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如建春宫。戊子,还宫。
  三月,甲午,罢监司臧否郡守之制。先是淳熙中,严臧否之令,且申稽缓之罚。其后士大夫往往以人情之厚薄为臧否,论者颇患其不公。知汉阳军蒋用之尝疏论之,至是正言陈自强复以为言,于是臧否遂罢。自强,闽县人,尝为韩侂胄童子师,待铨入临安,欲见侂胄,无以自通,适僦居主人出入侂胄家,为言于侂胄。一日,召自强,比至,则从官毕集;侂胄设褥于堂,向自强再拜,次召从官同坐。侂胄徐曰:“陈先生老儒,汨没可念。”明日,从官交荐其才。除太学录,半载,叠迁至右正言,未几遂大用。
  丁酉,金同判大睦亲府事宗浩为枢密使,封崇德公。
  己亥,金主如建春宫。户部尚书孙鐸,郎中李仲略,国子祭酒赵忱,始转对香阁。
  金遣使册王晫为高丽国王。
  戊申,四川行对销钱引法,从制置袁说友之请也。
  金主尝敕尚书议官员除改,其日月浅者毋数改易。己卯,尚书省奏减亲军武卫军额及太学女真、汉人生员,罢小学官及外路教授。诏学校仍旧,武卫军额再议,馀报可。
  金主好更定制度,议设清闲职位如宋宫观使,以待年高致仕之官。司空襄言:“年老致仕,朝廷养以傣廪,恩礼至渥。老不为退,复有省会之法,所以抑贪冒,长廉节,若拟别设,恐涉于滥。”襄复与完颜匡、布萨揆上言曰:“省事不如省官。今提刑官吏,多无益于治,徒乱有司事。议者以为斯乃外台,不宜罢,臣恐混淆之词,徒烦圣听。且宪台所掌者,察官吏非违,正下民冤枉,亦无提点武狱、举荐之权。若已设难以遽更,其采访廉能,不宜隶本司,宜令监察御史岁终体究,仍不时选官廉访。”金主嘉纳。
  夏,四月,金改提刑司为按察使司。
  壬申,金左丞杨伯通致仕。御史大夫张以奏事不实追一官,待御史路鐸追两官,并罢之;姬端修杖七十,论赎。
  壬申,金英王从宪进封瀛王。
  是月,定理官历县法。
  初,改官人必作令,谓之“须入”。绍兴中,数申严之,后浸废。庆元初,复诏除殿试上三人、南省元,并作邑。旋用御史程松言,诏大理评事已改官未历县人并令亲民一次,著为令;旧捕盐改官人并试邑。至是,正言陈自强,请初任未终之人,先注签判一次,方许亲民。自后虽宰相子,殿式甲科人,无有不宰邑者矣。
  五月,壬辰朔,颁《统天历》。先是诏造新历,以冯履参定。御史张岩言履倡为陂辞,摇撼国是,遂罢去,诏诸道有通晓天文、历算者,所在具其名来上。至是历成,赐名《统天》。议者谓自渡江以来,历法屡改,《统天》尤为疏谬。
  金主以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殿,减膳,审理冤狱。
  丁酉,以久雨民疫,命临安府赈之。
  戊戌,赐礼部进士曾从龙以下四百十一人及第、出身。
  己亥,金应奉翰林文字陈载言四事:其一,言边民苦于寇掠;其二,农民困于军需;其三,审决冤滞,一切从宽,苟纵有罪;其四,行省官员,例获厚赏,而沿边司县,曾不霑及。金主是之。
  庚戌,金主谕宰相曰:“诸路旱或关执政,今惟大兴、宛平两县不雨,非其守令之过欤?”司空襄、平章政事张万公、参知政事布萨揆上表待罪,金主以罪已答之,令各还职。
  金户部尚书孙鐸言:“比年号令,或已行而中缀,或既改而复行,更张太烦,百姓不信。请自今,凡将下令,再三讲究,如有益于治则必行,无恤小民之言。”国子司业赫舍哩善才,亦言颁行法令,丝纶既出,尤当固守。金主然之。
  金以胥鼎为著作郎。鼎,持国之子也。金主问宰臣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宰臣曰:“其人甚幹济。”金主曰:“著作职闲,缘今无它阙,姑授之。”未几,过右司郎中。
  壬子,命诸州学置武士斋舍。
  庚申,金平章政事瓜勒佳衡薨,谥贞献。
  六月,甲戌,金以雨足,报谢庙社。
  丁丑,金右补阙杨廷秀言:“自转对官外,复令随朝八品以上、外路五品以上及出使外路有可言者,并许移检院以闻,则时政得失,民间利病,可周知矣。”从之。
  丁亥,金定宫中亲戚非公事传达语言、转递诸物及书简出入者罪。
  是月,盗窃太庙金宝。
  参知政事何澹之弟涤,通判临安府;自临安还处州,舟子市私盐万馀斤,为逻卒所捕,涤仗剑伤逻卒。事下临安府,司农卿丁逢知府事,当舟子杖罪,而逻卒杖脊编管。御史程松劾之,诏逢与宫观,而以工部侍郎硃晞颜知府事。澹乞免,帝慰留之,澹即起视事。寻内批付大理,以伏暑恐致淹延,命有司据见追到人结绝。秋,七月,甲午,狱成,涤罢通判,逢罢祠。乙未,澹疏言:“臣顷为中丞,首论枢密使王蔺不能钤束其弟,蔺遂去国。今训饬无素,罪何所逃!望赐黜责。”诏不许。
  癸丑,刘德秀罢。
  甲寅,禁高丽、日本商人博易铜钱。
  八月,辛巳,太祖庙楹生芝,帝率群臣诣寿康宫上寿,始见太上皇,成礼而还。以入内内侍省押班甘昺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