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惜!”帝皆以为然,且曰:“天久旱,今京且求去而雨,可喜。”既罢京,挺之遂相。
  庚午,诏:“翰林学士、两省官及馆阁自今并除进士出身人。”
  壬申,省外内冗官,罢医官兼宫观者。
  丁丑,以前后所降御笔手诏,模印成册,班之中外;州县不遵奉者,监司按劾,监司推行不尽者,诸司互察之。
  辽遣知北院枢密使萧德勒岱、知南院枢密使牛温舒来聘,请归侵地于夏也。先是谍言辽人集兵甚急,及使至,人情汹汹,张康国、何执中等俱请设备。赵挺之独曰:“辽人书词甚逊,且遣二相臣为使,所以尊朝廷也。况所求但云元符讲和以后所侵西界而已。”帝曰:“先帝已画封疆,今不复议。若自崇宁以来侵地,可与之。”乃许辽人。
  三月,丙申,诏:“星变已消,罢求直言。”
  辛丑,改威德军为石堡砦。
  丁未,罢诸州武学。
  乙卯,废银州为银州城。
  丙辰,蔡王似薨。
  己未,赐礼部奏名进士及第、出身蔡薿等六百七十一人。
  监察御史沈畸言:“小钱之便于民久矣。古者军兴,锡赏不继,或以一当百,或以一当十,此权时之宜,非可行于无事之目。今当十之议,固足以纾目前,然不知事有召祸,法有起奸,游手之民,一朝鼓铸,无故有倍称之息,何惮而不为!虽日斩之,势不可遏。所在鼓铸,不独闾巷细民,而多出于富人、士大夫之家,曾未期岁,而东南之小钱尽矣。钱轻故物重,物重则贫下之民愈困,此盗贼之所由起也。伏乞速赐寝罢。”
  夏,四月,丁丑,停免两浙水灾州郡夏税。
  臣僚言:“知江宁府徐勣、知虔州郭知章、知漳州陈次升、知福州硃绂,是四人者,皆元祐邪党,今任以牧守,尚典方面,非所以明是非、示好恶也。”于是诏勣等各予祠。
  五月,丁酉,左正言詹丕远进对,论当十钱。帝曰:“当十并行,本以便民,今反为民害如此,非卿有陈,朕不知也。便欲改作当三,恐远方客人有积货钜万以上者,骤镌之,不无怨咨。”丕远曰:“圣虑哀矜,耻一夫不获。欲且改从当五亦可。”帝慨然曰:“王安石佐神宗理财,未尝行当十,在廷非之者,犹谓以利不以义。”丕远曰:“安石秉政多年,尚不及茶盐榷取。蔡京引用匪人,诒害无穷,岂可比王安石!”帝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事君以利,只此可见也。”
  丁未,班《纪元历》,刘昺所造也。
  乙卯,罢辟举,尽复元丰选法。
  臣僚上言:“知鄂州张商英,倾邪狂悖。方元祐间,附会邪朋,著为文颂,诋及宗庙。逮崇宁初,交结中贵,潜通货赂,觊幸宰辅。朝廷灼见奸慝,投置闲散。近以宽大之诏,假守方州,辄因谢表,妄议时政,言涉谤讪。伏望严行降黜,以正国论。”诏:“商英提举崇福宫。”
  是月,辽主清暑于散水原。
  六月,癸亥,立诸路监司互察法,庇匿不举者罪之,仍令御史台纠劾。
  改格州为从州。
  甲子,诏求陷逸之士,令监司审核保奏;其缘私者,御史察之。
  丁卯,诏辅臣条具东南守备策。
  壬申,虑囚。
  乙亥,诏:“官所铸当十钱,已令诸路以小钞换易。其私钱,若不立法,使尽归官,必冒法私用,陷民深刑。可令限一委内纳官,计铜价二分,以小钞还之。如或隐藏不换,以私铸法论。”
  秋,七月,庚寅朔,日当食不亏。
  夏人奉表谢罪,词极恭顺。答诏略曰:“除先朝所画之疆,损崇宁新取之地。”时知枢密院张康国奏曰:“诏内难及北朝请解和语。”帝曰:“北朝于夏国以此为恩,若不言及,即疑中国不信。”赵挺之曰:“陛下之言,神人感悦。大哉王言,今见之矣。”乃诏:“夏国城堡,俟誓表至则赐之。”
  癸巳,准布贡于辽。
  甲午,辽主如黑岭,旋猎于鹿角山。
  壬寅,改明年元曰大观。
  甲寅,茅山道士刘混庚加号葆真观妙冲和先生。
  八月,以与夏通好,遣礼部侍郎刘正夫如辽报聘。正夫酬对敏博,与辽人议,皆如约。帝嘉之,遂有大用之意。
  九月,己巳,诏:“置武士斋,仍以所给解额取一分充贡,无则贡文士。”
  冬,十月,己卯,升澶州为开德府。庚辰,降德音,减开德府罪囚,徒以下释之。
  辽以皇太叔和啰噶为特里衮,赵国王淳为南府宰相。
  十一月,乙未,辽以色家努为南院大王,以玛努为奚六部大王。
  丙申,辽主行柴册礼。戊戌,大赦。以和啰噶为义和仁寿皇太叔,进封越国王淳为魏国王,封皇子额噜温为晋王,寔纳埒为赵王。
  己亥,辽主谒太庙。甲辰,祀木叶山。
  乙巳,立武士贡法,从大司成薛昂等言也。
  辛亥,并京畿提刑入转运司。
  癸丑,臣僚上言:“伏睹崇宁五年七月三日敕:‘应系旧籍人子弟许到阙者,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集满不授差遣者,将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委,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免直差。朝辞讫,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