,韶亦有支借百姓刘昌立钱钞等事。朝廷以韶方备位枢府,不复谴诃。按韶本以边功,骤蒙拔擢,其于朝廷政治之要【三】,必未有卓然高论,度越髃臣。如争结籴事,不独簄缪,又颇挟私,则其余所言,臣虽不闻,推此可知矣。陛下睿知神武,髃臣莫望清光,规模言动,如韶岂能窥万一?乃敢指斥圣论,而又言恐陷人君于不义耶?妄自扬己,公肆慢上,韶必知此表传播中外,因欲欺流俗以盗公直之名。乞行黜责。」故有是命。韶既罢枢密,言动颇不常,上法身三门一篇,且云发明自身之学:一曰鸿枢独化之门,二曰万灵朝正之门,三曰金刚巨力之门。又摹印篃投宰执,人以为病狂。
  癸未,国子博士、勾当杂卖场【四】周延年言:「昨东作坊退卖癸服、簪环、履蟱及三司斥卖长源王佩剑带。臣窃谓凡祭祀之物,转移他用,则非所以尊奉神灵。故记曰:『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筴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示不欲亵也。愿下礼官详定,凡天地、宗庙、社稷、山川、百神之祀,有服器之敝者则焚埋之。」礼院以延年之言合于经意,诏从之。
  知谏院黄履言:「伏见近日降授胡援、王子韶诏辞,其略曰:『当从显诛,以慰言者。』臣窃谓朝廷黜陟之典,系当世天下至公,非以慰言者也。播之四方,亏损事体。」上批:「宜如履奏改正,其当制舍人钱藻仍上簿。」
  诏:「大河决口,官吏不以赦降去官原减。下京西、京东、府界,差役兵二万,如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