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士,诚欲广收人才,无所遗弃。然世固未尝之贤,而人才亦不可多得。今中外所举盖百有馀人,虽不能尽当,诚参考名实而试用之,宜有可以塞厚望、应明指者。臣又窃详今日诏意,正欲达所未达,然数年以来,天下之士,陛下素知,其能尝试以事而终就闲外者尚多,恐其间亦有才实忠厚、欲为国家宣力者,未必尽出于迂阔缪戾而难用也。汉武帝时,公孙弘初举于朝,以不称旨罢,后再以贤良举,帝亲擢为第一,不数年,遂至宰相。由是观之,人固未易知,而士亦不可忽。何则?昔日所试,或未能究其详,数年之间,其才业亦容有进。惟陛下更任之事以观其能,或予之对以考其言,兼收博纳,使各得自尽,则圣明之世,无滞才之叹,不胜幸甚!”自熙宁初,论新法不附执政者,皆谴逐,不复收用,故公著首言之。
  戊戌,太子太师张昪卒,年八十六。赠司徒兼侍中,谥曰康节。
  庚子,永国公俊卒,年五岁。帝悲甚,废朝五日,又不视事三日。封兗王,谥哀献。太常礼院言准礼为无服之殇,诏特举哀成服。
  辛丑,辽主驻藕丝淀。
  乙巳,复永静军阜城镇为县。
  十一月,庚午,以西蕃邈川首领栋戬都首领青宜结果庄为廓州刺史,阿令骨为松州刺史。
  甲戌,祀天地于圜丘。
  辽萧锡沙迁北院枢密副使,复为耶律伊逊陈阴害太子之计,伊逊从之。先是萧达和克以奸险附于伊逊,遂见奖援,稍迁至旗鼓苏拉详衮。伊逊欲害太子,以达和克凶果可使,遣与近侍直长萨巴诣上京同留守萧达德,夜,引力士至囚室,给以有赦,召太子,杀之,达德以病殁闻。太子死时年二十。辽主哀之,命有司葬龙门山;欲召其妃还,伊逊复遣人杀之。太子之子延禧及女延寿俱养于萧怀忠家。伊逊之党互相庆贺,聚饮数日。
  耶律伊逊数荐引其党耶律哈噜,擢至北院大王,未几,其弟乌页亦至南院大王。然其党又互相猜忌。萧额都温既尚赵国公主,后与伊逊议不合,伊逊衔之,旋以车服僭拟人主被诛。额都温临刑语人曰:“前诬告耶律萨喇事,皆伊逊教我,伊逊恐事彰,杀我以灭口耳。”
  辽以萧达和克为国舅详衮,耶律伊逊引之也。达和克恐杀太子事泄,出入常佩刀,有急召,即欲自杀。然辽主昏暗不省,卒得无恙。
  前同知太常礼院张载卒。载家居,与诸生讲学,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以孔、孟为法,其家婚丧嫁祭,率用先王之意而傅以今礼。世称横渠先生。
  十二月,丁丑朔,占城国献驯象。
  壬午,诏改明年为元丰。
  详定一司敕所以《刑部敕》来上,其朝旨自中书颁降者皆曰敕,自枢密院者皆曰宣,凡九门,共六十三条;从之。
  甲申,手诏:“比杨琬、高靖检河道回,具所见条上,可召审问,参质利害,庶被灾之民不致枉有劳役。”
  初,河决曹村,命官塞之,而故道已堙,高仰,水不得下。议者欲自夏津县东开签河入董固,护旧河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庄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计用兵三百馀万,物料三十馀万。而琬等以为口塞水流,则河道自成,不必开筑以縻工役。帝重其事,故令审问,仍诏侍御史知杂事蔡确同相视以闻。既而以确母病,改命枢密都承旨韩缜。后缜言:“涨水冲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身创立生堤,枉费功力。欲止用新河,量加增修,可以经久。”从之。
  丁亥,封皇子佣为均国公。
  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条上利害事,内有可行者,宜先行下,庶于田事未兴,可及时经画,以助边费。”时以熙河用度不足,仰度支供亿,于是命入内都知李宪领经制财用司。中书具宪所条上可施行者凡十四事,如所奏行之。
  癸巳,韩缜等上与辽人往复公移及相见语录并地图,诏缜同吕大忠以耶律荣等赍来文字、馆伴所语录及刘忱等按视疆场与北人论议及朝廷前后指挥,分门编录以闻。
  甲午,知谏院黄履言:“近因陪侍郊祭,窃观礼乐之用,以今准古,有未合者。伏望命有司并群祀考正其大略,而归之情文相称。”诏履与礼院官讲求以闻。
  辛丑,诏以诸路禁军阙额数多,遣大使臣七员于开封府界、京东、西、陕西、荆湖路,与长吏及当职官招简填补。
  甲辰,诏铸钱司并以“元丰通宝”为文。
  辽以北面宰相辽西郡王萧呼哩额知北院枢密使事,以左伊勒希巴耶律延格为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伊逊荐之也。
  初,辽主从耶律伊逊之言,纳萧后,居二年,未有子。后有妹,嫁伊逊之子舒嘉。后言于辽主,称其宜子,遂离婚,纳于宫中。萧呼哩勒即以女侄妻舒嘉,恃势横肆,至有无君之语,朝野侧目。
  辽预行正旦礼。
  是岁,辽南京大有年。
续资治通鉴--●卷第七十三
●卷第七十三
    【宋纪七十三】 起著雍敦牂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元丰元年(辽太康四年。戊午,一零七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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