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吏房,震刑房。叶适,七年六月丁亥检正,十月丁丑死。张元方,未详。王震,开封人。
  荆湖北路转运使孙构【一四】言,招谕北江下溪州刺史彭师晏内附,录其地里四至、户口以数闻,诏章惇详度处置。
  壬午,提举印造编敕所言,新敕刊本将毕,虑中书、枢密院更有合入条约及续降条约,乞候至来年颁降,从之。
  熙河路经略司言,熙州西罗城已置蕃学,晓谕蕃官子弟入学。朱史载王安石云云,乃通远军事,已见彼时,今删去。又言固密族首领六人助包顺、瞎□叱等战有功,诏各转一资,余获级、重伤者转资赐帛有差;纳克通身死,其子结斡沁兼本族巡检。
  诏知桂州沈起,融州抚纳蛮人,本以裁省烦费,今乃创建城寨,其支费比旧孰多,各具利害以闻。时起欲于新地内创建五七寨,大者屯兵六七百人,小者三五百人故也。可并十月庚午。
  癸未,熙河路经略司言,岷州入买粮草,商人多愿请见钱京钞,乞依熙河通远军例,付见钱钞三十万缗,诏给钞十万缗,乃令三司立加饶钱数以闻。
  诏在京纳免行钱,如有诉未便者,都提举市易司受理以闻。
  赐淮南西路转运司常平米三万石,募饥民兴修水利。
  甲申,遣职方员外郎林积监疏汴河噎凌。
  京东西路安抚司言:「郓州旱,民输常税不办,乞权倚阁见欠赊籴斛斗。」从之。
  乙酉,大理寺丞知光化县叶康直、前权庐州观察推官江衍、雍邱县尉时孝孙、秀州司户参军袁默并为司农寺勾当事,以司农寺所总事目颇繁,间遣属官出视诸路常平等事,故增员,并从判寺曾布辟也。
  中书言:「增开封府等处吏禄,以行重法。」上曰:「异时吏不赋禄,而受赇辄被重劾,今朝廷赋禄而责人,可谓忠恕矣。」它日,上又称禄法忠恕,冯京曰:「天下无事乃可以行此。太宗时尝宣谕州县官,有道理少取訾钱,无道理莫取。」上曰:「当是时接五代财用不足。」王安石曰:「纵财用不足,吏亦人,非不衣不食而治公事,既衣食即必有所出,自可以法收敛,以此赋给。」上曰:「当是时亦自未可正法也。」
  三司言:「陕西边谷踊贵,请责转运司裁损其直。」上曰:「穷吾国用者兵冗耳,不思议此,而止于粮草校计毫厘,失其要也。宜与枢密院同议移军近里就食,以省边费。」
  诏诸路安抚司,依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随本路分定州军提举教阅义勇、保甲。
  入内西头供奉官黄怀仁昨修金明池御座龙船,乞赐度僧牒酬赏,诏三司赐钱十万。
  丁亥,秘书丞吕大忠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
  都水监丞王令图减磨勘二年,以本监言令图创白马县界锯牙,免河势暴溢之患也。
  同管勾外都水监丞程昉言:「国家三骞一祠圜丘,斋宿之地常用帟幕,创成帷宫,谓之青城,彩内颇为劳费。若因彩内材本量椽栱瓦箔等,及以作彩内一次役兵,并借年例上河客军,为宫室以备斋宿,可期年而就,此暂劳永逸之利也。」不报。朱本削去。新本谓:不从内臣所请,可见圣政,复存之。此固当存也。
  诏程昉于沿河采车材三千两,下军器监定样制造战车。上修严武备,既采唐李靖三人队法,欲试行之,且以北边地平,可用车为营卫,因内出手诏,令三府讲求,而有是诏。明年二月十二日上言论民车,八月二十二日沈括云云,可考。兵志云:六年五月诏诸路经略司结队并依李靖法,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赏罚俟成序日取裁。其队伍及器甲之数,依泾原路牙教法。按今日录附此事于五月八日庚戌。
  戊子,命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谔讯决三司、开封府见禁罪人。
  同判都水监李立之言:「雍邱县界噎凌沬岸漫流,并入白沟河。及检视水口以东,汴身填淤,高水面四尺,已计功修塞。」诏赐塞决口兵缗钱,筑孔固斗门堰役兵准此。明年二月六日,王庠等勒停。
  辛卯,诏流内铨,前湖州观察推官邵光与循二资,注家便官,以两浙转运司言光根括温、台等九县沙涂田千一百余顷故也。
  淮南东路转运司言:「体量前江淮发运副使、度支郎中皮公弼开真州黄池河,除元定差雇夫外,有三县各曾贴夫,并死损逃亡兵夫等,仍曾委责降及别路官勾干差破人船供给,及以矾盐等钱为公用,得替乘船五只送还入京。又借发运司纸库钱三百缗,候得职田钱偿之,而权发运万颐判押给借者已还十七千,余未偿。」诏皮公弼令永兴军路提点刑狱司、万颐令淮南东路转运司劾罪以闻。后公弼坐降一官,颐听德音释之。
  军器监乞差左藏库副使蓝惟永等点检军器,编定御览目录,从之。
  熊本言,泸州纳溪寨,乌蛮出入道路,乞增戍兵及徙置路分都监,从之。
  壬辰,权发遣京东路转运判官、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吕升卿徙淮南东路。
  军器监言,弓匠李文应、箭匠王成伎皆精巧,诏补三司守阙军将,以教工匠。
  带御器械郑德诚乞权差官轮宿直,诏令真定府路总管向宝宿直。旧制,外任带御器械过阙朝见,不宿卫,时宝过京师,特命之。上与王安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