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再让,或三让,皆有品秩。顷来士大夫每有除命,不问高下,例辄累让,虽有出于至诚,恬于势利者,然亦已逾典制。若习俗逐巧,流风稍敝,必且挟伪采名,要上迷众,更以此为进取之捷径,奔竞之秘策,甚可恶也。臣言似迂而虑实远,望赐裁察!”时士大夫稍矜虚名,每得官辄让,或四五让以至七八,天子常优容之。下至布衣陈烈等,初除官亦让,赐之粟帛亦让,故敞有此疏。
  是岁,辽放进士梁援等一百一十五人。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五年(辽清宁六年)
  春,正月,辛卯朔,白虹贯日。
  己亥,录刘继元后。
  乙卯,省御书院并翰林图画待诏以下额外所增员。
  是月,凿二股河。自李仲昌贬,河事久无议者。河北都转运使韩贽言:“四界首,古大河所经,宜浚二投渠,分河流入金赤河,可以纾决溢之患。”朝廷如其策,役三千人,几月而成。未几,又并五股河浚之。
  有大星坠西南,光烛地,有声如雷,占者曰天狗。同知谏院范师道言:“天狗所下为破军杀将,宜择将帅,训练士卒。”诏天下预为备御。
  二月,壬戌,录系囚。
  丙寅,礼部贡院请增江、浙、福建、川、广诸州军解额凡一百三十五人,从之。
  戊辰,以太常丞、监察御史里行王陶为右正言,谏院供职。
  帝自服丹药,寡于言语,群臣奏事,颔之而已。陶言:“王者之言,群臣皆禀受以施于天下者也。今政事无小大,皆决于中书、枢密,陛下一无所可否,岂为人主之道哉!”又言:“皇嗣未立,宜择宗子昭释同者育之。”以同列志趋不合,数请监灵仙观,不许。
  三月,壬辰,诏礼部贡举。
  癸巳,观文殿大学士、刑部尚书刘沆卒,赠左仆射兼侍中。知制诰张瑰草词诋沆,其子馆阁校勘瑾诉于朝,帝为改命词臣。其家不敢请谥。帝又为作挽辞,且篆其墓碑曰:“思贤”。沆性豪率,少仪矩;然任数,善刺取权近过失,阴持之,故虽以高科仕,其进用多由此。
  乙未,岁星昼见。
  戊戌,诏流内铨:“自今归明人年二十五以上听注官。”
  丙午,诏:“广南东、西路摄官处,皆荒远炎瘴之地,而月俸不足以自给,其月增钱千五百。”
  初,御史中丞韩绛言:“诸路灾伤,朝廷虽行赈恤,而监司亲民官未尽究心,致民之流徙者众。”壬子,下诏训敕。
  甲寅,诏登州改配沙门寨罪人三十二人于诸州牢诚。
  自诏驰茶禁,论者复言不便,知制诰刘敞、翰林学士欧阳修颇论其事。敞疏云:“朝廷变更茶法,由东南来者更言不便。大要谓先时百姓之摘山者,受钱于官,而今也顾使之纳钱于官,受纳之间,利害百倍。先时百姓冒法贩茶者被罚耳,今悉均赋于民,赋不时入,刑亦及之,是良民代冒法者受罪,子子孙孙未见其已。先时大商富贾为国贸迁,而州郡收其税,今大商富贾不行,则税额不登,且乏国用。望朝廷因臣言,求便国惠民之策。”修疏云:“臣闻议者谓茶之新法既行,而民无私贩之罪,岁省刑人甚多,此一利也。然而为害者五焉:民旧纳茶税,今变租钱,一害也。小商所贩至少,大商绝不通行,二害也。茶税不登,顿亏国用,三害也,往时官茶容民入籴,故茶多而贱;今民自买卖,须用真茶,真茶不多,其价遂贵,四害也。河北和籴,实要见钱,不惟商旅得钱艰于移用,兼自京师岁岁辇钱于河北,理必不能,五害也。一利不足以补五害,乞除前令,许人献说,详定精当,庶不失祖宗旧制。”不听。
  辽主如鸳鸯泺。
  夏,四月,庚申,权同判尚书刑部李綖言:“刑部一岁中,杀父母、叔伯、兄弟之妻,杀夫、杀妻、杀妻之父母,凡百四十;劫盗九百七十。夫风俗之薄,无甚于骨肉相残;衣食之穷,莫急于盗贼。今犯法者众,岂刑罚不足以止奸,而教化未能导其为善欤?愿令刑部类天下所断大辟罪,岁上朝廷,以助观省。”从之。
  己卯,命度支判官、祠部员外郎、直集贤院王安石同修起居注。安石以入馆才数月,馆中先进甚多,不当超处其右,固辞。
  程戡与宋痒不合,数争议帝前,台谏以为言,帝不悦。殿中侍御史吕诲复论戡结贵幸,癸未,乃罢戡为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学士,以礼部侍郎、知制诰孙抃为枢密副使。
  甲申,降右司谏、秘阁校理吴及为工部员外郎、知庐州;太常博士、监察御史里行沈起落里行,通判越州。
  初,谏官陈旭建议裁节班行补授之法,下两制台谏官集议。已定稿,及与起辄增注:“兴国军磁湖铁冶仍旧与班行。”主磁湖铁冶者,大姓程淑良也。翰林学士胡宿等劾及等职在台谏,而为程氏经营,占锢恩泽,乞诏问其状。及等引伏,故并黜之。
  丙戌,命权三司使包拯、右谏议大夫吕居简、户部副使吴中复同详定均税。
  五月,戊子朔,京师民疫,选医给药。
  辽监修国史耶律白请编辽主所制诗赋,命白为序。辽主好吟咏,其后知制诰耶律良又编御制诗文曰《清宁集》。辽主命良诗为《嘉会集》,