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原府敦遣赴阙,并试于舍人院中等也。日录四年七月八日、九日有知彦事。
  宣抚司言:「鄜州崇仪副使孟德基自陈,前知镇戎军,尝召募强人及欲展北边壕外五里以来古城,其说皆可采用。已差德基权知镇戎军,替杨文广;文广权知鄜州。乞优迁德基使额,正除文广、德基上件差遣。」从之,仍迁德基供备库使。
  戊辰,诏大名府路州军灾伤县分衙前、公人、百姓等欠负官物,如本户放税及五分以上,实贫阙者,权住催理,候夏税丰熟送纳。
  三班院言殿直雷珣乞试六韬、孙、□兵书义十道,仍试骑射,中选。诏免珣使【一八】,权边寨监押、巡检,代还,依武举人例差注。三班使臣乞试兵书自珣始也。旧纪书初听三班使臣试兵书。新纪削去。
  改南北作坊为东西作坊,其使副名额亦然。
  军头司言:「备军元额千九百六十人,今阙千一百九十八人。」诏以千人为额,如阙白直,以步军司剩员代之。
  己巳,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兼考校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课绩。
  置荆湖南北、江南东西路转运司主管文字官各一员。
  编修中书条例所言:「内外职员人吏遇大礼加恩,并加勋、阶、检校官、宪衔;及军员、诸班、殿直、殿侍,自来加恩,或加功臣、食邑,盖袭唐末弊法,紊乱名分,并乞寝罢。其将校带遥郡以上系中书给敕告者,即因迁官改职任就与加恩。」从之。仍诏将校未经加恩者,遇大礼与加。十一月乙未,条例所初建请,今行之。
  诏京东路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官分诣灾伤州军体量,昨检放税赋有未尽分数【一九】,致人户艰于输纳处,今据见欠数,并倚阁。
  是日,十三日己巳,此据御集。知太原府吕公弼【二○】言,种谔申乞下麟府军马司【二一】。发兵,与谔会银、夏州收接归顺蕃族,望朝廷明降指挥。诏公弼一听宣抚司处分。枢密使文彦博等又奏,欲令公弼如谔所请,速差麟府军马司元定得力将官,领兵会谔,仍多募乡导,远设斥堠,无致堕贼奸计。诏依此与约束。
  庚午,宣抚司言:「延、庆、环三州义勇节级已上,系第三等户有田瘠薄无力买马者,并乞官给马一匹。若死,即令自备偿。」从之。
  权成都府路转运使、兵部员外郎、直集贤院范纯仁为陕西、河东宣抚判官。韩绛引纯仁自助,枢密院得旨,差至中书,寝不行,王安石恶纯仁不附己也。
  泾原路经略司言:「夏人夜引轻骑过边壕,钞掠镇戎军三川寨、独冢堡,弓箭手巡检赵普伏兵壕外,邀其归,击之,获马十二匹而还。」上批:「观其应敌,颇有智数,可迁普一资。」旧纪:夏人寇镇戎军,巡检赵普败之。新纪不书。
  右谏议大夫宋敏求为史馆修撰。敏求既罢知制诰,以本官奉朝请,逾七月,乃有是命。四月壬午二十二日,敏求罢制诰,四年九月加集学。
  录故宰相卢多逊孙戒为试将作监主簿。
  壬申,右谏议大夫宋敏求等言:「淳化二年诏,正月一日御殿,皇帝更衣再坐,执圭。俟太尉进酒,差官受圭,第四盏毕【二二】,进圭。其后有司失于奏请,再坐上寿,遂不执圭。今欲如旧仪,正、至御殿,朝臣自太子中舍、洗马以上及摄南班官,皆得赴坐,赐酒。惟宗室大将军以上至率府副率不与坐,亦无侍立明文。当赐酒时,徘徊阶陛,班列不肃。缘是日,宗室正任以上亦皆赴坐,今欲令将军以上赴坐;率府副率以上【二三】,随班上寿讫,先退。」并从之。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交趾使人李继元乞进方物,今其兵丁劫掠省地,乞令先归所掠人口,乃许依例引伴进奉人赴阙。」
  是日,召枢密使文彦博等对资政殿。彦博等上在京、开封府界及京东等路禁军数,上亦自内出治平中兵数,参照顾问久之,遂诏殿前司:「虎翼除水军一指挥外,存六十指挥【二四】,各以五百人为额,总计三万四百人。在京增广勇五指挥,共二千人;开封府界定六万二千人;京东五万一千二百人;两浙四千人;江东五千二百人;江西六千八百人;湖南八千三百人;湖北万二千人;福建四千五百人;广南东、西各千二百人【二五】;川峡三路共四千四百人为额。在京其余指挥并河东、陕西、京西、淮南路,前已拨并,其河北以人数尚多,须后议。」治平四年闰三月二十二日,熙宁元年十月末、二年十月十二日、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并合参考。
  癸酉,诏:「闻福建路灾伤,不魜放税赋,物价踊贵。令发运使罗拯以巡按为名,乘驿往体量。」
  丙子,韩绛言:「方委种谔乘机进取,乞免令赴阙。」从之。此据御集。谔,十月六日令赴阙。于是绛驻延州,命谔往城啰兀城,听以便宜招纳讨击,领兵二万出无定川【二六】,四路经略司皆毋得干预,诸将听谔节制。权宣抚判官赵□极言大举非策,且曰:「啰兀城孤绝亡水草,粮道阻绝,不早弃,徒资寇耳!」绛不从。初,绛檄河东发兵与谔会银州,有不如期,令谔斩其将。然河东兵由麟州神木砦趋生界,度十五日仅得至银州,谔但与期五日,河东兵恟恟以为言。□指图白绛曰:「麟、银地里,非五日可至。且深入贼境,猝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