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年,其下者与差使,并赐紫袍、牙笏、银带,乃新例也。
  注  释
  【一】北路近年废荆门军为长林县「年」原作「言」,据阁本改。按:熙宁六年废荆门军为长林县,见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宋会要方域六之三七。
  【二】石□「石」原作「古」,据阁本及下文改。
  【三】临颍县「颍」原作「颖」。按:宋无「临颖县,颍昌府有临颍县,见宋史卷八五地理志,据改。
  【四】令再任「令」原作「今」,据阁本改。
  【五】上因周秀狱事「周」字在此难解,疑为「问」字之误。
  【六】太庙大祠「大」原作「太」,据宋史卷九八、一○八礼志改。
  【七】以奉使至涿州南高排坐次不当「高」字在此难解,据下句「因托疾不赴北亭饯送」,疑为「亭」字之误。
  【八】是一罪再刑也「罪」原作「非」,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一四范纯仁传改。
  【九】颍州「颍」原作「颖」。按:宋无「颖州」,京西北路有颍州,见宋史卷八五地理志,据改。
  【一○】今条具所施行事「今」原作「令」,据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一三改。
  【一一】将缴纳商人住卖盐引多少为准「住」原作「注」,据同上书改。
  【一二】若禁盐地则为东盐「东」原作「采」,据本书卷一○九天圣八年十月壬辰条、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改。
  【一三】然后得货民「货」原作「贷」,据活字本改。
  【一四】则为朽壤「壤」原作「坏」,据阁本改。
  【一五】榷卖官盐「榷」原作「惟」,据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一三改。
  【一六】入内内侍省使臣「使」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七】新纪书赦广东「书」原作「尽」,据阁本及下文改。
  【一八】延州原作「延安」,据阁本及上文改。
  【一九】欲追记据文义,疑「欲」当作「故」。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八十一
卷二百八十一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十年三月尽是年四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一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十年(丁巳,1077)
  全  文
  三月辛亥朔,分命辅臣祈雨。
  上批:「安南行营:鄜延路应募非食禄蕃兵及首领去家万里,以瘴死者,情尤可愍,加赐绢有差。内番官自来阵亡有例承袭者,即具合补职名闻奏,余但离陕西界,虽未过岭,并依例支给。」
  甲寅,赠宣庆使、康州防御使、内侍右班副都知王守规昭武军留后。皇城使、忠州防御使、入内都知蓝元震检身清修,奉上勤谨,十年左右,始终不渝,可并优赠故也。
  戊午,诏著作佐郎、前崇文院校书张载归馆供职。载前以寻医去,秦凤路经略使吕大防请召还,故有是诏。案纲目云:载自崇文归,与诸生讲学,吕大防荐之,召同知太常礼院。此云「归馆供职」,于七月乙卯始书其兼知太常礼院,与纲目异。
  侍御史知杂事蔡确言:「郑、滑旧为辅郡,屏蔽京师,顷因论者苟欲裁减役人,废以为县,所利者小,所害者大。东、西两京相望数百里,大河之南,直抵都城,并无州郡为限,虽有县、镇,形势不强,非所以辅王畿、重根本也。臣以谓郑、滑二州皆宜复置,兼州废尚近,完复亦易。」不报。
  权御史中丞邓润甫言:「近闻增筑广源州,选武臣为守。愿先下本路安抚司,令与监司熟计其利害,条列一岁凡用甲兵若干,资粮若干,甲兵调于某所,资粮取于某郡,使兵足以胜敌,食足以赡兵,而无仓猝调发之艰,则一方之民受赐,而陛下无南顾之忧,惟留意而审行之。」
  诏安南应募诸路兵,与免本路番戍一次。
  广南西路转运司奏:「廉州言,战棹司舟船与贼战斗,颇有杀伤。」诏广南西路经略司:「如杨从先一行舟船未至,即选使臣量以兵援接。」从先亦言:「近收交趾伪命行军招讨使李继元牒,并克复后屡与臣战斗,无恐惧诎服之意,乞严敕边备,以制非常。」从先奏事,乃此月二十五日,今附此。朱本以无施行削去,新本复存之。
  诏自今川峡四路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官,不得兼差川峡人。
  又诏谏官遇起居横行诸处集会,或有职事与台官通议,听于侧近幕次往还。台、谏旧不相通,司马光建储帖可考。相通或自此始,更详之。
  诏安南新克复广源、思琅等州,可差洪州等处威果等十七指挥往防托。上批:「前日指挥差张诚一都大提举选差使臣教在京马军教头,可改差内侍副都知王中正,仍以中正为入内副都知。」密记九月二十三日可考。元丰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罢。
  己未,诏邵州关硖寨同管辖兵甲、三班借职秦用和子瑜为借职。以用和辟徽州等处道路,为蛮人所害也。
  诏特迁虞部员外郎毕仲熊一官,专切管勾兴置顺州等处坑冶。从郭逵等所举也。
  辛酉,分命辅臣祈雨于郊庙、社稷,仍诏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转运、提点刑狱司各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