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福建。”从之。
  丙戌,御史中丞沈与求试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尚书户部侍郎兼侍读、提领榷货务兼修政局详定官黄叔敖试户部尚书,试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綦崈礼与权兵部侍郎方孟卿两易,秘阁修撰、都督府随军转运使姚舜明权户部侍郎,殿中侍御史江跻守侍御史。
  八月,甲午,近岁官吏坐赃抵死之人,率皆货配,故犯法者滋多。至是钱塘县吏乐振,受贿当死,诏论如律,其徒始骇惧。大理寺丞姚焯因请以振刑名颁下诸州,从之。
  金赈泰州戍边户。
  金主如中京。
  丙申,左司谏吴表臣言:“时方艰危,州郡获全者无几,正赖贤守以循抚之。望用艺祖、汉宣帝、唐太宗、明皇故事,应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代归赴阙者,并令引对。一则明示朝廷谨重郡守之意,使之尽心;二则可以揣知其人之贤否与其才之所堪,从而褒黜;三则自外来者,可询其所以为政与民情风俗之所安,而下情上通,不至壅蔽。”辅臣进呈,帝曰:“郡守,民之师帅,若不得人,千里受弊。宜从之。”
  辛丑,左司谏吴表臣言:“大江之南,上自荆、鄂,下至常、润,不过十郡之间,其要紧处不过七渡:上流最急者三,荆南公安、石首,岳之北津;中流最紧者二,鄂之武昌,太平之采石;下流最紧者二,建康之宣化,镇江之瓜洲是也。惟此七渡,当择官兵,修器械。其馀数十处,或道路迂曲,或水陆不便,非大军往来径捷之处,略为之防足矣。又,十郡之间,地不过三千馀里,有一州占江面五百里者,有占百馀里者,远近、多寡、劳逸大不均。如七处渡口处,宜每县分定百里,专令巡尉守之,则力均而易守。”诏以付沿江守帅。
  癸卯,淮东宣抚使刘光世言通问使、朝奉郎王伦还自金国。
  始,朝廷遣人使敌,自宇文虚中之后,率募小臣或布衣借官以行,如伦及硃弁、魏行可、崔纵、洪皓、张邵、孙悟辈,皆为所拘。既而金都元帅宗翰在云中,遣都点检乌陵思谋至馆中,具言息兵议和之意,俾伦南归,须使人往议。宗翰贻帝书,略云:“既欲不绝祭祀,岂宜过于吝爱,使不成国!”于是皓、弁皆得以家问附伦而归。伦至东京,与刘豫相见,豫遣伪閤门宣赞舍人马某伴押至境上。光世以闻,诏伦赴行在。
  乙巳,德安围解。
  李横自夏来围德安,未尝攻城会战,惟于城之西北隅造天桥成,填壕皆华,乃鼓众临城。镇抚使陈规率军民乘城御之,规坐城楼,为砲折其足指,容色不变。围益急,粮饷不继,诸将请杀牛以代军食,规曰:“杀牛代食,事穷矣!”因出家财以劳军,士气益振。孝感令韩遹来告曰:“县有粟百斛,路梗不能通。”会大风雨,规命乘势呵殿而来,贼军疑其神卒,不敢击。规以书求援于朝,未报。横遣人来,愿得府之妓女而罢军,规不可,诸将曰:“围城七十日矣,以一妇人活一城之众,不亦可乎?”规曰:“使横即退,是我以妇人求和;况得之而未必退乎?”卒不予。
  时横填壕不实而天桥陷,规以六十人持火枪自西门出,焚其天桥,城上以火牛助之,倏忽皆尽,横拔寨遁去。
  甲寅,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秦桧罢为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
  桧与左仆射吕颐浩不谐,颐浩既引硃胜非还朝,复自内批令日赴都堂议事,位知枢密院事上,欲以逼桧。会王伦来归,殿中侍御史黄龟年因劾桧专主和议,沮止国家恢复远图,且植党专权,渐不可长。桧即上章辞位,帝未许。前一日,颐浩与参知政事权邦彦留身帝前,复言桧之短。帝乃召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綦崈礼入对,出桧所献二策,大略欲以河北人还金,中原人还刘豫,如斯而已。帝谓崈礼曰:“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又桧言‘臣为相数日,可以使耸动天下’,今无闻”崈礼请御笔付院。帝即索纸笔书付崈礼。崈礼退,未至院,而麻制已成。翼日,制责桧曰:“自诡得权而举事,当耸动于四方;逮兹居位以陈谋,首建明于二策。罔烛厥理,殊乘素期,念方委听之专,更责寅恭之效。而乃凭恃其党,排摈所憎。岂实汝心,殆为众误。顾窃弄于威柄,虑或长于奸朋。”桧既免,帝乃谕朝廷终不复用,仍榜朝堂,桧入相凡一年。
  诏:“珍禽花木毋入临安诸门。”
  夜四更,彗出于胃,帝忧之,命大官进素膳。
  乙卯,诏:“防秋届期,建康修大内可罢。”
  九月,戊午朔,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秦桧落职。
  时言者论:“陛下愤中国之未振,付桧以内修之事。而桧不知治体,信任非人,不以宽大之政辅陛下仁厚之德,乃以苛刻为务,事图减削,过为裁抑,人心大摇,怨讟在路。又引用程瑀等,布列要路,党与既植,同门者互相借誉,异己者力肆排摈。桧为宰相,兼此二罪,尚何俟而不遣之乎?”故有是命。
  己未,罢修政局,以议者言修政所讲多刻薄之士,失人心,致天变故也。
  龙图阁待制、知温州洪拟试吏部尚书,徽猷阁待制、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郑滋试尚书兵部侍郎。
  诏:“雩祀上帝,复以太宗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