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者,并守本官职兼权。二年闰十一月乙巳。于是润甫知制诰,以宰相属官不可长宪府,乃复迁谏议大夫。此据职官志。
  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彭汝砺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安石初得汝砺诗义,善之,故用为学官。邓绾以安石故,欲召见之,汝砺不往。既举充御史,而练亭甫绐绾以安石不悦,绾遂自劾失举。上怒,黜绾,即日除汝砺。蔡承禧云云。
  侍御史周尹言:「昨以河北西路转运判官李稷庸很刻薄,觽所共`,不可使为监司,曾具弹奏。今又闻稷父龙图阁直学士绚死二十余年,寄榇僧寺,终不迁葬。按御史台敕,官员父母殁十年不礼葬者,委台司弹奏。臣方令人根问稷父骸骨所寄,欲具举劾,乞行降黜,勒令以礼葬父。今闻稷乃奏乞往邛州取祖父骨榇欲葬许州。夫亲莫如父,尚或忍之,祖之与孙【一】,于稷何有?盖稷知臣欲举劾,故先奏请,妄以改葬祖父为名,以延岁月。案稷凡猥无行,父死二十年不葬,此名教之所必废,典刑之所不容。唐颜真卿为监察御史,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二十年,有诏终身不齿,当时闻者莫不耸然。臣欲乞罢稷职事,勒令葬父,废□终身,膀示朝堂,戒敕臣僚,使知忘亲悖逆之人,不容于圣世。」诏札与李稷令知。十月二十一日稷改军器丞。
  诏饶州铸钱监添招匠人,岁增铸钱二十万缗,充信州买银。
  馆伴所言:「耶律英等使人来言,昨萧翥、郭竦回谢,蒙赐珠子及银合,今不蒙赐,非为爱物,恐损体例,臣等语之以恩赐出自特旨,馆伴无由知,而英等再以为言。」诏令送伴使、副止作准馆伴所牒诸处勘会,无此例,婉顺谕之。
  己丑【二】,西上阁门使张利一复为遥郡团练使、知保州。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中书检会云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可考。
  先是,御史蔡承禧言:「访闻中书引赦文指挥,候丁忧人吕大防服阕,复知制诰;枢密院引赦文,候丁忧人张利一服阕,复团练使。臣闻三年之丧,先王于人子之志,使之得以自竭而无夺者也。惟金革之事无已,则辟焉。今二人者以丧去位,而实无籍于朝,又非金革之故,何复官之有乎?若然,则滕甫、许安世并当一例施行矣。臣闻之外议,未敢实然,乞下中书、枢密院勘会,若实有此,乞行改正。候本人服阕日取旨,仍勘逐经由官吏,以诫妄行。」此据承禧奏议,附见。中书引赦文指挥在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案承禧以八年四月三日入台,则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不应便有论列,当在八年四月三日以后,今因张利一复官,附见,或移入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庚寅,广南西路转运司言:「琼管兵士周元等称,兵员三十人为交贼驱虏,拘之乂安寨,赵秀纠率元等窃兵仗乘船过海,值风,复为黎人所得。赵秀等见在黎峒,元等脱归。上批:「赵秀等宜专下琼管转运司根勘,如见在生黎界拘役,止作本司意,厚以钱帛购赎,桂州安抚司交割,优给路费津置,无令失所。」明年正月十七日,秀、元等被赏。
  王中正等言:「石泉县至茂州,中间经静州等族,本非大路,近年官员赴茂州,多由此路行,故渐通商旅往来,因此引惹生事。本县至绵州与茂州里数适均,又龙安县有都巡检,缓急可以救应。乞割石泉隶挠州,其旧入茂州路更不得开治。」从之。此所谓陇东路也。土田肥美,静州等族引生羌据有之,中正不能讨,故有此请,由此北路遂绝。此据司马光记闻。实录十二月末乃书割石泉县隶挠州,今并见此。
  辛卯,权御史中丞邓润甫详定一司、一务、一路、一州、一县敕。
  壬辰,太子中允、馆阁校勘黄履兼知谏院。
  诏罢都大制置河北河防水利局。时政记有此已见七月。
  诏横海军节度推官、崇文院校书、兼中书户房习学公事练亨甫身备宰属,与言事官交通,罢为漳州军事判官。
  先是,王安石言:「臣久以疾病忧伤,不接人事,以故觽人所传议论多所不知。昨日方闻御史中丞邓绾尝为臣子弟营官及荐臣子貋可用,又为臣求赐第宅。绾为国司直,职当纠察官邪,使知分守,不相干越,乃与宰臣乞恩,极为伤辱国体。兼绾近举御史二人,寻却乞不施行,必别有所因。臣但闻其一人彭汝砺者,尝与练亨甫相失,绾听亨甫游说,故乞别举官,亨甫身在中书习学公事,兼臣屡尝说与须避嫌疑,勿与言事官子弟交通。今审知所闻,即岂可令执法在论思之地,亨甫亦不当留备宰属。乞以臣所奏付外,处以典刑。」故有是命。
  初,绾以附会安石居言职,及安石与吕惠卿之党相倾,绾皆极力奏劾之。上益厌安石所为,绾惧安石去而失势,屡留之于上,其言无所顾忌,上怒,欲黜绾,安石亦惧,乃奏斥之。亨甫行险薄,谄事安石、雱以进,至是乃斥。
  甲午,诏:「福建、江南东西、广南东路速捕贼仵小八,其广南东路仍选官督捕,令谢季成乘驿往福建路募军兵枪手一百人专捕,候获日与复路分差遣。」
  初,季成与马昌同受命分路募兵赴广西。既而季成独不能募,上以为怯,欲令宣抚司斩之。王安石言:「季成勇于战斗,非怯也。今与宣抚司不相得,则其不能募兵,诚无足怪,陛下所宜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