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之言,不可不察也。初,太皇太后同听政,中外臣民上书者以万计,皆言政令不便。太皇太后因天下人心变而更化,既改其法,则作法之人有罪当逐,陛下与太皇太后亦顺众言而逐之。其所逐者,皆上负先帝,下负万民,天下之所仇疾而共欲去之者也,岂有憎恶于其间哉!惟陛下辨析是非,斥远佞人。有以奸言惑听者,明正其罪,付之典刑,痛惩一人以警群慝,则帖然无事矣。此辈既误先帝,又欲误陛下,天下之事,岂堪小人再破坏邪!”苏辙方具疏进谏,及见祖禹奏,曰:“经世之文也。”遂附名同进而毁己草。疏入,不报。
  后数日,祖禹又言:“先太皇太后以大公至正为心,罢王安石、吕惠卿等新法而行祖宗旧政,故社稷危而复安,人心离而复合。乃至辽主亦与其宰相议曰:‘南朝遵行仁宗政事,可敕燕京留守,使边吏约束,无生事。’陛下观敌国之情如此,则中国人心可知。今陛下亲万机,小人必欲有所动摇,而怀利者亦皆观望。臣愿陛下上念祖宗之艰难,先太皇太后之勤劳,痛心疾首,以听用小人为刻骨之戒,守元祐之政,当坚如金石,重如山岳,使中外一心,归于至正,则天下幸甚!”
  吕希哲言:“君子小人用心不同,有昔时自以过恶招致公论,坐法沈废者,朝思夜度,唯望乘国家变故、朝廷未宁之时,进为险语以动上心。其说大约不过有三:一谓神宗所立法度,陛下必宜修复;二谓陛下当独揽乾纲,不可委信臣下;三谓向来迁谪者当复收用。三者之言,行将至矣,陛下不可以不察。”吕陶亦以为言,皆不报。
  辽阿噜萨古之败于玛古苏也,辽主以耶律托卜嘉代为西北路招讨使。托卜嘉自以尝荐玛古苏,有旧恩,遣人招致之。玛古苏声言约降,托卜嘉遽信之,逆于镇州西南沙碛间,禁士卒无得妄动。已而玛古苏率师骤至,裨将耶律绾、徐盛见其势锐,不及战而走,托卜嘉被害。托卜嘉,仁先之子也。庚戌,赠侍中,谥贞悯。
  玛古苏既胜,准布诸部皆应之,冠倒塌岭。
  壬子,辽遣使籍诸路。癸丑,命乌库节度使慎嘉努率兵援倒塌岭。
  甲寅,辽主驻藕丝淀。
  乙卯,命以马三千给乌库部。
  丙辰,辽有司奏准布掠西路群牧。
  丁巳,辽振西北路贫民。
  己未,辽以燕国王延禧生子,肆赦,妃之族属并进级。
  壬戌,辽以枢密直学士赵延睦参知政事兼同知南院事。
  己巳,辽主命广积贮以备水灾。
  庚午,复内侍乐士宣等六人。苏辙奏:“陛下方亲政,中外贤士大夫未曾进用一人,而推恩先及于近习,外议深以为非。”后数日,复出内批,以刘惟简、梁从政等四人并除入内内侍省职。中书舍人吕希纯封还词头,帝曰:“止为禁中阙人,兼有近例。”辙曰:“此事非为无例,盖谓亲政之初,先擢内臣,故众心惊疑。”帝释然曰:“除命且留,俟祔庙取旨可也。”
  十一月,范祖禹请追改内侍除命,不报。庚寅,因请对,曰:“熙宁之初,王安石、吕惠卿造立三新法,悉变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误国,勋旧之臣屏弃不用,忠正之士想继远引。又用兵开边,结怨外夷,天下愁苦,百姓流徙。赖先帝觉悟,罢逐两人;而所引群小已布满中外,不可复去。蔡确连起大狱,王韶创取熙河,章惇开五溪,沈起扰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种谔兴造西事,兵民死伤皆不下二十万。先帝临朝悼悔,谓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以至吴居厚行铁冶之法于京东,王子京行茶法于福建,蹇周辅行盐法于江西,李稷、陆师闵行茶法、市易于西川,刘定教保甲于河北,民皆愁痛,比屋思乱。赖陛下与太皇太后起而救之,天下之民如解倒悬。惟是向来所斥逐之人,窥伺事变,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为是,如得至左右,必进奸言。万一过听而复用,岂惟正人不敢立朝,臣恐国家自此陵迟,不复振矣。”又论:“汉、唐之亡,皆由宦官。自熙宁、元丰间,李宪、王中正、宋用臣辈用事统兵,权势震灼。中正兼干四路,口敕募兵,州郡不敢违,师徒冻馁,死亡最多;宪陈再举之策,致永乐摧陷;用臣兴土木之工,无时休息,罔市进之微利,为国敛怨。此三人者,虽加诛戮,未足以谢百姓。宪虽已亡,而中正、用臣尚在,今召内侍十馀人,而宪、中正之子皆在其中。二人既入,则中正、用臣必将复用,惟陛下念之。”
  时绍述之论已兴,有相章惇之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帝不悦。
  丙子,御垂拱殿。
  辽枢密使阿苏使人诬奏蕃部掠漠南牧马及居民畜产,招讨使萧托辉不急追捕,罪当死,辽主命免其官。托辉负气,怒则须髯辄张,每有大议,必毅然决之,虽辽主有难色,未尝遽已,见权贵无少屈,竟为阿苏所陷,时人惜之。
  十二月,乙巳,范纯仁言:“臣多疾早衰,自叨宰执以来,益为职事所困。窃位已将五月,辅政讫无寸长,上负国恩。又况蒙命之始,已招弹击之言。伏望察其至诚,退之以礼。”诏不允。帝语吕大防曰:“纯仁有时望,不宜去,可为朕留之,且趣入见。”问:“先朝行青苗法如何?”对曰:“先帝爱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过甚,激以赏罚,故官吏急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