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平谷价,使无甚贵甚贱之伤。或遇凶饥,发以赈救,则既已失其本意,而常平之费,又出公帑,方今国用颇乏,所畜不厚。近岁非无常平,而小有水旱,辄流离饿莩,起为盗贼,则是常平果不足仰以赈给也。若谓置仓廪,敛材木,恐为烦扰,则臣闻『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义仓之设,本为百姓,晓谕诚至,约束诚谨,则下民虽愚,宜无所惮。况今州县修治邮传驿舍,皆敛于民,岂于义仓,独畏烦扰?人情可与乐成,不可与谋始,如臣言可采,愿自朝廷断而行之。」然当时牵于觽论,终不果行。
  注  释
  【一】知而言之兹曰罔「言之」原作「不言」,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宋大诏令集卷一六六作「知其不可而言之兹曰罔」,亦可证。
  【二】服玩原作「物玩」,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四、宋史卷一五四舆服志改。
  【三】梁适「适」原作「边」,据阁本改。
  【四】仍免两料催科「料」原作「科」,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九之四改。
  【五】朝廷昨者筑城境外「者」原作「日」,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九仁宗筑古渭寨改。
  【六】项城阁本同。宋史卷三○○本传作「须城」。
  【七】此迫于饥尔阁本同。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史均作「此脱死尔」。
  【八】章句断绝者为下阁本同。「下」,宋本、宋撮要本作「不通」,宋会要选举一二之三一作「否」。
  【九】九经各本同。同上宋会要作「九经五经」,治迹统类卷二八祖宗科举取人作「凡经」,疑作「凡经」是。
  【一○】八匹「匹」上原有「百」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九仁宗筑古渭寨删。
  【一一】君人之道「君」、「人」二字原互倒,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宋史卷二九四赵师民传乙正。
  【一二】乐原作「智」,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三】举动必顺天时变各本同。宋史卷二九四赵师民传作「举动必顺天时,所以四时变」,疑宋史是。
  【一四】火随木性「木」原作「本」,据阁本及同上宋史改。
  【一五】何直所记如此各本同。同上宋史作「何其所记如此」,疑是。
  【一六】不时进击「时」原作「得」,据阁本及下文十二月庚子条李焘自注改。同上宋史作「逗挠不时进」,亦可证。
  【一七】诏益梓州路转运使司各本同。宋会要方域八之三作「诏益、梓州、夔路转运司」,疑会要「州」字为「利」之误,本书「益梓州路」亦当作「益梓利夔路」。
  【一八】唐介为殿中侍御史「殿中」下原有「丞」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删。
  【一九】明堂大礼「礼」原作「德」,据同上诸本及宋会要礼二五之七六改。
  【二○】御崇政殿「御」字原脱,据宋会要乐二之二八、宋史卷一二七乐志补。
  【二一】钟磬之音「磬」原作「律」,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本条李焘自注、同上宋会要改。
  【二二】史官蒲宗孟李清臣曰按此句以下小字宋本及治迹统类卷七皇佑论乐同异均为大字正文。
  【二三】真若此哉「真」原作「直」,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治迹统类改。
  【二四】瑗原作「阮」,据宋本、宋撮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皇佑再定、同上治迹统类改。
  【二五】论原作「谕」,据同上诸本及同上治迹统类改。
  【二六】以俟知音者焉「俟」原作「候」,据同上诸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皇佑再定、同上治迹统类改。
  【二七】于见秩上更加一等「见」原作「视」,据乐全集卷二五论内臣奏荫子弟改。
  【二八】王凯「王」原作「玉」,据阁本改。宋史卷二五五王凯有传。
  【二九】朔月辛卯「月」原作「日」,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改。
  【三○】家伯维宰「维」原作「冢」,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毛诗正义、宋史卷二九四赵师民传改。
  【三一】内外百职「职」,宋本、阁本作「执」,同上宋史作「执事」。
  【三二】依石位「石」原作「右」,据阁本及宋会要仪制三之二三改。下「独立石位」同。
  【三三】天章阁「阁」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四】川峡西路按宋无「川峡西路」之目,本书卷四八咸平四年三月辛巳条谓「分川峡转运使为益、梓、利、夔四路」,九域志卷七亦云「咸平四年分益、梓、利、夔四路」,疑「西路」为「四路」之误。
  【三五】增盈者「盈」原作「益」,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大诏令集卷一九三、宋史全文卷九改。
  【三六】岂荐识面台官邪「官」原作「郎」,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琬琰集下编卷一五、东都事略卷七五、宋史卷三二二□中复传、宋史全文卷九上改。
  【三七】枢密直学士「密」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三八】盗贼二字原互倒,据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