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于宗弼者,宗弼用之,于盱眙、龟山造舟为梁,引兵深入,东过临淮,南至六合,西临招信,昼夜不绝。至是军食不断,士皆饥苦,宗弼乃遣毅等与良臣偕来焉。
  壬寅,诏以四立日就行在权宜设位,祭五福太乙。
  乙巳,诏吏部侍郎魏良臣就充接伴使,以金使萧毅已过界也。
  毅等过江,揭旗于舟,大书“江南抚谕”。右朝散大夫、知镇江府刘子羽见之,怒,夜,以他旗易之。翌日,良臣见旗有异,大惧,乃索之,且以胁子羽,子羽曰:“吾为守臣,朝论无所预。然揭此于吾之境,则吾有死而已。”请不已,出境,乃还之。
  丁未,光山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宗正事、齐安郡王士祇,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士祇数言事,秦桧患之。岳飞之下吏也。士祇草奏欲救之,语泄。桧乃使言者论:“顷岳飞进兵于陈、蔡之间,乃密通书于士祇,叙其悃愊,踪迹诡秘。范同顷为浙东宪,与士祇通家往还,或以他故数日不克见,则必遣其属邵大受往传导言语,窥伺国论。士祇身为近属,在外则结交将帅,在内则结交执政,事有切于圣躬,望罢其宗师职事,庶几助成中兴之业。”故有是命。仍令刑部检会宗室戚里不得出谒接见宾客条法,申严行下。
  己酉,金稽古阁火。
  壬子,金审议使、行台户部兼工部侍郎萧毅、翰林待制、同知制诰邢具瞻等入见。毅等至馆,帝命工部侍郎莫将馆伴。
  时殿陛之仪,议犹未决。议者以为兵卫单弱,则非所以隆国体;欲设仗卫,恐骇敌情。秦桧与知閤门事郑藻谋之,藻请设黄麾仗千五百人于殿廊,蔽以帟幕,班定彻帷,桧然之。自是以为定制。
  时秦桧议誓书事,以为:“自古盟会,各出意以为之誓,未有意自彼出,而反覆更易,必欲如其所要者。”帝曰:“朕固知之。然朕有天下而养不及亲,徽宗既无及矣,太后年逾六十,日夜痛心。今虽与之立誓,当奏告天地、宗庙、社稷,明言若归我太后,朕不惮屈己与之和。如其不然,则此要誓,神固不听,朕亦不惮用兵也。”
  乙卯,御史中丞何铸充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充大金报谢使。右谏议大夫万俟禼试御史中丞,起居郎罗汝楫为右谏议大夫。丁巳,拱卫大夫、利州观察使、知閤门事曹勋落阶官,为容州观察使,充报谢副使。
  何铸入辞,帝谕铸委典致词,事在必济。又召勋至内殿,谕之曰:“朕北望庭帏,逾十五年,几于无泪可挥。所以频遣使指,又屈己奉币者,皆以此也。窃计天亦默相之。”言已,泪下,左右皆掩泣。帝曰:“汝见金主,以朕意与之言曰:‘惟亲若族,久赖安存,朕知之矣。然阅岁滋久,为人之子,深不自安。且慈亲之在上国,一寻常老人耳,在本国则所系甚重。’往用此意,以天性至诚悦之,彼亦当感动也。”
  戊午,金国审议使萧毅等辞行。时朝廷许割唐、邓二州,馀以淮水中流为界。毅辞,辞谕曰:“若今岁太后果还,自当谨守誓约;如今岁未也,则誓文为虚设。”
  辛酉,特进观文殿大学士、福建安抚大使兼知福州张浚为检校少傅、崇信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免奉朝请。
  秦桧将议和,遣工部员外郎盖谅因事至闽中,风浚使附其议,当引为枢密使。浚答书,言敌不可纵,和不可成,桧不悦。会浚以母老乞词,乃有是命。
  是月,诏:“大金已遣使通和,令川陕宣抚司照会保守见存疆界,不得出兵生事,招纳叛亡。”
  十二月,癸酉,试尚书工部侍郎莫将权本部尚书,往唐、邓州分画地界。
  先是诏刑部侍郎周聿充京西路分画地界官,应干措置,枢密都承旨郑刚中充陕西路分画地界官,应干措置,委川陕宣抚司照南北誓书文字,子细分画,不得差错生事,至是又遣将焉。
  乙亥,签书枢密院事、充大金报谢使何铸等至军前,金都元帅宗弼遣铸往会宁,且以书来索北人之在南者,因趣割陕西馀地。
  是日,遣莫将、周聿往割唐、邓,又命郑刚中分画陕西,以刘豫、吴玠元管地界为准。
  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
  飞既属狱,何铸以中执法与大理卿周三畏同鞫之。飞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閤门祗候雷视之。至是万俟禼入台月馀,狱遂上。及聚断,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言飞不应死,众不从。于是飞以众证,坐尝自言己与太祖以三十岁除节度使,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敌侵淮西,前后受亲札十三次,不即策应,为拥兵逗留,当斩;阆州观察使、御前前军统制权副都统制张宪,坐收飞、云书,谋以襄阳叛,当绞;飞长子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举醴泉观云,坐与宪书,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为传报朝廷机密事,当追一官,罚金。诏飞赐死,命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参议官、直秘阁于鹏,除名,送万安军,右朝散郎孙革,送浔州,并编管;仍籍其赀,流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飞死,年三十九。
  初,狱之成也,太傅、醴泉观使韩世忠不平,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怫然曰:“莫须有’三字,何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