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公事兼权给事中晏敦复权尚书吏部侍郎。
  丁丑,帝御舟发平江府,晚,泊吴江县。
  戊寅,命祠部员外郎兼权太常少卿张铢奉太庙神主自海道至临安府,令本府饬同文馆安奉;其景灵宫神御祭享事,令温州能判权管。
  御舟宿平望镇。己卯,宿秀州北。庚辰,宿崇德县。辛巳,宿临平镇。壬午,御舟至临安府行宫,留守孟庾率京官小使臣以上迎于五里外。帝还行宫,赐百官休沐三日。
  癸未,诏:“扈从官吏并转一官资。”
  枢密院承旨兼都督府参谋官折彦质至行在。
  始,赵鼎议遣彦质至川、陕谕指西帅,而彦质言:“折可求辜负国恩,不能守节;臣之儿女七人,昨在京师为金人取去,传闻亦在府州。倘臣以督府上佐骤至川、陕,于职事岂能人人得其欢心!万一因疑似之迹兴暗昧之谤,则臣一身不可自保,况为朝廷办事!伏望追寝成命,别赐令诏不行。”遂罢入蜀之议。
  乙酉,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言已选锐兵五千,令右武大夫、开州团练使刘锜统领,速赴行在。
  丙戌,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赵鼎守左仆射,知枢密院事张浚守右仆射,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都督诸路军马。
  始议浚以右揆出使湖外平杨么,鼎升左揆,鼎密启曰:“宰相事无不统,不必专以边事,乃为得体。”暨两制出,浚独以军功及专任边事为言。帝既以边事付浚,而改政事及进退人才皆付于鼎矣。
  以岳飞为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充神武后军都统制,将所部平湖贼杨太,赐钱十万缗、帛五千匹为犒军之费,以湖北转运判官刘延年充随军转运,及令湖南、江西漕臣薛弼、范振应副随军钱粮。飞所部皆西北人,不习水战。飞曰:“兵何常,顾用之何如耳。”
  丁亥,定国军承宣使、统制关外军马吴璘、武泰军承宣使、同统制关外军马杨政复秦州。
  先是川陕宣抚副使吴玠,闻金人侵淮南,遣璘、政乘机牵制。璘等出奇兵,自天水至秦,谕其守顾宣以逆顺,宣不肯降,遂攻之,拔其城。金石都监完颜杲闻秦被围,集诸道兵来援,政复击败之。
  戊子,诏都督府以诸路军马为名。
  己丑,帝躬率百官遥拜二圣。自帝出巡,此礼权废,至是复行。
  奉安濮安懿王神主于绍兴府光孝寺之法堂。
  辛卯,徽猷阁待制、都督府参议官程昌知江州。
  昌守鼎州六年,贼不能犯,至是就用之。后数月,新守程千秋至鼎州,时湖北兵马都监杜湛亦改为都督府左军统制,千秋因留湛所将蔡兵捍贼。
  壬辰,诏张浚暂往江上,措置边防,且赐诸路宣抚、制置司手诏曰:“朕以边圉稍安,遣相臣往行师垒,西连陇、蜀,北洎江、淮,既加督护之权,悉在指挥之域。既难从于中复,宜专制于事几。恣尔多方,若时统率,钦承朕命,咸使闻知。”
  丁酉,诏参知政事孟庾、沈与求签书枢密院事。
  戊戌,诏:“神武中军见入队官兵,每五百人为一指挥,选将校,置兵籍,俟就绪日,取旨赐军名。”渡江以来,诸小将之兵及招安群盗,往往拨隶中军,然无排置之法,至是始举行焉。
  是月,伪齐将商元率众千馀袭信阳军,成忠郎、閤门祗候、知军事舒继明率麾下十三人转战,登师阳门,矢尽,被擒。贼诱以美官,继明骂曰:“吾宁为大宋鬼,岂污逆耶!汝速杀我。”驱行至军北史陂,竟不降,遂遇害。后赠修武郎,官其家一人。荆襄制置岳飞以忠训郎、閤门祗候权随州兵马都监李迪知军事,就戍之。
  乙巳,金谥太祖后唐古氏曰圣穆皇后,费摩氏曰光懿,追册太祖妃布萨氏曰德妃,乌库哩氏曰贤妃。
  闰二月,丁未,参知政事沈与求兼权枢密院事。
  龙图阁直学士、枢密都承旨折彦质试尚书工部侍郎,仍兼都督府参谋军事。
  壬子,辅臣奏遣中使往温州奉迎太庙神主事,帝曰:“朕以宗庙在远,心常歉然。今奉迎神主至行在,当行朝谒之礼。”沈与求曰:“古者征伐,载木主以行。今虽戎辂在行,九庙未复,然因时草创,一行朝谒之礼,亦足以仰慰孝思。”帝曰:“祖宗故事,惟景灵宫则有荐献,太庙则爇香而已。大礼必简,所以尚严也。”
  乙卯,以参知政事孟庾、沈与求并兼权枢密院事。
  时庾自桐庐还行在,与求乞交割密院职事与庾兼权,帝顾赵鼎曰:“已与卿议定,今参知政事并兼权枢密院矣。”鼎曰:“枢密非故也,自五代时以郭崇韬为使,国朝因而不改,故三省、枢密院分为二途。仁宗朝,富弼作谏官,时陕西用兵,弼议乞令宰相兼枢密院,有吕夷简始也。臣既以宰相兼治院事,而参知政事之臣并令兼权,则事归一体。前人谓枢密院调发军马而三省不知,三省财用已竭而枢密院用兵不止,此诚至论。”帝曰:“往时三省、枢密院不同班进呈,是以事多不相关白。然朝廷论议,岂有帷幄二三大臣不与闻者!”
  丙辰,诏:“襄、汉州军,先因盗贼并伪齐占据日劫掠残杀等罪,一切不问。元劫人见在者,许其家经官识认,验实给还;即抚定,后来再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