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云之郡守、契丹、汉儿,令悉诛女直之在官,在军者。天德知军伪许之,遣其妻来告。时希尹微闻其事而未信,偶猎居庸关上,遇驰书者,觉而获之。宗翰族稿里,命希尹诛伊都于大同。伊都微觉,父子以游猎为名,乃奔达勒达。达勒达先受希尹之命,其首领诈出迎,具食帐中,潜以兵围之。达勒达善射,无衣甲,伊都出敌不胜,父子皆死。
  西京副留守李处能坐累诛。南京留守郭药师、河东南路步军都总管萧某皆下狱,既而获免。处能,燕人,辽宰相俨之子,宣和末,自平州来归,拜延康殿学士,赐姓名赵敏修;金人交燕,复取以去。宗翰以药师家富于财,谓其可以动众,悉夺而囚之。
  宗翰次室萧氏,本天祚之元妃,希尹杀之,谓宗翰曰:“彼与兄实为仇雠,然忍死事兄者,盖有待也。今事既不成,它日帷间,寸刃不测,可以害兄矣。希尹以爱兄故擅杀之。”宗翰泣谢。于是宗翰令诸路尽杀契丹。
  金主闻伊都叛,未至燕而归。大赦。
  彰德军节度副使高景山告知相州杜充阴通江南。先是充之孙自南方逃归,充不告官而擅纳之,遂下元帅府掠治。宗翰问之曰:“汝欲归江南邪?”充曰:“元帅敢归江南,监军敢归江南,惟充不敢归也。”诸帅相顾而笑。逾年乃释。
  冬,十月,戊子朔,置孳生马监于饶州,命守臣提领,括神武诸军及郡县官牧马隶之,仍选使臣五人专主其事。
  时言者以为“军旅之事,马政为急;多事以来,国马为强敌所侵,盗贼所有,其在诸军者无几。乞讲求孳生之利,于江东、西择水草善地,置地以牧之。”故有是命。
  辛卯,朝议以坑治所得不偿所费,悉罢监官,以县令领其事。至是江东转运副使马承奏存饶、信二州铜场,许之。二场皆产胆水,浸铁成铜。元祐中,始置饶州兴利场,岁额五万馀斤。绍圣三年,又置信州铅山场,岁额三十八万斤。其法以斤铁排胆水槽中,数日而出,三炼成铜,率用铁二斤四两而得铜一斤云。
  癸巳,诏湖北安抚司后军统制官颜孝恭以所部还鄂州。孝恭初奉诏讨石陂军贼余照,照为官军所杀,其次李宝等百馀人皆就招。
  戊戌,吕颐浩言:“建康米斗不及三百,欲于镇江上下积粟三十万斛,以助军用。”帝曰:“若精选兵十五万,分为三军,何事不成!祖宗取天下,兵数不过如此。”
  庚子,直徽猷阁凌唐佐为伪齐所杀。
  初,唐佐既降,刘豫因以唐佐知归德府。有尚书郎李亘者,乾封人,建炎末避地不及,豫使守大名。时通问副使宋汝为亦以豫命同知曹州。三人素相厚,汝为知豫无改悔意,与唐佐等疏其虚实,遣人持蜡书告于朝。唐佐、亘募得卒刘全、宋万、僧惠钦,汝为募民王现、邵邦光,皆十馀往返。尚书左仆射吕颐浩之过常州也,得唐佐从孙宪,授保义郎、閤门祗候,俾持帛书遗之。宪至睢阳,唐佐妻田氏使与馆客张约同食,宪疑不出,田氏曰:“无伤也。”既而为约所告,豫遣人捕唐佐并其家至京师,宪走得免。唐佐谏豫,责以大义,豫怒,斩唐佐于境上,下令曰:“唐佐结连江南谋反,斩首号令。其家属当从坐,贷死,送颍昌府拘管。”时全、万、惠钦为逻者所得,事泄、亘亦坐诛。先是武显大夫孙安道为应天府兵马钤辖,城陷,不得归,后谋挺身还朝,为人所告而死。事闻,赠安道忠州刺史;为亘立祠,名愍忠。
  丁未,以孟冬荐飨太庙于温州。是月也,先祫祭。祠部员外郎、神主神御提点向宗厚言:“祭不欲数,乞用故事权罢时享。”礼官援《政和五礼新仪》,不从。于是裕祭、孟飨荐新、朔祭兼行于一月之间,非故事也。
  己酉,诏:“帅臣、统兵官以公使酒酤卖者,取旨论罪。”
  先是李纲为湖广宣抚使,请于所在州军造酒,许之。及是吕颐浩因进呈言:“茶盐榷酤,今日所仰养兵。若三代井田、李唐府兵可复,则此皆可罢。不然,财用舍此何出?”硃胜非曰:“榷酤自汉武时因兵兴而有。”帝曰:“行之千馀年,不能改革,可见久长之利。”胡有是旨。
  诏湖北安抚使刘洪道、知鼎州程昌寓并力招捕湖寇杨太。
  时太据洞庭,有众数万,又有周伦、杨钦、夏诚、刘衡之徒,大造车船及海鳅船,多至数百。车船者,置人于前后,踏车进退,每舟载兵千馀人。又设拍竿,长十馀丈,上置巨石,下作辘轳,遇官军船近,即倒拍竿击碎之,官军以此辄败。大率车船如陆战之陈兵,海鳅如陆战之轻兵。又,伦、钦虽各有寨,而专倚舟以为强,诚、衡虽各有舟,而专倚寨以为固,此其所恃也。韩世忠之在湖南也,遣使臣硃实往招之,太不听命。至是昌寓以奏,乃命趣捕之。
  是月,尚书右仆射硃胜非上经营淮北五事,一谓:“国家屯军二十万,月费二百万缗,倘无变通,必致坐困。逆豫方行什一税法,聚以资敌,若王师不出,豫计得行。今当渡江取彼所积以实边圉,淮南既实,民力自宽。”二谓:“逆豫招到淮北山寨及知名贼二十六项,所以然者,彼谓官兵不敢出,逆贼能骤来耳。宜分为三军,声言取徐、邳而实取淮阳,声言趣京师而实取陈、蔡,声言入滨海而实取青、密,使豫闻之,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