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斜谷有古六堰,溉民田甚广。兵火后,修不以时,水至辄坏。若全以食水户修葺,恐民力重困,请每遇夏月水泛,于见屯将兵内,差不入队兵卒并手修葺。”
  兴元自兵乱以来,城内生荆棘,官民皆茅屋,而帑藏寓僧舍。自太尉杨政再为帅,以次缮治,至是一新,户口浸盛,如承平时矣。
  政尝葺学舍,府学教授青神唐迪请增学田以广养士,政从之。时有欲以学田馈军,迪言:“大军岁费四千万,而欲取学田以当贼,何啻九牛一毛,又岂爱礼存羊之意邪?”论者乃止。
  辛亥,金国贺生辰使副中奉大夫、秘书监兼右谏议大夫赫舍哩大雅,广威将军、尚书兵部郎中兼四方馆副使萧简,见于紫宸殿。
  金主以其弟衮名声彰著,忌之。兗不自安,尝召日者问休咎;家奴希旨,乃上急变,言衮召日者问天命。金主使高祯等就鞫之,无状。金主怒,械衮至中都,不复究问,斩于市,牵连者皆桀之。
  六月,己卯,潼川大水,涪江涨。
  庚辰,沅江武陵涨水坏城,人争保城西牛头山,山趾大溪桥坏,水大至,平地丈五尺,死者甚众。
  金主以京城多隙地,夏间以赐朝官及卫士等,秋,七月,戊子朔,仍命征钱有差。
  庚寅,右正言兼崇政殿说书史才试右谏议大夫。
  戊申,将作监主簿孙寿祖言:“湖、广、夔、峡,多杀人以祭鬼,近又浸行于它路,浙路有杀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杀人而祭盐井者,请饬监司、州县严行禁止,犯者乡保连坐,仍毁巫鬼淫祠以绝永害。”从之。
  是月,少保、昭化军节度使、醴泉观使、驸马都尉、和国公潘正夫薨于婺州,赠太傅,官给葬事。
  八月,壬戌,金司空李德固卒。
  金禁中都路捕射麞、兔。
  乙丑,岳阳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赠太傅,追封韶王。其弟降授郢州防御使士嵰,特复潭州观察使;诸子迁官除职者九人。后谥恭靖。
  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谋据成都以叛,伏诛。
  初,孝廉之父辅,以左朝请大夫守合州,所为不法,左朝奉大夫史聿,时为潼川府路转运判官,置狱遂宁府,穷治之,孝廉与其兄弟忠俱就逮,辅忧惧死,聿移夔州路转运判官,狱遂不竟。孝廉兄弟知不免,阴怀异志,即归所寓成都府,破产招集亡命,多市弓剑,离军使臣之无赖者,靡然从之。会敷文阁待制、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当以是夕诣府学斋宿,孝忠与其徒谋夜袭杀筠,然后举事。忠训郎王立知其谋,与孝忠家婢潜以告本路兵马钤辖、左武大夫、英州刺史柳佾,佾率兵,以素队往捕,孝忠与其徒相拒敌,官军死者三人,佾走趋府治。筠卧阁不出,都钤辖司干办公事张行成排闼入告,始授甲讨之。孝忠等徐步至府门纵火,人皆惊散。孝忠等驰出衙西门,官军蹑其后,孝忠、孝廉登楼自刎死。孝忠子大正与其党樊常等五人为官军所杀,馀党二十八人走郫县,后四日,皆伏诛。诏劾孝忠反状,馀者悉原之。官军以次受赏,凡为钱万七千馀缗。
  戊寅,金赐营建宫室工匠及役夫帛。
  己卯,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武安军承宣使、充福建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王贵卒。
  甲申,武功大夫、吉州团练使、新江南西路马步军副总管丁禩,移江南东路副总管,建康府驻答刂。
  九月,甲午,帝谓大臣曰:“闻潼川路水灾,可令转运、常平司将被灾州县检放赈济。”
  冬,十月,丁巳,金主猎于良乡,封料石冈神为灵应王。金主自言曩时尝过此祠,持杯珓祷曰:“使吾有天命,当得吉卜。”投之。吉。又褥曰:“果如所卜,它日当有报,否则毁尔祠。”投之,又吉,故封之。金主托言神道,欲掩其弑逆也。戊午,还京。
  以御史施钜为大金贺正旦使,带御器械冀彦明副之。行尚书左司郎中吴为贺生辰使,閤门宣赞舍人张彦攸副之。
  壬戌,金有司言太后园陵未毕,合停冬享及袷祭,从之。
  戊辰,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宋朴罢。
  右谏议大夫史才,论朴执政无状,朴闻,求去;章四上,诏以本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才言:“朴为士而不自爱,乃从道罔俗,与丐者为伍,其欺诞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请重行窜逐。”诏朴落职。
  壬申,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史才充端明殿学士兼签书枢密院事。
  安远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丙子,金诏:“内外官闻大功以上丧,止给当日假;若父母丧,听给假三月。著为令。”
  丁丑,侍御史兼崇政殿说书魏师逊试御史中丞。
  十一月,丙戌朔,定州献嘉禾,金主命自今不得复进。
  己丑,金瑶池殿成。
  戊戌,金左丞相温都思忠致仕。
  壬寅,诏为张叔夜立庙于信州永丰县墓侧,赐名旌忠。叔夜之死也,其家葬衣冠于县境,至是乃请建词焉。
  乙巳,以经筵彻章,赐宰执、讲读、说书、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自是以为故事。
  庚戌,金以枢密使昂为左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