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非娄师德,何以自荐乎?”
  癸未,金主谓宰臣曰:“近观上封章者,殊无大利害。且古之谏者,既忠于国,亦以求名,今之谏者,为利而已。如户部尚书曹望之,济南尹梁肃,皆上书言事,盖觊觎执政耳,其于国事,竟何所补!达官如此,况馀人乎!昔海陵南伐,太医使祁宰极谏,至戮于市,本朝以来,一人而已。”
  十一月,乙亥,金州管内安抚司,申本州管保胜军见阙衣甲。帝曰:“衣甲不可不理会。旧来主帅,令义士赤肉当敌,此何理也!”
  丁酉,诏两淮归正人为强勇军。
  戊戌,金复以图克坦克宁为平章政事。金主欲以制书亲授克宁,主者不知上意。乃克宁已受制,金主谓克宁曰:“此制朕欲授与卿,误授之外也。”又曰:“朕欲尽徙,卿宗族在山东者,居之近地。卿族多,官田少,无以尽给之,乃选其最亲者。”
  庚子,以赵雄同知枢密院事。
  枢密院进内外诸军缴申逃亡事故付身,帝曰:“近来军中之弊,以渐而革。如逃亡事故付身,有家累者批凿,无家累者焚毁,数年之间,免冒滥者多矣。”赵雄曰:“如军中升差与拣汰离军之人,令赴密院审察,皆有去取。”帝曰:“行之稍久,主帅自不敢用私,喜怒有所升黜也。”
  丙午,李川言:“近不许管军官接见宾客,川自准圣训,不敢妄见一人,遂敛众怨,动生谤议。”帝曰:“李川能如此遵守,诚不易得。可与再行约束,仍奖谕李川,将帅能如此执守,共副朕意,勿恤众怨,谤议虽起,不足虑也。”
  戊申,郭钧乞将右军统制田世雄改充中军统制,缘止系改移,非创行升差,请免赴枢密院审察。帝曰:“初除统制时,曾经审察乎?”赵雄言旧来止是宣抚司升差,未经审察,帝曰:“审察之法,岂辄可废!若以为正当防秋,可令至来年中春准法赴枢密院审察,给降付身。”
  庚辰,金以尚书左丞石琚为平章事。
  金主谓宰臣曰:“朕尝恐重敛以困吾民,自今诸路差科之烦细者,亦具以闻。”
  十二月,戊辰,金以渤海旧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礼,必先攘窃以奔,诏禁绝之,犯者以奸论。
  壬申,金以尚书右丞唐古安礼为左丞,殿前都点检富察通为右丞。金主谕宰执曰:“朕今年五十有五,若逾六十,虽欲有为而莫之能也。宜及朕康强,凡国家政事之未完与法令之未一者,皆修举之。卿等开陈,朕不敢怠。”
  甲戌,臣僚言:“农田之有务假,始于中春之初,终于季秋之晦,法所明载;州县不知守法,农夫当耕耘之时而罹追逮之扰,此其害农一也。公事之追邻保,止及近邻足矣;今每遇乡村一事,追呼干连,多至数十人,动经旬月,吏不得其所欲,则未肯释放,此其害农二也。丁夫工伎,止宜先及游手,古者所谓夫家之征是也;今则凡有科差,州下之县,县下之里胥,里胥所能令者,农夫而已,修桥道,造馆舍,则驱农为之工役,达官经由,监司巡历,则驱农为之丁夫,此其害农三也。有田进不耕,而耕者无田,农夫之所以甘心焉者,犹曰赋敛不及也;其如富民之无赖者不肯输纳,有司均其数于租户,吏喜于舍强就弱,又从而攘肌及骨,此其害农四也。巡尉捕盗,胥吏催科,所至村疃,鸡犬为空,坐视而不敢较,此其害农五也。”有诏:“州县长吏常切加意,毋致有妨农务。”
  乙亥,大阅殿、步两司诸军于茅浚。帝登台,殿帅王友直、步帅田卿奏人马成列。举黄旗,诸军统制已下呼拜已,乃奏发严。举白旗,声四鼓,变方陈,次变四头八尾陈,以御敌之形,次变大陈方。次举黄旗,声五鼓,变圆陈。次举皁旗,声二鼓,变曲陈。次举青旗,声三鼓,变直陈。次举绯旗,声二鼓,变锐陈。管车奏五陈教毕。帝甚悦,因谕友直等曰:“器甲鲜明,纪律严整,皆卿等留心军政,深可嘉尚。”犒赐将士有差。
  戊寅,前浙东提举何称言:“本路措置水利,创建湖浦塘埭斗门二十处,增修开浚溪浦埂堰六十三处,计灌溉民田二十四万九千二百六十六亩。”诏浙东提举姚宗之核实具奏。
  是岁,知遂宁府杜莘老举布衣聂山行义,召不至。赐出身,添差本府教授。寻乞致仕。
  乾道初,定节度使至正任刺史除上将军,横行遥郡除大将军,正使除将军,副使除中郎将,使臣以下除左右郎将。正任,谓承宣使至刺史也;遥郡,谓以阶官领刺史至承宣使也;正使,谓武义大夫以上也;副使,谓武翼郎以上也;使臣以下,谓训武郎以下也。至是诏:“今后环卫官、节度使除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承宣使、观察使为诸卫上将军,防御使至刺史、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为诸卫大将军,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为诸卫将军,正侍郎至右武郎、武功郎至武翼郎为中郎将,宣赞舍人、敦武郎以下为左右郎将。”
  四川制置使胡元质言:“为蜀民之病者,惟茶、盐、酒三事为最;酒课之弊,近已损减。蜀茶,祖宗时并许通商,熙宁以后,始从官榷,当时课息,岁过四十万。建炎军兴,改法卖引,比之熙宁,已增五倍。绍兴十七年,主管茶事官增立重额,逮至二十五年,台谏论列,始蒙蠲减。当郑霭为都大提举,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