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代之者「所」字原脱,据同上书及治迹统类卷一三补。
  【六】又欲用蔡挺「欲」字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补。
  【七】若便使异论有宗主同上书及治迹统类卷一三神宗任用王安石「便」均作「更」,较长。
  【八】然流俗以为宗主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青苗法下「以」上有「必」字。
  【九】算请矾盐「请」原作「清」,据阁本改。
  【一○】上因论及民兵「因」原作「令」,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议减兵杂类改。
  【一一】以所得官十二三「以」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二】兵不省则财无由足「则」原作「财」,据同上书改。
  【一三】土兵有缺案府兵遗法俾之番戍无补所缺土兵同上书及东都事略卷八二蔡挺传均作「时土兵有阙,诏募三千人。挺奏以义勇点刺累年,虽训肄以时而未施于征防,可以按府兵遗法俾之分番更戍,无补所阙土兵」。宋史卷一九一兵志,「无补所缺土兵」作「以补土兵阙」。疑「土兵有缺」下有脱文。
  【一四】诏复问以措置久远分番之法同上书「久远」均作「远近」。
  【一五】入内副都知「入」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三六之一五补。
  【一六】权陕西都转运使「使」原作「司」,据下文及东都事□卷八六沈起传、宋史卷三三四沈起传改。按上二书均无「权」字。
  【一七】诚恐髃羌窥觊之心疑有脱文。
  【一八】相度本路兴置铸钱监利害以闻「路」字原脱,「兴」原作「与」,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折二钱补改。
  【一九】梢工原作「稍工」,据文义改。
  【二○】而更择壮舟团为十纲「壮舟」原作「北舟」,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二食货志改。
  【二一】极非细事「事」上原衍「故」字,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五删。
  【二二】止是两倍「止」原作「上」,据文义改。
  【二三】比类抄上是也「抄」原作「批」,据阁本改。
  【二四】无嫡孙原脱,据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四二宗室袭封议、宋会要帝系四之二一及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传补。
  【二五】王公以下不复承袭「以下」二字原脱,据同上司马光文补。
  【二六】本朝故事当封本宫最长者一人为国公「当」字,阁本及同上司马光文均作「常」。
  【二七】庶孙宗惠阁本、活字本均同。同上司马光文作「嫡孙同母弟宗惠」。
  【二八】德恭以景德三年卒「三」原作「二」,据阁本及同上司马光文、宋会要帝系一之五二、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传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十四
卷二百十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三年八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三年(庚戌,1070)
  全  文
  八月戊午朔,宣徽南院使、静难军留后、判延州郭逵加检校太尉、雄武军留后,令再任。先是,夏人以亲军夹河壮骑侵顺安、绥平、黑水等寨,诸将请击之,逵曰:「贼远来,利在速战,其锋未可当。」令毋得轻出。谍告曰:「贼粮欲尽矣。」逵稍出兵应之。已而绥德城告急曰:「贼益兵大至定仙山,烟火皆满。」逵曰:「贼师其遁。」诸将皆疑,逵曰:「鸷鸟之击,必匿其形。兵果来,岂示人以觽?此张虚声,惟庸将乃疑耳。」终不大出兵。贼侵汉地,筑城鄣,暴掠尤甚。逵曰:「可矣。」乃使李安、李颙出绥德,彭达出顺安,燕达出绥平,贾翊出安塞,檄宥州及使人谕贼曰:「夏国违誓诏,侵城汉地,其罪甚大。若能悔过,悉听汝还。或不从,诛无緃类。」既而贼弃顺安走,纵之;拒官军者,诸将合击之,斩首数百,余皆弃城遁去。八月十四日辛未郭逵事当参考。案:郭逵传□次与此小异。
  于是,上与执政议,欲令逵再任,王安石曰:「但当移镇。」曾公亮曰:「移镇必不乐,不如且已。」上曰:「蔡挺已尝转官,逵如何且已?」公亮言程戡例,安石曰:「节度使岂可轻授?人知陛下吝惜名器,逵亦必绝望,程戡例固难用于今日。」上曰:「节度使诚可惜。」既又与枢密院议之,文彦博议与曾公亮同,彦博曰:「唐时藩镇从尚书转,唐书云:『军中但闻尚书转仆射。』武臣与文臣不同,文臣不计官职,但知报国,武臣不免计较官职。」安石曰:「唐时藩镇与今日事势不同。太祖使将帅平江南,尚只锡钱。今逵何功,便敢望节钺。」彦博曰:「太祖时事与今日又不同。」上曰:「郭逵不至如此。若果如此,尤当节限,不可妄与官职。唐藩镇与今日事势不同,今移镇再任,厚加锡赐可也。」
  兵部员外郎、直昭文馆傅尧俞权发遣盐铁副使。先是,三司副使阙,执政拟用尧俞,上曰:「尧俞苟且。」比上殿,乃言:「诸路转运使太急,州县不得自如,宜稍令□。」曾公亮曰:「比多举此人作言事官者。」王安石曰:「尧俞正是合流俗养誉之人,不可令作言事官。但今资序可为省副者更无人,所以姑用之。」公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