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便。设有斩指者,非众情皆然也。今所以为保甲,足以除盗,然非特除盗也,固可渐习其为兵。既人人能射,又为旗鼓变其耳目,渐与约免税,上番代巡检下兵士,又令都副保正能捕贼者銟之,或使为官,则人竞劝,然后使与募兵相参,则可以消募兵骄志,省养兵财费,事渐可以复古。此宗庙长久计,非小事也。但要明断,不为浮议所夺而已。赵子几能得府界民情,可久任,付以此事必有成。今保户已愿免体量草,养马事固已有绪。」上大说,曰:「此极好事,然且缓而密。」安石曰:「日力可惜。」上曰:「然亦不可遽,恐却沮事。」安石曰:「此事自不敢不密,今日独王珪在此,必不漏此言,所以敢具陈。」此据日录,全载此,所以见保甲不罢,由安石纳说不一而已也。三月九日、十三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又五月九日。
  己酉,吕公弼言宣抚司行赏不当,其降到将官、使臣宣暣未敢给。诏将校、蕃官依宣抚司指挥,将官、使臣别听朝旨。
  权知开封府韩维等言:「诸县团结保甲,乡民惊扰。祥符等县已毕,其余县乞候农闲排定。」时府界诸县初行保甲,乡民或自伤残以避团结。王安石数为上辨说甚苦【一八】。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事曾孝□言已牓开封县等七十县,立赏召告捕扇惑保甲之人。维所奏不行。朱史于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始载曾孝□、蔡骃曲折保甲断指。三月九日日录因枢院言微着其事,十九日明言其不然。朱、墨史俱不载,墨史但于二十四日因韩维奏□书此,朱史又削去。新录已复存之。今更参取日录于前后详述首尾,庶后世有考焉。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朱史始出蔡骃姓名,新录因之,又删去安石对语,非也。今亦具存之。五年正月丁未,七月己亥,闰七月癸酉,皆合参考。
  庚戌,著作佐郎、同管勾淮南常平等事赵济为太子中允、权发遣同提点刑狱。济先劾奏亳州官吏不行新法,已赐绯章服,于是又加进擢云。
  权陕西转运使、工部郎中、集贤殿修撰沈起为度支副使,工部郎中、直史馆谢景温权陕西都转运使。起寻改盐铁副使,又改知江宁府。景温,五年二月一日罢陕漕,其为陕漕盖自邓州,知邓州在正月九日。
  太常博士范百禄提点江南东路刑狱。邓绾荐百禄为御史,召对,固辞之。
  辛亥,改翰林医学温杲为两使职官、广西经略司勾当公事,以新知桂州萧注荐杲尝入蛮杀贼屡有劳也。仍诏杲家贫特给递马一匹令赴任。给递马据御集。温杲姓名已见三年十一月未王安石奏。
  录唐李氏诸孙杲为三班借职,德臣、养年州长史;高祖并景、元皇帝支系赐缗钱有差。新、旧纪并书此。
  诏韩绛应宣抚司未结绝文字并付李清臣赍赴阙。诏旨,清臣传可考。
  邠州言:「石门山耀州界尚有军贼三四百人聚集。本州岛见严兵马,候再见的实,前往讨杀。」诏:「前后张皇贼势,不审虚实,尽自邠州,致惊近里州军,民人拖拽,逐毁兵马,极为非便。宜令张靖审问的实事状施行。民方安帖,自今无更轻妄,复致惊扰。」
  壬子,王安石白上曰:「陛下顷令发运司举官,一切应副,所举官多非其人。」上曰:「此必薛向所为,向性质不如罗拯。」安石曰:「或恐如此。近举一章俞知涟水军之类,欲以酬宣力于发运司者。今举俞殊为无理。」上曰:「莫罢却。」安石曰:「臣非敢养交,但方赖向协济三司,令改更事。若陛下元许一切应副,辄抑其所奏,则内怀蔕芥;若陛下特旨罢之,则向必畏服,庶几惩创。缘陛下方赖薛向为用,须至委以举人,若不稍加提撕,即恐害事。」上曰:「朕为不识章俞。」安石曰:「俞已七十,素无人称引亦可知。臣亦不识俞,陛下更试博问。」上曰:「极好。」俞,惇父也。
  诏府界诸县兵马都监,今后枢密院选人。
  癸丑,上论农兵事,欲行宋道召人免税充弓箭手事。文彦博以为决不可行。王安石曰:「恐可行,但亦不须如此,诚以利害驱民习兵,则何必用宋道之策。臣愚以为如差役法自内修之,法成则可举而措之天下。」上曰:「差役则如此可也,兵事恐须自有区处。始则人不骇,而事易就。」安石曰:「诚可如此,但恐边臣未能举此法以副圣意者。」因略为上言民可以利驱使趋为兵。上欲择人判兵部如司农,安石曰:「京中诸司,固所以提天下之纲要,非特兵部也。」上曰:「兵部最所急故也。」安石曰:「诚如此。」宋道所言当考。陈瓘论曰:安石曰:「民可以利驱使趣为兵。」安石此语,亦为欲变募兵宿卫法故也。
  道,河南人,泌孙,迪兄也。范纯仁志其墓。时为都官郎中、同提举三门白波辇运,尝应诏上五事【一九】:一曰遣使观俗以察守令能否;二曰复武臣提点刑狱以观人才,且使举其类;三曰复茶法以资国用;四曰责官吏□民忧,以固邦本;五曰增置沿边弓箭手以省戍兵。又尝言:「请仿古民兵之法,籍编丁,蠲其税,无费县官,而习山川之便,可得战士二十万。」多施行云。道卒于元丰六年,官止朝请大夫、提举崇福宫,弟迪亦屡见。
  注  释
  【一】条保甲据上文,「条」疑为「修」字之误。
  【二】且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