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序辰「序」字原脱,据阁本及上文补。
  【七】载议礼于有司不合据文,疑「于」为「与」之误。
  【八】而阴言之于执政「政」原作「事」,据阁本及上文改。
  【九】故有是命「有是」二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朱史「朱」原作「宋」,据活字本改。
  【一一】蒋三揣颉意要附子「揣」原作「推」,据阁本改。
  【一二】理须辨雪「辨」原作「许」,据阁本改。
  【一三】流内铨「流」原作「留」,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七七熙宁九年七月壬戌条改。
  【一四】铨簿「簿」原作「部」,据正文改。
  【一五】怯薄「怯」原作「快」,据阁本改。
  【一六】以逵始初独上封章请专经制「专」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七】委孙捕系之「系」原作「击」,据阁本、活字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八十四
卷二百八十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十年八月尽是年九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十年(丁巳,1077)
  全  文
  八月戊寅朔,定武军留后承裕为宁武军节度使。
  诏河北路体量安抚安焘:「应被水灾民并就高阜赈济安存,令提点刑狱韩正彦同张茂则、刘璯先相度曹村决口下流利害以闻。」月末,河又决荥泽。
  降权广南西路转运使、司封郎中李平一为屯田郎中、监庐州盐矾务;前太常丞、直集贤院蔡晔落职为太子中允,服阕与监当;权发遣福建路转运判官、太子中允周沃为光禄寺丞,送审官东院。并坐师出安南,措置乖方,及漕运不职也。朱本移去年十一月癸酉诏入此,以为平一等被罪之因,今依墨本。盖平一等被罪,不但缘此诏所指运夫未足一事也。
  诏前权判将作监范子奇、向宗儒各展磨勘二年,丞徐大方、曾孝宗、提举监修使臣王范等五人并夺元授恩,冲替。坐修中太一宫贞室殿柱朽坏也。初,子奇等欲宫速成,以湿木为柱,至是,易腐损者凡三十。
  上批:「访闻河北州军诸军以营房为水坏,移于他处存泊,或已迁入营者,人赐米有差;即压溺死者,赐其家钱有差,不能瘗者,有司主之。」
  己卯,诏河北、京东转运提举司,体量被水民户未纳夏税,并诸欠负役钱当倚阁蠲减数,及水退给借粮、种次第以闻。又诏安抚司赈恤,并察刑狱系禁,开封府界准此。
  辛巳,两浙提点刑狱司言:「廖恩千余人在信州界未获,今调发保甲防拓,准备捕杀,及于逐路保甲分番戍守【一】。」上批:「东南之民虽近联以什伍,然未尝教之武事,驱以捍贼,实难收功,徒废生业,并令放散。江南、福建路亦依此。」
  入内东头供奉官、勾当御药院李舜举言:「先差随安南行营大兵进讨,蒙改两官,今宣抚使、副皆被责,乞罢臣职任,重行黜责。」诏舜举追所转两官,更夺寄资一官;东头供奉官刘惟简、韩永式以走马承受回,各转两官,亦追一官。
  赐塞胙城县韩村决河役兵特支钱。初,都水监言,滑州韩村埽河溢,水行堤外,巳牒同判监刘璯、丞耿琬、勾当公事陈康民提举固护,至是功毕也。
  壬午,遣监察御史里行黄廉鞫前知庆州范纯仁于宁州。以永兴军路钤辖种古言:「前知环州,尝与纯仁争辨蕃部等事,因此挟情捃拾。尝配流编管人迈布等防送过庆州,遂留住于宁州置狱,而知宁州史籍乃纯仁累曾荐举者,必恐别致诬陷。」故命廉勘实。廉亦以常被纯仁荐辞,乃遣御史彭汝砺,又以母老辞,以御史台推直官遂宁冯如晦代之。元丰元年五月戊戌,狱竟。秦观送冯如晦为陕西提刑序云:上即位之明年,有诏侍从之官各举部使者二人,故龙图阁直学士滕公与二三耆老皆以冯侯叔明应诏,即日除陕西提点刑狱公事。观尝问于滕公曰:「冯侯何如人?」公曰:「有守君子也。」观曰:「何以知之?」公曰:「昔高平范公之帅环庆也,环将种古以宁守史籍变其熟羌狱,上书讼噃,且言高平公不法者七事。朝廷疑之,即宁州置狱,而冯侯以御史推直实奉诏往讯。是时,高平公言事去,执政有恶之者,欲中以危法久矣。此狱之起,人皆为惧。及冯侯召对,神宗曰:『帅臣不法,万一有之,恐误边事【二】。然范纯仁有时名,卿宜审治,所以遣使者,政恐有差误耳。』即赐绯衣、银鱼。冯侯拜赐出,执政谓曰:『上怒庆帅甚,君其谨之。』冯侯曰:『上意亦无他。』因诵所闻德音,执政不悦。及考按连逮熟羌之狱,实不可变,而古所言高平公七事皆无状,附置以闻,执政殊失望。会史籍有异词,诏遣韩晋卿覆治,执政因言:『范纯仁事亦恐治未竟,愿令晋卿尽覆。』神宗曰:『范纯仁事已明白,勿复治也。』狱具如冯侯章,于是籍、古皆得罪,而高平公独免,执政大不快。未几,高平公复为邻帅所奏,谪守信阳,而冯侯失用事者意,亦竟罢去。由是言之,非有守君子而何?』范纯仁言行录云:环州太守劾熟羌为盗,狱具,朝廷贷其命,流南方。罪人声噃帅府曰:『我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