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使夏国,许割天德、云内、金肃、河清四军及武州等八馆之地,约攻麟州,以牵河东之势。夏人遂渡河,取四军八馆之地,因攻镇威城。昭力战而败,乃尽杀其妻子,纳尸井中,复帅士搏战死,城遂破。既而金将希尹以数万骑阳为出猎,奄至天德,逼逐夏人,悉夺有其地。夏人请和。金人执其使。
  己亥,道君皇帝至自南京,帝迎于都门。
  道君将至,宰执进迎奉仪注。耿南仲议欲屏道君左右,车驾乃进。李纲言:“天下之理,诚与疑、明与暗而已。自诚明推之,可至于尧、舜;自疑暗推之,其患有不可胜言者。耿南仲不以尧、舜之道辅陛下,乃暗而多疑。”南仲怫然曰:“臣适见左司谏陈公辅,乃为李纲结士民伏阙者,乞下御史置对。”帝愕然。纲曰:“臣与南仲所论,国事也,南仲乃为此言!愿以公辅事下吏。”因求去,帝不允。
  壬寅,朝于龙德宫。
  癸卯,立长子谌为皇太子。
  以耿南仲为门下侍郎。
  乙巳,置《春秋》博士。
  戊申,置详议司于尚书省,讨论祖宗法度。
  己酉,乾龙节,群臣上寿于紫宸殿。
  庚戌,门下侍郎赵野罢。
  壬子,知应天府杜充改知隆德府。
  金宗望遣贾霆、冉企弓与王俅俱来。时俅至中山望都县,追及肃王。宗望以三镇未下,复令王回,故遣霆等来议。
  癸丑,诏开经筵。
  封太师、沂国公郑绅为乐平郡王。
  御史中丞陈过庭言:“蔡京、王黼、童贯,造为乱阶,均犯大恶,然窜殛之刑,独加于黼,而京、贯止于善地安置,罪同罚异。”乃诏:“京移衡州安置;贯责授昭化军节度副使,郴州安置。”
  臣僚又言:“硃勔父子,皆衡州一处安置,典刑未正。”诏:“勔移韶州羁管,子汝贤、侄汝楫等并各州居住。”
  令吏部稽考庶官,凡由杨戬、李彦之公田,王黼、硃勔之应奉,童贯西北之师,孟昌龄河防之役,夔、蜀、湖南之开疆,关陕、河东之改币,及近习所引,献颂可采,特赴殿试之流,所得爵赏悉夺之。
  甲寅,种师道加太慰、同知枢密院事、河北、河东路宣抚使。
  乙卯,诏:“自今假日特坐,百司毋得休务。”
  丙辰,诏:“有告奸人妄言金人复至以恐动居民者,赏之。”
  己未,复以诗赋取士,禁用《庄》、《老》及王安石《字说》。
  户部尚书梅执礼、礼部侍郎邵溥、中丞吕好问、中书舍人胡安国合奏:“享言动可以师法,器识可以任大,乞擢用之。”不报。
  壬戌,诏:“亲擢台谏官,宰执勿得荐举,著为令。”
  追政和以来道官、处士、先生封赠奏补等敕书。
  癸亥,诏:“蔡京、童贯、硃勔、蔡攸等,久稽典宪,众议不容。京可移韶州,贯移英州,勔移循州,攸责授节度副使、永州安置,勔子孙分送湖南。”
  甲子,令在京监察御史、在外监司、郡守及路分钤辖已上,举曾经边任或有武勇、可以统众出战者,人二员。
  东兵正将古沆与金人战于交城县,死之。
  乙丑,诏:“三衙并诸路帅司,各举谙练边事、智勇过人,并豪俊奇杰、众所推服、堪充统制将领者,各五名。”
  五月,丙寅朔,朝于龙德宫,令提举官日具太上皇帝起居平安以闻。
  丁卯,诏天下:“有能以财谷佐军者,有司以名闻,推恩有差。”
  戊辰,国子祭酒杨时上言:“蔡京用事二十年,以继述神宗为名,实挟王安石以图身利,故推尊安石,加以王爵,配享孔子庙庭。今日之祸,实安石有以启之。安石挟管、商之术,饰六艺以文奸言,变乱祖宗法度。当时司马光已言其为害当见于数十年之后,今日之事,若合符契。其著为邪说,以涂学者耳目而败坏其心术者,不可缕数。姑即一二事明之:昔神宗尝称美汉文不作露台,安石乃言:‘陛下若能以尧、舜之道治天下,虽竭天下以自奉不为过。’曾不知尧、舜茅茨、土阶,则竭天下以自奉者,必非尧、舜之道。其后王黼、硃勔以应奉花石竭天下之力,实安石自奉之说启之也。其释《凫鹥》之末章,则谓‘以道守成者,役使群众,泰而不为骄;宰制万物,费而不为侈。’《诗》之所言,正谓能持盈,则神祗祖考安乐之而无后艰耳,安石独倡为此说,以启人主之侈心。后蔡京辈遂轻费妄用,以侈靡为事。安石邪说之害如此,伏望追夺王爵,毁去配享之像,使邪说淫词不为学者之惑。”疏奏,诏罢安石配享,降居从祀之列。
  时诸生习用王氏之学以取科第,忽闻时言,目为邪说,群论籍籍。于是中丞陈过庭、谏议大夫冯澥上疏诋时,乃罢时祭酒,诏改给事中。时力辞,遂以徽猷阁待制致仕。时居九十日,凡所论列,皆切于世道,而其大者,则辟王氏,排和议,论三镇不可弃云。
  辛未,监察御史余应求,坐言事迎合大臣罢,知卫州。
  甲戌,曲赦河北路。
  丁丑,制置副使种师中,与金人战于榆次县,死之。
  时太原围不解,诏师中由井陉与姚古掎角。师中进次平定军,乘胜复寿阳、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