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子官,永年止与支赐。」文彦博言:「两人同再任,而推恩不同,臣等未喻圣意。」上曰:「玉累有战功,永年但以久熟鄜延事未有代者。若一概推恩,何以激劝?」仍令自今凡都副总管再任,并临时取旨推恩。
  诏三司应买扑酒曲诸坊场钱,每千纳税钱五十,仍别封桩以禄吏。
  翰林学士韩维等上文德殿朔望视朝仪,以入合旧图所载增损裁定之。诏可。
  注  释
  【一】有如己业「业」原作「弃」,据编年纲目卷一九改。
  【二】今鬻之则至失职「今」原作「令」,据同上书改。
  【三】职方员外郎「职方」下原衍「司」字,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二九邓绾传删。
  【四】今亦不取「取」原作「敢」,据阁本、活字本改。
  【五】王笃「笃」原作「□」,据阁本、活字本及治迹统类卷一七神宗置南平军,本书卷二二○、二二五、二二八,本卷下文改。
  【六】以三万人为额「为」字原脱,据阁本及活字本补。
  【七】黑崖岭「黑」原为「里」,据宋史卷三三一孙构传、续通鉴卷六八及舆地纪胜卷一八○南平军条改。
  【八】西京河阳邓汝均襄郢金房光化十一州军阁本、活字本均同。按上列州军数为十,疑有脱误。
  【九】觽人知定为不孝「觽」原作「罪」,据阁本及活字本改。
  【一○】兖原作「笃」,阁本、活字本均作「兖」。按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京东路有「兖州」而无「衮」州,因据改。
  【一一】大宗正丞「丞」原作「承」,据宋会要职官一一之一九改。
  【一二】至今年十二月已周一十年宋会要职官一一之一九同。按自嘉佑五年十二月至熙宁四年正月适为「周一十年」,疑「年十二月」四字衍。下文「自嘉佑五年至今虽及十年」及本书卷二二○甲戌条「自嘉佑五年十二月内磨勘转官至今已是十年」可证。
  【一三】皇族在班及十八年者「班」下原衍「至」字,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一一之一九、宋大诏令集卷五○宗室迁官诏删。
  【一四】或以为三年十二月十九日事误也此段正文宋会要职官一一之一九系于熙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十九日」疑为「二十九日」之误。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二十
卷二百二十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四年二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四年(辛亥,1071)
  全  文
  二月丁巳朔,中书言:「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自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所本,士虽有美材而无学校师友以成就之,此议者之所患也。今欲追复古制以革其弊,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偶对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则庶几可复古矣。明经及诸科欲行废罢,取元解明经人数增解进士,及更俟一次科场,不许诸科新人应举,渐令改习进士。仍于京东、陕西、河东、河北、京西五路先置学官,使之教导。其礼部所增进士奏名,止取五路进士充数【一】,所贵合格者多,可以诱诸科向习进士。今定贡举新制,进士罢诗赋、帖经、墨义,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以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本经,次兼经并大义十道,务通义理,不须尽用注疏。次论一首,次时务策三道,礼部五道。礼部五道,当考。中书撰大义式颁行。量取诸科解名增解进士,以熙宁二年解明经数为率。如举人数多于熙宁二年,即每十人更取诸科额一人,诸科额不及三人者听依旧。不解明经处,每增二十人,如十人法。礼部奏名,于诸科解额取十分之三增进士额。京东、陕西、河北、河东、京西进士,开封府、国子监、诸路尝应诸科改应进士者,别作一项考校。其诸科内取到分数,并充进士奏名,将来科场,诸科宜令依旧应举,候经一次科场,除旧人外不得应诸科举。五路先置学官,中书选择逐路各三五人,虽未仕,有经术行谊者,亦许权教授,给下县主簿、尉俸。愿应举者亦听,候满三年,有五人奏举,堂除本州岛判、司、主簿、尉,仍再兼教授。即经术行谊卓然,为士人所推服者,除官充教授。其余州军并令两制、两省、馆阁、台谏臣寮荐举见任京朝官、选人有学行可为人师者,中书体量,堂除逐路官,令兼本州岛教授。诸州进士不及二百人处,令转运司并邻近三两州考试,仍各用本州岛解额。殿试策一道,限千字以上。分五等:第一等、二等赐及第,第三等出身,第四等同出身,第五等同学究出身。」从之。朱本云:自诗赋取士以来,学者雕敝聪明,及其中选,施于有政,无所用之,其弊所从来久,然莫能革也。自上即位,稽合先王,造立法度,而议者不深维其意,髃起而非之。上以为凡此皆士不知义故也。故罢黜声律,而修明庠序之教,由是人务经术而识义理者多矣。从之以下九十八字,并朱史所增议论非是,新录已削去,今姑存。别项初试四场,后只试三场。初试大义、本经及兼经各十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