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否?”帝曰:“欲令移去,如何?”虞允文曰:“荆南之人,岁岁更戍,自此可免道涂往返之劳。然有二不便。”帝曰:“襄阳极边,骤添人马,对境必致惊疑。”允文曰:“此正是一不便。又,自荆南至襄阳,水运千馀里,河道浅狭,难于馈粮,此二不便。以臣愚见,不如先移军马,馀续议之。”帝称善。
  庚寅,金主还都。
  是月,进呈六部长贰岁举改官人,皆是后来许依职司收使,今合依旧法,帝然之。梁克家言在京选人,无外路监司荐举,若六部长贰又不许作职司,必不得改官,帝曰:“旧法既然,当使人从法,不可以法从人也。”虞允文曰:“旧法,京局不以选人为之,故六部长贰不作职司亦可。今皆用选人,后来磨勘不行,必重申请,却须更改。”帝曰:“此事续议施行。”
  冬,十月,壬寅朔,金以左宣徽使敬嗣晖参知政事。
  甲寅,金主谓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为成命不可复更,但承顺而已,一无执奏。且卿等凡有奏,何尝不从!自今朕旨虽出,宜审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或在下位,有言尚书省所言未便,亦当从而改之。”
  壬戌,金主使乌凌阿天锡来贺会庆节,要帝降榻问金主起居,帝不许。天锡跪不起,虞允文请帝还内,命知閤门事王抃谕之曰:“大驾已兴,难再御殿,使人以明日见。”天锡沮退。癸亥,随班入见。
  甲辰,虞允文言:“两司增加斗力事艺,升进者千馀人,费不过千馀贯。昨有锡金碗者,军中欢呼,无不欣艳。”帝曰:“闻其载碗乘马而归,道路聚观,如此,见者必劝矣。”
  丙寅,金左丞相赫舍哩良弼进《睿宗实录》。
  戊辰,金主谓宰臣曰:“衍庆宫图画功臣,已命增为二十人。如丞相韩企先,自本朝兴国以来,宪章法度,多出其手,至于关决大政,但与大臣谋议,终不使外人知觉,汉人宰相,前后无比。若褒显之,亦足以示劝,慎勿遗之。”
  是月,赈饶州饥。
  帝因览知州王秬赈济画一,曰:“饥岁民多遗弃小儿,已付诸路收养。如钱不足,可于内藏支降。”
  罢绍兴府宗正行司,以其事归大宗正司。
  故事,宗室皆聚于京师,熙、丰间始许居于外,崇宁间始即河南、应天置西、南二敦宗院。靖康之祸,在京宗室无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建炎初,将南幸,于是大宗正司移江宁,而西、南外初寓于扬州及镇江,复移于泉、福二州。而居会稽者,乃绍兴初以行在未有居第,权分宗室居之。及恩平郡王璩出居会稽,遂以为判大宗正司,至是省之。
  十一月,戊寅,金主幸东宫,谓太子曰:“朕为汝措天下,当无复有经营之事。汝惟无忘祖宗仁厚之风,以勤修道德为孝,明信赏罚为治而已。昔唐太宗曰:‘吾伐高丽不克终,汝可继之。’如此之事,朕不以遗汝。如辽之海滨王,以国人爱其子,嫉而杀之,所为如此,安得不亡!唐太宗又尝谓高宗曰:‘尔于李勣无恩,今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仆射,彼必致死力矣。’君人者安用伪为!受恩于父,焉有忘报于子者乎!”
  丙戌,金主享太庙;丁亥,有事于圜兵,大赦。
  是日,臣僚请改和州西路花装队,帝曰:“三衙旧亦结花装队,昨已更改。与其临敌旋行抽摘,不若逐色团结之有素也。”
  癸巳,金群臣加上尊号曰应天兴祚钦文广武仁德圣教皇帝。
  甲午,虞允文言:“旧法,黄甲不曾到部人,在铨试下等人之上。”帝曰:“可依旧法。”又曰:“改法不当,终有窒碍,不如详审于初,则免改更于后也。”
  是月,策制科眉山布衣李垕入第四等,赐制科出身。
  十二月,癸卯,金主冬猎。乙卯,还宫。
  丙辰,金参知政事敬嗣晖卒。
  先是军人王俊,自称八厢,诈取军中钱物,配广南,帝曰:“御前从来无八厢差出,可拟指挥行下诸路,如有自称八厢之人,即收捉根勘。”戊午,诏行之。帝顾虞允文曰:“卿昨言,若真八厢,对人自称,亦所当罪,此言甚当。”
  庚申,诏:“閤门舍人依文臣馆阁,以次轮对。”王抃用事故也。
  辛酉,金进封皇子永中为赵王,永成为豳王,永升为虞王,永蹈为徐王,永济为滕王。乙丑,永中与曹王永功俱授明安,仍命永功亲治事以习为政。
  丙寅,诏:“都统制岁举所知二人,统制岁举一人,以智勇俱全为上,善抚士卒为次,专有胆勇又为次,将校士卒惟其所举。”从臣僚之请也。
  金吏部侍郎靖之使高丽也,欲宣金主诏于王晛,而晛已为晧囚于海岛,托言:“晛已避位,出居它所,病有加无损,不能就位拜命,往复险远,非使者所宜往。”靖竟不得见晛,乃以诏授晧,转取表附奏,仍以让国为言。
  靖还,金主问大臣,皆曰:“晛表如此,可遂封之。”赫舍哩良弼、完颜守道曰:“待晧祈靖,未晚也。”
  是月,晧遣其礼部侍郎张翼明等请封于金。
  是岁,移马军司屯于建康府。
  金河决王村,南京、孟、卫州界多被其害。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