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巳,魏杞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纪》、《上皇圣政》。
  秘书少监汪大猷,请“诸帅不拘部曲,各精择三两人,必实言其或智、或勇,或知其有某材可用,或举其任某事可取,悉以名闻。分命文武禁近之臣,更迭接见,与之谈论兵家之务;然后赐对便殿,略其言语仪矩之失,取其材力谋略,审其可用,试之以事。立功则举者同赏,败事则罚亦如之。”诏从之。
  是月,太白屡昼见。
  冬,十月,乙亥,以陈俊卿为吏部尚书。俊卿言:“臣典选事,但当谨守三尺,检柅吏奸。至于愚暗,见或未到,亦望圣慈宣谕,时时训敕。君臣之分虽严,而上下之情不可不通。”帝曰:“卿言是也。朕或有过,卿亦宜尽言。”俊卿曰:“古惟唐太宗能导人使谏,所以致贞观之治。”帝曰:“每读太宗事,未尝不慕之。若德宗之忌克不乐人言,未尝不鄙之。”时帝未能屏鞠戏,又将游猎白石。俊卿旋上疏力谏,至引汉桓、灵、唐穆、敬及司马相如之言为诫,帝喜曰:“备见忠谠,朕决意用卿矣。”
  甲申,金朝享太庙。诏免雄、莫等州租。
  知温州李孝韪,言本州大水之后乞修筑塘堤事,帝因言:“朕近览《神宗实录》,是时灾异甚多,何也?”魏杞对曰:“天出灾异谴告人君,正如父训饬;为人子者,不必问自己有过无过,但常恐惧修省而已。”帝曰:“卿之言甚善,若不恐惧修省,自取灭亡之道也。”
  己丑,臣僚言:“役法科扰,有透漏禁物之责,有捕获出限之罚,有将迎担擎之差,有催科换代之责,有应付按检之用,有承判追呼之劳。凡此之类,皆法之所深惧,若蒙朝廷约束,无复如前科扰,天下幸甚。”诏令监司觉察。
  壬辰,太白经天。
  丁酉,金主如安肃州冬猎。
  十一月,丙午,金主还都。
  太师、致仕、和义郡王杨存中卒。
  存中祖宗闵、父震及母张,皆死难。存中既显,请于朝,宗闵谥忠介,震谥忠毅,赐庙曰显忠。祖母刘流落蜀、陇,存中日夜祷祠访问,间关数千里,卒奉以归。存中又以家祭器为请,许祭五世。御军宽而有纪,须髯如戟而善逢迎。宿卫出入四十年,最寡过。帝以为上皇旧臣,尤礼异之,常呼郡王而不名,追封和王,谥武恭。
  癸丑,金主谓宰臣曰:“朝官当慎选其人,庶可激励其馀者。若不当,则生觊觎之心。卿等知其优劣,当举实才用之。”
  丁巳,殿中侍御史单时言:“伏睹制旨,监司于所部保明郡守,郡守于所属保明知县,县令治状显著,令中书、门下省籍记,取旨甄擢。然人之才术,各有分量,吏之治迹,未易稽考。愿训敕监司、郡守,列其所举之人治状之目,详著于荐书。然后大明赏罚,举得其实则受上赏,举失其实则置重宪,庶几选举之法复矣。”从之。
  庚申,太白经天。
  甲子,幸候潮门外大教场,次幸白石教场。
  丁卯,金参知政事石琚以母忧罢。
  戊辰,筑郢州城。
  是月,诏汰冗兵,从步军帅陈敏言也。
  起居舍人洪迈言:“臣幸得以文字薄伎,待罪属车间,每侍清闲之燕,获闻玉音,凡所擿谕,莫非中的,徽言善道,可为世法。退而执笔,欲行编次,而考诸起居注,皆据诸处关报,始加修纂,虽有日历、时政记,亦莫得书,使洋洋圣谟,无所传信。伏睹今月五日给事中王严进讲《春秋》莒人伐杞,言周室中微,诸侯以强凌弱,擅相攻讨,殊失先王征伐之意,上曰:‘《春秋》无义战。’周执羔进读《三朝宝训》,论文章之弊,上又曰:“文章以理为主。”陈岩叟等奏刑部事,上曰:‘宽则容奸,急则人无所措手足。’此数端,皆承学之臣,日夜探讨,累数百语所不能尽,而陛下蔽以一言,至明至当。然记言动之臣,弗能宣究。恐非所以命侍立本意。望令讲读官,自今各以日得圣语关送修注官,仍请因今所御殿,名曰《祥曦记注》。庶几百世之下,咸仰圣学,以迹聪明文思之懿。”从之。
  十二月,甲戌,金诏:“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
  己卯,以资政殿学士叶容知枢密院事。
  辛巳,诏:“免进《钦宗日历》,送国史院修纂《实录》。
  甲申,以叶容为尚书左仆射,魏杞为右仆射,并平章事;蒋芾参知政事,陈俊卿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容首荐汪应辰、王十朋、林光朝等可备执政、侍从、台谏,帝嘉纳之。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贤,使愚,使奸,使贪,惟去太甚,帝曰:“固然。虞有禹、皋,亦有共、欢,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容曰:“诚如圣谕。但今日在朝虽未见共、欢,然亦有窃弄威福者,臣不敢隐。”帝问为谁,以龙大渊对。时大渊与曾觌怙恩窃柄,俊卿奉命与大渊同馆伴北使,公见外不交一语,大渊等纳谒亦不接。
  庚寅,左司谏陈良祐言:“今言利者多要生财,乃所以病民,国用愈见不足。愿取见一岁赋入之数,其取于民者已过,则从而蠲免之,以宽民力;取见所养官吏与兵之数,其可省者从而省之;常令财用十分,以七分养兵与官吏,三分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