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考,故未置学官。敦礼好学不倦,于家亦孝友,第未如此意耳。敦礼但读春秋而不读传,春秋未易可通。」冯京等曰:「汉儒初治公羊,后乃治谷梁,左氏最后出。」上曰:「汉儒亦少有识见者。」
  壬申,权三司使薛向言:「准诏根究陕西财用阙乏因依,乞遣度支判官郑民宪乘驿点磨秦凤等路,其永兴军路就委提点刑狱张穆之。」从之。十一月一日,罢省牒取索文字。
  王安石言:「近得章惇书,辰州屡获首级,新附之民争先思奋,盖恐功在人后。」上曰:「近者,诸路士气甚振。凡兵以气为主,惟在朝廷养之耳。」冯京曰:「陛下赏之厚。」上曰:「庆历日,用兵赏非不厚,然兵势沮败,不能复振,此可为鉴也。」安石曰:「诚如圣旨。若令数败,即虽厚赏之,何能振其气?要当制置令勿败耳。」上以为然,因言李牧事,曰:「古人役不再籍,粮不三载,盖养士气,以一决成功。」安石曰:「此所谓其节短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亦是意也。」
  诏河州安乡城黄河渡口置浮梁,筑堡于河之北。上曰:「安乡城,鄯、廓通道也。滨河戎人,尝刳木以济行者,艰滞既甚,何以来远?」故命景思立营之。
  又诏延州永宁关黄河渡口亦置浮梁。永宁关与石、隰州跨河相对,尝以刍粮资延州东路城寨,而津渡阻隔,有十数日不克济者,故又命赵□营置,以通粮道,兵民便之。
  是日王安石因进呈泸州事,言:「得熊本书,以为斧望个恕、晏子可羁縻。初,本在京师,臣与言当如此,本不以为然,及今乃知须合以爵命羁縻。缘斧望个恕羁旅,能略有生夷自立,必粗有才略,或是豪杰。若不羁縻,任其并吞,以彼生夷,不难并制,遂致强大,即为一方边患。今乘其未然,以爵命羁縻,旁近诸夷,各随所部加以爵命,既各有爵命,并为内属部落,即难相并吞。纵欲如此,即诸部各待王命,彼亦畏中国讨伐,又怀恩命,自然并吞之心息。此所谓『为大于细,图难于易』也。」上悦曰:「已令熊本经制,他日可如此。」安石曰:「本云且有奏请。」佥议除泸守,上曰:「专令熊本经制,却令本自举一人知州事。更求人,必未及本。」安石曰:「此甚善。」
  癸酉,诏:「诸军排联长行迁节级,应取功劳者,取两次以上人。功劳等,以先后;先后等,比轻重;轻重等,以金疮多者为先。」
  甲戌,相度两浙路水利事沈括言,常、润二州岁旱民饥,欲令本路计合修水利钱粮,募阙食人兴工,从之。
  并龙卫三十九指挥为二十指挥。
  乙亥,诏淮南东西、两浙路灾伤州军,当职官有弛惰不职、不能存恤振救饥民者,选官对移,仍体量事状以闻。
  知桂州沈起言:「邕州左、右江溪洞,前此职司未尝巡历。今转运判官杜璞独往,虑诸蛮以故惊疑。」诏璞依故例出巡,其入洞点检教阅兵甲,即令经略司差官。
  丁丑,秦凤路经略司言发弓箭手、强人二千驻岷州,诏于水洛城及于永兴军屯兵内差人代归本路。上以边人调发频数,虑民力不堪,故□之也。
  诏布衣李复、王谌听往川峡募人分耕畿县荒地,以为稻田。元丰元年十月乙卯,复、谌推赏。所募耕者,闽人亦任焉,不但川峡也。
  戊寅,三班奉职申翊为右班殿直、合门祗候、武学教授。初,三班使臣入仕年已及格、当调官者,虽有法式,尤草略。至是,命立新格,程其能否而进退之。翊弓马、策问皆入高等,特擢之。
  又诏熙州大威德、河州德广禅院岁各赐钱五十万,设道场,为汉蕃阵亡人营福。
  王韶奏收复岷、洮等州,乞优赐诸军特支钱,从之。
  庚辰,分命辅臣祈雪。
  秦凤路都转运使、天章阁待制蔡延庆为龙图阁直学士。本传云云,已附注十一月二十五日。
  诏三司出紬绢二十万付王韶,买熙河路蕃部余田。
  又诏岷州置广锐、武卫、本城厢军各一指挥。
  熙河路走马承受、入内东头供奉官李元凯为六宅副使寄资。元凯以经略司捷奏诣阙故也。初,王韶既城河州,独将兵至马练川,降瞎□叱,进攻宕州,拔之;通洮山路,岷州本令征以城降,遂入岷州,分兵破青龙族于绰罗川;通熙州路,迭州钦令征、洮州郭厮郭皆相继诣军中,以城听命,巴□角亦以其族自归。军行凡五十有四日,涉千八百里,复州五,辟地自临江寨至安乡城,东西千里,斩首三千余级,获牛羊马以数万计。吕惠卿墓志云:于是西直黄河,南通巴蜀,北接皋兰,幅员踰三千里。当考。惠卿志韶墓,国史多因之。惠卿又云「降其名王二」,盖瞎吴叱及巴□角皆王也。史既削去,今亦从之。王韶收复五州,皆无端的月日,据日录:八月二十六日,韶奏洮州降;九月十七日,奏至马练川;十八日,奏瞎□叱等献岷州。其它皆无所考见,今依本传,并书于此。是役也,人皆传韶已全师覆没,及奏捷,上乃大喜。盖洮、岷、迭、宕连青唐玛尔巴山,林木翳荟交道,□阻不可行,韶欲为兵除道,乃先遣人以伐木为名,令青唐羌为卫,以大兵驻谷口镇之。至是,可连数骑以行,而盐井川初平即筑城【一五】,又据青唐咽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