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是月,金颁行正隆官制。
  六月,丁丑,端明殿学士、新知湖州程克俊参知政事。
  庚辰,金天水郡公赵桓薨。
  壬午,诏:“故追复资政殿学士郑刚中,特与致仁恩泽二名。”
  左奉议郎孙觌复左朝奉郎。觌既叙官,当秦桧秉政,畏祸深居者二十馀年。及是上书自诉,乃复旧秩。
  丙戌,金以尚书右丞蔡松年为左丞,以枢密副使耶律安礼为右丞。
  丁亥,作皇帝本命殿于万寿观,依在京以纯福为名。
  流星昼陨。
  秋,七月,甲辰,三佛齐国遣使入贡。
  丁未,彗星出井宿间。
  戊申,诏曰:“太史言彗出东方,朕甚惧之,已避殿减膳,侧身省愆。尚虑朝政有阙失,民间有疾苦,刑狱有冤滥,官吏有贪残,致伤和气,上天垂象。可令士庶实封陈言,诣登闻检院投进;仍令诸路监司、郡守,条具便民、宽恤合行事件闻奏;提点刑狱官躬诣属州县,详虑决遣,将枝蔓干连之人,日下疏放,务使施实惠以尽应天之实。”
  己酉,金主命太保昂如上京,奉迁始祖以下梓宫。
  壬子,诏:“故赠右谏议大夫陈瑰,赐谥忠肃。”先是帝谓辅臣曰:“近览瓘所著《尊尧集》,无非明君臣之大分,深有足嘉。”
  丙辰夜,彗星没。
  辛酉夜,天雨水银。
  八月,丁丑,金主如大房山行视山陵。
  庚寅,南平王李天祚,遣太平州刺史李国以右武大夫李义、武翼郎郭应五来贺升平,献黄金器千一百三十六两,明珠百,沈香千斤,翠羽五百只,杂色绫绢五千匹,马十,象九。诏尚书左司郎中汪应辰燕国于玉津园。迁国为太平州团练使,义左武大夫,应五武经郎,加赐袭衣、金带、器、币有差。
  辛卯,参知政事陈克俊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以疾自请也。克俊再执政才七十五日。甲午,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讲兼权吏部尚书张纲参知政事。
  乙未,静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南平王李天祚为检校太师,功号加“归仁”二字,赐袭衣、金带、鞍马、器、币。
  中书舍人吴秉信试尚书吏部侍郎。
  九月,庚子朔,奉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御前诸军都统制、知兴州吴璘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判兴州。自建炎以来,未尝有使相为都统制者,故改命之。
  璘尝自著书,号《兵要大略》,谓:“金人有四长,我有四短,当反我之短以制彼之长。盖彼之所长,曰骑兵,曰坚忍,曰甲重,曰弓矢。吾当集蕃、汉所长而用之,故以分队制其骑兵,以番休迭战制其坚忍,制其甲重以劲弓强弩,制其弓矢则以远克近,以强制弱。”其说甚备。至于陈法,有图而无书焉。
  辛丑,沈该等言安南人欲买捻金线缎,此服华侈,非所以示四方,帝曰:“华侈之服,如销金之类,不可不禁。近时金绝少,由小人贪利,销而为泥,甚可惜。天下产金处极难得,计其所出不足以供毁之费。虽屡降指挥,而奢侈之风终未能绝,须申严行之。”
  乙巳,翰林学士陈诚之兼侍读、同知枢密院事。
  癸丑,御史中丞汤鹏举兼侍读、权尚书兵部侍郎。
  甲子,汤鹏举言:“西清次对,超躐禁从,所以褒有德而显有功也。敷文阁直学士秦埙,敷文阁待制秦堪,敷文阁待制吴益,皆以庸琐之才,恃亲昵之势,可谓无功无德者也,其可直西清而充次对乎?请镌褫职名,示天下以至公之道。”诏:“鹏举所论,甚协公议。然朕以秦桧辅佐之久,又临奠之日,面谕桧妻,许保全其家。今若遽夺诸孙与婿职名,不惟使朕食言,而于功臣伤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后不得更有论列。”
  冬,十月,己巳朔,右朝议大夫、知明州王俣试尚书户部侍郎。
  丙子,拱卫大夫、忠州防御使、两浙西路兵马钤辖邵宏渊为殿前司前军统制。
  乙酉,金葬始祖以下十帝于大房山。
  丁酉,诏:“前特进张浚,依旧永州居住,俟服阕取旨。”
  先是浚奉母丧归葬于蜀,行至江陵,会以星变求直言。浚虑金数年间决求衅用兵,而吾方溺于宴安,谓金可信,荡然莫之为备;沈该、万俟禼居相位,尤不厌天下望,朝廷益轻,虽在苫塊,不得不为帝终言之。乃复奏曰:“向者讲和之事,陛下以太母为重尔。幸而徽宗梓宫亟还,此和之权也。不幸用事之臣,肆意利欲,乃欲翦除忠良,以听命于敌而阴蓄其邪心,故身死之日,天下相庆,盖恶之如此。方奸雄之人,拳于富贵,分别党与,布在要郡,聚敛珍货,独厚私室,皆为身谋而不为陛下谋也。坐失事机二十馀年,有识痛心。失贤才不用,政事不修,形势不立,而专欲受命于敌,适足启轻侮之心而正坠其计中。臣愿陛下深思大计,复人心,张国势,立政事,以观机会,未绝其和,而遣一介之使与之分别曲直逆顺之理,事必有成。”
  万俟禼、汤思退见之,大怒,以为金未有衅,而浚所奏乃若祸在年岁间者。汤鹏举即奏:“浚身在草上,名系罪籍,要誉而论边事,不恭而违诏书,取腐儒无用之常谈,沮今日已行之信誓,岂复能为国家长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