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壬午,大理寺奏狱空。
  六月,己丑朔,金有司言:“律科举人止知读律,不知教化之源;必使通知《论语》、《孟子》,涵养气度。请遇府会试,委经义试官出题别试,与本科通定去留。”从之。
  庚寅,镇江大水,入其郛。
  辛卯,金修起居注完颜乌珠、知登闻检院孙鐸,上书谏围猎,金主纳其言。
  金拾遗马升上《俭德箴》。
  乙未,金初置提刑司,分按九路,并兼劝农采访事,屯田、镇防诸军皆属焉。
  秋,七月,辛卯,金减民地税十之一,河东、南、北路十之二,下田十之三。
  丁卯,金以太尉尚书令东平郡王图克坦克宁为太傅、金源郡王。金主旋谕尚书省曰:“太傅年高,每趋朝而又入省,恐不易。自今旬休外,四日一居休,庶得调摄,常事它相理问,惟大事白之可也。”
  庚辰,诏恤刑。
  辛巳,金诏京府、节镇、防御州设学养士。
  八月,壬辰,金左司谏郭安民上疏论三事,曰崇节俭,去嗜欲,广学问。
  甲午,升恭州为重庆府。
  丙申,减两浙月桩等钱岁二十五万五千缗。
  丁酉,金主如大房山;戊戌,谒诸陵;己亥,还都。
  观文殿大学士王淮卒。淮居台谏,论劾皆当;为相,能尽心事上,惟以唐仲友故,擢陈贾为御史,郑丙为吏部尚书,协力攻硃熹,启后来伪学之禁,大丧生平。
  甲辰,金参知政事刘玮,出知济南府。
  九月,癸亥,减绍兴和买绢岁额四万七千馀匹。
  乙丑,戒执政、侍从、台谏,毋移书荐举、请托。
  丁卯,金禁强族大姓不得与所属官吏交往。
  丙子,金主猎于近郊。戊寅,监察御史焦旭劾太傅克宁、右丞相襄不应请车驾田猎。金主曰:“此小事,不须治之。”
  乙酉,金主如大房山;冬,十月,丁亥朔,谒诸陵;己丑,还都。
  辛卯,金主谓宰臣曰:“翰林阙人。”平章政事张汝霖曰:“凤翔治中郝俣可也。”汝霖谏田猎,金主曰:“如卿能每事如此,朕复何忧!然时异世殊,得中为当。”
  丙申,金主冬猎;癸丑,还都。
  甲寅,大阅。
  十一月,庚午,诏改明年为绍熙元年。
  乙亥,金命参知政事伊喇履提控刊修《辽史》。
  诏:“陈源毋得辄入国门。”
  丁丑,减江、浙月桩钱额十六万千馀缗。
  金御史台言:“故事,台官不得与人相见,盖为亲王、宰执、形势之家,恐有私徇;然无以访知民间利病,官吏善恶。”诏:“自今许与四品以下官相见,三品以上如故。”
  辛巳,金诏有司:“今后诸处或有饥馑,令总管、节度使及提刑司先行赈贷,然后言上。”
  改硃熹知漳州。
  熹至部,奏陈属县无名之赋七百万,减经总制钱四百万。又以俗未知礼,采古丧葬嫁娶之仪,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说,以教其子弟。
  漳俗崇信释氏,男女聚僧舍为传经会,女不嫁者为庵以居,熹悉禁之。
  十二月,特诏知隆兴府黄洽言事。
  洽奏用人之道,屡乞归田,寻命提举洞霄宫。方未得请也,人劝之治第,洽曰:“吾书生,蒙拔擢至此,未有以报国,而先营私乎!使吾一旦罪去,犹有先人敝庐可庇风雨,夫复何忧!”
  戊戌,金赈宁化、保德、岚州饥。
  壬子,金主谕台臣曰:“提刑司所举劾多小过,行则失大体,不行则恐有所沮。其以此意谕之。”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五十二
●卷第一百五十二
    【宋纪一百五十二】 起上章掩茂正月,尽玄黓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讳惇,孝宗第三子也,母曰成穆皇后郭氏,绍兴十七年九月乙丑,生于籓邸。孝宗即位,封恭王。及庄文太子薨,孝宗以帝英武类已,欲立为太子,而以其非次,迟之。乾道七年二月癸酉,乃立为皇太子。四月甲子,命判临安府,寻领尹事。
     ○光宗循道宪仁明功茂德温文顺武圣哲慈孝皇帝绍熙元年(金明昌元年)
  春,正月,丙辰朔,帝朝重华宫,奉上册宝。
  金改元明昌。
  金主朝于隆庆宫,以后每月四朝或五六朝。
  丁巳,金诏诸王任外路者,许游猎五日,过此禁之;仍令戒约人从无扰民。
  辛酉,金主谕尚书省曰:“宰执所以总持国家,不得受人馈遗。或遇生辰,受所献毋过万钱;若大功以上亲及二品以上官不禁。”
  壬戌,金以知河中府事王蔚为尚书右丞,刑部尚书完颜守贞为参知政事。时金主新即政,颇锐意于治。尝问:“汉宣帝综核名实之道,其施行之实果如何?”守贞诵《枢机周密品式》,详备以对。金主曰:“行之果何始?”守贞对曰:“在陛下厉精无倦尔。”
  甲子,金主如大房山;乙丑,谒兴陵、裕陵;丙寅,还都。
  金上封事者言:“自古以农桑为本。今商贾之外,又有佛、老与它游食,浮费百倍,农岁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俗伤农者多故也。”戊辰,乃诏禁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