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谓之曰:“吕安老非驭将之才,子高诗人,非国士也。淮西诸军方互有纷纷之论,是行也,危矣哉!”亦弗听。祉、克皆留其家,以单骑从军。安老,祉字;子高,克字也。
  庚戌,金尚书左丞高庆裔,转运使刘思,有罪伏诛。
  乙卯,左司谏陈公辅权尚书礼部侍郎。
  己未,给事中兼直学士院胡世将权尚书礼部侍郎。
  秋,七月,丁卯,起复太尉、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遣属官王敏求末奏事。
  初,飞请解官,未报,乃以本军事务官张宪摄军事。宪在告,而权宣抚判官张宗元命下,军中籍籍曰:“张侍郎来,我公不复还矣。”直宝文阁、新知襄阳府薛弼在武昌,未上,请宪强出临军,宪谕群校曰:“张侍郎来,由我公请也。公解军政未久,汝辈乃如此,公闻之且不乐。今朝廷已遣敕使起复我公矣,张非久留者。”众遂安。
  帝命参议官李若虚、统制官王贵诣江州,敦请飞依旧管军,如违并行军法。若虚等至东林寺见飞,具道朝廷之意,飞乃受诏赴行在。
  张浚见飞,具道上之眷遇,且责其不俟报弃军而庐墓。飞具表待罪,帝慰遣之。将行,帝谓飞曰:“卿前日奏陈轻率,朕实不怒卿;若怒卿,则必有行遣,太祖所谓‘犯吾法者,惟有剑耳’。所以复令卿典军,任卿以恢复之事者,可以知朕无怒卿之意也。”飞得帝语,意乃安。至是遣敏求来奏事,委曲感恩,云:“非官家保全,何以有今日!”翼日,帝以其语谕辅臣,秦桧不悦。
  壬申,张浚以旱乞率从官祷雨,又乞弛役、虑囚等数事,因奏:“如浙西诸郡及宣州、广德军地形未觉旱,如镇江、建康地形高,最觉阙雨。”上曰:“朕患不知四方水旱之实,宫中种两区稻,其一地下,其一地高。昨日亲阅之,地高者,其苗有槁意矣。须精加祈求,庶几数日间得雨也。”
  时方盛暑,浚一日坐东阁,参知政事张守突入,执浚手曰:“守向言秦旧德有声,今与同列,徐考其人,似与昔异,晚节不免有患失心,是将为天下深忧。”盖指枢密使秦桧也。浚以为然。
  辛巳,张浚等奏祷雨备至,未获休应,帝曰:“应天须以实,如恤刑、弛役之类,当更有实惠可及民者。朕晓夜思之,如积欠一事,为民之害甚大,比因移跸,所过州郡,下蠲除之令,民间极喜。可将绍兴五年以前税赋积欠及其它逋负,议蠲之,庶几少苏民力。”浚等退而条具,悉施行焉。
  金大保、领三省事晋国王宗翰薨。宗翰决策制胜,有古名将风,薨年五十八。
  甲申,蠲诸路民户绍兴五年以前欠租;其坊场净利,五年正月以前所负,亦除之。建康府居民,贫病者畀之药,死者助其葬。
  乙酉,权户部侍郎王俣请就建康权正社稷之位,诏从之。
  丙戌,夜,金京师地震。
  封皇叔宗隽、宗固、叔祖晕皆为王。
  丁亥,金汰兵兴滥爵。
  戊子,诏:“诸路州县逃亡民户未开垦田亩,通限八年输全税。”
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一十九
●卷第一百一十九
    【宋纪一百十九】 起强圉大荒落八月,尽十二月,凡五月。
     ○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七年(金天会十五年)
  八月,壬辰,张浚奏:“探报,伪齐签军自六十以上则减之,五十以上则增之,科条之烦,民不堪命。出军之际,自经于沟渎者不可胜计。”帝蹙额叹息曰:“朕之赤子至于如此,当思有以拯救之。可谕江、淮诸郡,凡归附者,加意抚纳,厚与赒恤,勿令失所。”
  癸巳,帝与执政论漕臣能否,因及向子諲。帝曰:“元帅旧僚,往往沦谢,汪伯彦实同艰难。朕之故人,所存无几,伯彦宜与优叙。”张浚奏曰:“臣等已商量,俟因大礼取旨。更得亲笔数字为明帅府旧劳,庶几内外孚信。”帝曰:“俟到九月,当复与郡。”伯彦之未第也,尝受馆于王氏,秦桧从之学,而浚亦伯彦所荐,故共赞焉。
  乙未,少保、江南路宣抚使张俊为淮南西路宣抚使,盱眙军置司;保成军节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杨沂中为淮南西路制置使,开州团练使、权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刘锜为淮南西路制置副使,庐州置司。
  时吕祉至庐州,而郦琼等复讼王德于祉,祉谕之曰:“若以君等为是,则大相诳。然张丞相但喜人向前,倘能立功,虽有大过,彼亦能阔略,况此小嫌疑乎!”于是密奏,乞罢琼及统制官靳赛兵权,乃命二帅往淮西召琼等还行在。
  权尚书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参议军事、权湖北、京西路宣抚判官张宗元为徽猷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岳飞复任,宗元乃还,既对,遂有是命。
  丙申,尚书户部员外郎霍蠡转一官,用权湖北、京西宣抚判官张宗元奏也。蠡在鄂州,应副岳飞军钱粮,宗元言其奉公守正,故特迁焉。
  先是飞数言军中粮乏,乃命蠡按视。至是蠡言:“飞军中每岁统制、统领、将官、使臣三百五十馀员,多请过钱十四万馀缗,军兵八千馀人,多请过一千三百馀缗,总计一十五万馀缗。”于是右正言李谊言:“蠡职在出纳,理当究心。然虑检点苛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