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诏内外察狱,令大官早晚并进素膳。戊午,虑囚。
  己未,金主如大房山。
  壬戌,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军制置使,自盐官至鄂州沿江南北及沿海十五州水军悉隶之。
  金主致祭于睿陵。九月,乙丑朔,金主还官。
  己巳,金右三部检法官韩赞,以捕蝗受赂除名。诏:“吏人但犯赃罪,虽会赦,非特旨不叙。”
  丁丑,刘珙进读《三朝宝训》,至太宗谓《太祖实录》或云多漏落,当命官重修,因叹史官才难。苏易简曰:“大凡史官宜去爱憎。近者扈蒙修史,蒙为人怯懦,多疑忌,故其史传多有脱落。”帝曰:“善恶无遗,史臣之职。”珙曰:“史官以学识为先,文采次之。苟史官有学识,安得怯懦疑忌!”帝曰:“史官要识、要学、要才,三者兼之。”
  庚辰,金地震。
  乙酉,金主出猎;庚寅,次保州,诏修起居注王天祺察访所过州县官。
  臣僚言:“检视灾伤,官司未尝遵承,每差州县官到,随行征求,皆有定例。然后择村疃中近年瘠薄之田,先往视之,名曰‘应破’;又择今岁偶熟之处,再往视之,责以妄许,名曰‘伏熟’;重为民困。望诏守臣选差练晓清强官,公心考核,申饬监司,严行按举,所差官污廉、勤惰、公正、诬罔,悉以上闻。”从之。
  是秋,以四川旱,赐制置司度牒四百,备赈济。
  陈良翰言:“昨立住卖度牒,二十馀年,人民生聚,不为无益,辛巳春,边事既作,作度浸广,乃始放行。令下之初,往往争买。其价则五百千,其限则三个月,其数不过万道,未足以病民。今则减价作三百千,展限已二十馀次,总数计十万三千馀道,民甚病之。且唐人有言,十户不能养一僧,今放行者与旧所度者无虑三四十万,是三四百万户不得休息也。不知国之所利者能几何,而令三四百万户不得息肩?且又暗损户口,侵扰齐民,奚止千万,此其为害岂浅哉!”
  申严献羡馀之禁,从刘珙奏也。
  冬,十月,乙未朔,金主谓侍臣曰:“近闻朕所幸郡邑,曾宴寝堂宇,后皆避之。此甚无谓,可谕仍旧居止。”
  壬寅,帝曰:“昨日有从官奏云,边事规举未定。”叶容曰:“臣等日夕讲究,且徐措置。”帝曰:“维扬筑城已毕,更得来年一冬无事,足可经略。”陈俊卿言:“淮上规摹,须久任守臣,迟责其效。其不职者,早宜易之。”帝然之。
  戊戌,修真州城。
  戊申,金主还都。
  丁巳,金以孟浩参知政事。
  金主谓宰臣曰:“近闻蠡州同知伊喇延寿在官污滥,问其出身,乃正隆时鹰房子。如鹰房、厨人之类,可典城牧民耶?自后如此局分,勿授临民职任。”
  辛酉,金主敕有司于东宫凉楼前增建殿位,孟浩谏曰:“皇太子虽为储贰,宜示以俭德,不当与至尊宫室相侔。”乃罢之。
  十一月,乙丑朔,金主谓宰臣曰:“闻县令多非其人,其令吏部考察善恶,明加黜陟。”
  丙寅,郊,雷雨,望祭于斋宫。
  时金使来贺会庆节,上寿在郊礼散斋之内,不当用乐。陈俊卿请令馆伴以礼谕之,而议者虑其生事,请权用乐者,俊卿言:“必不得已,则上寿之日设乐而宣旨罢之,及宴使客,然后复用。庶几事天之诚得展,而所以礼使人者亦不为失。”帝可其奏,且曰:“进御酒亦毋用乐,惟于使人乃用之。”议者不决,俊卿又言:“适奉诏旨,有以见圣学高明。然窃谓更当先令馆伴以初议喻使人,再三不从,乃用今诏,则于礼为尽,而彼亦无词,不可遽自失礼以徇之。”蒋芾犹守前说。俊卿曰:“彼初未尝必欲用乐,我乃望风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敌国之臣而亏事天之礼,它时轻侮,何所不至!此尤不可不留圣虑。”帝嘉纳。
  己巳,诏戒士大夫因循苟且、诞谩奔竞之弊。
  癸酉,叶容、魏杞并罢,以郊祀雷灾故也。以陈俊卿参知政事,刘珙同知枢密院。
  俊卿言于帝曰:“执政之臣,惟当为陛下进贤、退不肖,使百官各任其职。至于细务,宜归有司,庶几中书之务稍清,而臣等得以悉力于其当务之急。”帝许之,既而审察吏部所莅知县有老不任事者,俊卿判令吏部改注,吏白例当奏知,俊卿曰:“此岂足以劳圣听?”明日,取旨:“自今此等请勿以闻。”
  丁丑,诏台谏、侍从、两省官指陈阙失。
  帝顾辅臣议恢复,刘珙曰:“复仇雪耻,诚今日之先务;然非内修政事,有十年之功,臣恐未可轻动也。”廷臣或曰:“汉之高、光,皆起匹夫,不数年而取天下,安用十年!”珙曰:“高、光身起匹夫,以其身蹈不测之危而无所顾。陛下躬受宗社之寄,其轻重之际,岂两君比哉!臣窃以为自古中兴之君,陛下所当法者,惟周宣王。宣王之事见于《诗》者,始则侧身修行以格天心,中则任贤使能以修政事,而于其终能复文、武之境。则其积累之功至此,自有不能已者,非一旦率然侥幸之所为也。”帝深然之。
  丁亥,金枢密副使图克坦喀齐喀罢,为东京留守,同判大宗正事完颜默音出为北京留守,殿前右卫将军富察通为肇州防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