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从益「益」字原脱,据宋撮要本及同上书补。
  【一二】然岁纔增粜六十余万斤「粜」原作「籴」,据阁本及同上书、宋史卷一八二食货志改。
  【一三】令贩黄鱼笼挟盐不及二十斤「笼」原作「龙」,「挟」原作「披」,据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一、编年纲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一四】乃罢扶等所率籴盐钱「钱」字原脱,据宋史卷一八二食货志补。
  【一五】至是「是」字原脱,据宋撮要本及同上书、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五易东南盐补。
  【一六】久之「之」原作「而」,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二书、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一七】右卫大将军原作「右屯卫大将军」,据宋史卷一二仁宗纪、宋会要帝系四之一三改。
  【一八】张□原作「张升」,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九】审官院原作「审刑院」,据宋会要职官一一之四改。
  【二○】可独彻所讲秩宋史卷三三○钱象先传作「宜讲彻一编」,疑此处「秩」当作「帙」。
  【二一】壬申原作「壬辰」,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一二仁宗纪改。
  【二二】及除知制诰「除」原作「降」,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二三】臣始悔恨向之不辞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向」下有「者」字。
  【二四】太宗御制诗草隶书石本「草」原作「章」,据同上三本改。
  【二五】而髃下不悦「下」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二二谨习疏补。
  【二六】四五年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编年纲目卷一六皆作「四三年」。
  【二七】然后上下之叙正「叙正」二字原倒,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二书乙正。
  【二八】其河东一路「一」原作「置」,据同上三本及同上二书改。
  【二九】辇官悖慢「辇官」原作「军官」,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明着阶级之法「阶」原作「陛」,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三一】不循其本而救其末「救」原作「投」,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二三论财利疏改。
  【三二】措置□恤民力之官「措」,同上书作「特」。
  【三三】典州郡「州」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补。
  【三四】故财用之所以匮乏者「以匮乏」原作「乏以匮」,据同上二本、阁本及同上书乙正。
  【三五】岂恕之材智独异于人哉「岂」字原脱,「材」原作「财」,据同上三本及同上书补改。
  【三六】甫三年尔「三」,同上书作「二」。
  【三七】臣未知其可也宋本、宋撮要本作「臣未知其可期也」。
  【三八】而上下交足也「足」原作「定」,据同上二本、阁本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二三论财利疏改。
  【三九】浮伪侈靡者不售「侈」原作「侵」,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四○】而今人之所轻「人」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补。
  【四一】民有能自耕种积谷多者「有」原作「亦」,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改。
  【四二】则器用无不精矣「器」原作「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改。
  【四三】吾太祖初得天下之时「吾」,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作「昔」。
  【四四】万一有不可期之灾患「一」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补。
  【四五】所散包子之类「包」原作「色」,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书改。
  【四六】非时未尝轻有赐予「未尝」原作「不当」,据同上书改。
  【四七】日滋月益「益」原作「溢」,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改。
  【四八】则力用寡而衣粮费「力用」二字原倒,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乙正。
  【四九】隶于三司及不隶三司如内藏奉宸库之类「及不隶三司」五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补。
  【五○】泰州原作「秦州」,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文二月癸丑条改。
  【五一】即推以忠恕宋史卷三一六包拯传作「而未尝不推以忠恕」。
  【五二】于是遣供备库副使张宗道「库」原作「军」,据宋撮要本改。
  【五三】检所阙书录上「阙」原作「阅」,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崇儒四之九改。
  【五四】于门下省补写「省」原作「者」,据同上二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九十七
卷一百九十七
  起讫时间 起仁宗嘉佑七年七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九十七
  帝  号 宋仁宗
  年  号 嘉佑七年(壬寅,1062)
  全  文
  秋七月壬子,诏季秋有事于明堂【一】,髃臣毋请加尊号【二】。
  太常礼院言:「皇佑参用南郊百神之位,不应祀法。宜如隋、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